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雲:“諸余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我們殺害生命,罪業深重,是不能入佛道得解脫的。那為什麼在所有的罪業中,殺生的罪業最重呢?
第一是基於轉世輪回的概念。大家都知道,有無以數計的生命,在六道中不停地輪回,包括我們自已都是一樣。我們已經經歷過無數劫的輪回了。我們這裡所指的殺生,主要是指殺害畜生道,甚至人道的眾生。幾乎我們所有人,都在畜生道、人道輪回過。只有與我們有緣的眾生,我們才有機會看到他們,與他們接觸。這些眾生,都做過我們的父母、兄弟、或姐妹、或朋友。所有殺害眾生,與殺害自己的親友無異,所以我們罪業深重。
第二是冤冤相報何時了。被我們殺害的眾生,肯定與我們結有仇冤,累世輪回中,他們殺害過我們的生命,在今生我們再與他們相逢,在因緣具足時,我們報了仇,但要知道,我們所做的所有事情,無論善行還是惡行,都是一個果報,同時又是一個因緣。就是說,我們殺害了生命,是因為累世他們殺害了我們,但當我們又殺害他們時,又成了後面他們殺害我們的因。如果我們慈悲他們,不再殺害他們,我們就結束了與他們無休無止地仇冤,而與他們結下了善緣,當因緣聚會時,他們會成為我們的貴人,幫助我們。所以慈心不殺,是廣結善緣。
第三殺生無異殺佛。佛告訴我們,六道輪回中的眾生,都具有佛性,但因貪嗔癡慢疑,但因我們的諸多欲望等,墮於六道,在輪回中,依我們的業力,在六道中輪回,承受我們業力所帶來的果報。但六道中的眾生,都有自我覺悟的本性,每個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只是在六道輪回中的時間長短。如果我們殺害了六道中的眾生,等於殺害了未來佛,所以罪業深重。
第四有違佛陀說的眾生平等的觀念。有些人認為人是萬物之靈,人比其它形式的生命更高級,為了口腹之欲或者一點點蠅頭小利就去傷害眾生。殊不知,任何其它形式的生命,都與我們人一樣,他們也是活生生的性命,他們和我們一樣,也懼怕疼痛和死亡。我們要將心比心,我們平時被針刺一下都會疼得叫起來,我們能忍心將動物割喉,開膛破肚嗎?
中秋節快要來臨了,也是大量生命受到無辜傷害、殺害的時刻,為此我們還准備於9月11日在浙江龍游舉辦大型放生活動,還將在無量光素食館開展中秋供齋活動。
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