焚經一事,雖有功德,吾人不敢提倡。以粗心人多,每每燒於錫箔灰中。錫箔灰,賣於收灰者,將紙灰簸出,而留其錫以賣之,此經灰,不同棄於垃圾中乎。誰肯細心另用器焚之,而以其灰投之於大江大海中乎。
光於初出家時,見放蒙山,燒黃表,內加往生錢者(印往生咒如錢形,故名往生錢)。點著,隨點隨著,至手不能執則丟之,每每未燒盡,而每張多有字未燒及。光緒十六年,在北京龍泉寺,晨出寺門,見夜間放焰口送孤魂所燒之紙堆,有往生錢,約二寸厚,只燒一半,光拾而納之於字簍中。倘被僕人打掃,不同歸於垃圾中乎。是知無論何法,皆須細心人做。若大派頭人做,則益未得,而禍先得矣。
前數年,太平寺為蘇州隱貧會,代售朱書金剛經,真達和尚聞光說而止,不為售。如有人送朱書金剛經,不必於做佛事燒,恐無有細心人料理,仍蹈前愆。
當在家中清淨處,具一大鍋,或大洋鐵盆,下鋪箔錠,置經於上,上又加以箔錠,以免飛飏。候其火滅,取其灰,貯於新布袋中。又須內加淨沙,或淨石,淨磚,投於江海深處,庶可無過。若不加沙石於內,則浮而不沉,仍漂之於岸上,終遭穢污。焚經如此用心,必有功德,必無過愆。否則,吾不敢說。
彼焚經者,誰不是與錫箔同燒乎。南方錫箔好,人不肯燒之於地。北京錫箔惡劣,諸寺皆不知敬惜字,凡人家做佛事,每每文疏均於門前車路上燒,並不用器盛貯。人畜踐蹋,其過非小,而相習成風,大可痛悼。此事在吾人分上,當以緘默自守。
如南方女人拜佛手方,印有佛菩薩名號,上打各寺之印,鋪地拜佛,或用墊坐。此種惡風,遍傳遠近。光緒二十一年,光在阿育王,見一女人,用此布墊坐,因與捨利殿主說。殿主雲,此本地風氣,意謂光多事。故於普陀志中,說其罪過,不知有人肯留心也否。
世間不知有多少不可究诘之事,相習成風,人各以為有理。如吃葷之人,以吃素為不吉祥,於子孫不利。若吃長素,當令子孫斷絕。竟有信之不許父母吃長素者。此種訛傳之話,遍周各處。又凡生產,有念佛人,概不敢近。又有不見死人者,不見新娶之婦者。以及破地獄,破血湖,還壽生,此種無道理之事,庸僧為求利而為人作之,無知者為消罪而出資請人行之。至真得利益之念佛法門,又漠然視之。龍梓修,濮秋丞,十八年,擬以一千六七百圓,在寶華山做一堂水陸,為光說。光令以此錢打念佛七,彼便捨不得用,用幾百圓念佛耳。使光贊成彼做水陸,則二人均須八百多圓。可見世間人,多多是好鬧熱鋪排,不是真實求超薦先亡,與普度孤魂也。
錫箔亦不可廢,亦不必一定要燒多少。須知此濟孤所用,佛菩薩及往生之人,了無所用。亦當以佛力法力心力,變少成多。若人各得一,縱數千萬萬,也不能遍及,以孤魂與鬼神,遍滿虛空故也。若知變少成多之義,則濟孤之心亦盡,而且無暴殄之過。是在人各至誠以將,則心力周遍,冥資亦隨之而周遍矣。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與李慧澄居士論焚化經灰及往生錢書(民國二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