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法門,注重在信願。有不知者,或求人天福報,或求來生為僧,宏揚佛法,度脫眾生。此種心念,要丟得干干淨淨,若有一絲毫,便不能往生矣。往生,則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不往生,縱一生二生不迷,決難永遠不迷。迷,則由有修持之福,而所造之業,為可懼耳。惡業既造,惡報自臨,求出三途,恐無其日。
又念佛之人,必須勸家中眷屬,同生信心,同常念佛。以備彼等於父母,及諸眷屬之有命終者,為之助念。否則,不但不助其正念,反令起瞋恨愛戀等念(預為洗澡換衣,則失正念。若搬動致疼痛,則生瞋恨。瞋恨,則或致墮於毒蟲之類。若對之哭泣,則生愛戀。均屬失正念,而永無往生之望矣,哀哉)。不念佛者,尚不至大有所損。念佛者,一經破壞,正念全失,將欲往生,竟莫能得。從此長劫輪回六道,皆此等眷屬之所致也。彼等如不發心,當以時局危險,至誠念佛,定可逢凶化吉為勸。
若是女人,倘肯念佛,必無生產之痛苦。若平日不知念佛之女人,臨產極苦,倘肯志誠念南無觀世音菩薩,決定立刻安然而生。此事靈感之極,當與一切親朋,及諸相識說之,俾彼各各得生嘉兒,而且令母子同得安樂,同種善根。有小知見者,謂臨產裸露不淨,念之獲罪。不知此系性命相關,不得以平日無事時之儀式為論。譬如兒女墮於水火之中,一呼父母,父母即時便往救援。決定不以衣冠不整齊,身體不潔淨,而不救也。若因此不救,亦不得名為佛菩薩矣。若在平日,固當竭誠盡敬,不得以臨產之事,引以為例。
人無不愛兒女者,倘令兒女自小即念佛,念觀音,則不知不覺,消除惡業,增長善根。況自己臨終,常念佛者,必能不加擾動。更以念佛相助,便可決定往生西方。現生念佛念觀音,逢凶化吉,是定規的。
光老矣,精神不給,但詳閱文鈔,依之而修,即可得益。不須常來信,以自擾擾人也。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吳慧诒,羅慧澍)居士書(民國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