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閱敬惜字紙文,詞義正確,誠補救時弊之妙方。按文帝功過格中有雲,以字紙包經,墊木魚者,五十過。晚昔函詢聶雲台先生雲,如於報紙上學習書法,寫後焚之,有亵渎之罪否。可否用以包經典。先生復示雲,鄙人亦所不免,然亦不敢遽下斷語,請更詢高僧大德,雲雲。又前范古農居士答鄙人問雲,敬惜字紙,似宜視紙上之文字,是否聖經賢傳,值得尊重,分別行之等語。普通字紙,可否包經書,習書法,敬求老法師一決。又文帝功過格中雲,送子出家者,五十過。而佛經極言出家功德之勝。以文帝之皈信三寶,曾受佛記者,雲何尚有此語,與經旨大相背謬耶。亦求老法師批答,乃禱。
字紙包經,墊木魚,不徒亵渎字紙,直亵渎經典,亵渎道場。君讀書人,此種事尚須幾番問人乎。
報紙上學書,亦非不可,然不可胡畫亂抹。胡畫亂抹,便失誠敬之意。古農謂,視紙上之字之價值,頗近理,然誰用此心。聖經賢傳,豈特別有字,非普通所用之字乎。
功過格,送子弟出家有過,此防惡人以惡心棄子弟,而猶欲得美名之弊。非父兄子弟同發菩提心送出家,亦有罪也。
君之知見,過於崖板,不知圓會,則世間事事都要問多少人,也不能解決。何以故,以有我執故。人雖為君解此疑,君復由解而生疑,我執不去,何能從人。此幾種話,明理之人,固不須用心計畫,以本自明了故也。君若用此心思學佛法,則畢生也不能出情想分別之窠臼。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鄭觀淨先生書(民國二十年附原函)”
又人生世間,所資以成德達才,建功立業,以及一才一藝養活身家者。皆由文字主持之力,而得成就。字為世間至寶,能使凡者聖,愚者智。貧賤者富貴,疾病者康寧。聖賢道脈,得之於千古。身家經營,遺之於子孫。莫不仗字之力。使世無字,則一切事理,皆不成立,而人與禽獸無異矣。既有如是功力,固宜珍重愛惜。竊見今人任意亵污,是直以至寶等糞土耳。能不現生折福折壽,來生無知無識乎哉。
又不但有形之字,不可亵污遺棄。而無形之字,更不可亵污遺棄。孝弟忠信禮義廉恥,若不措之躬行,則成亡八字矣。八字既亡,則生為衣冠禽獸,死墮三途惡道矣。可不哀哉。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挽回劫運護國救民正本清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