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之三子皆聰明,若善教之,則為正器。否則,愈聰明,愈易自誤誤人。以故為建國取名為慧立,謂能立身,則一切事,均可建立矣。身乃天下國家,及菩提道之根本,不能立身於道義中,則一事無成。
次子惠泉,天姿聰穎,可喜亦可慮也,故取名慧韬。果能韬晦自淑,不炫露其才華,則可以成正器而大有為。若無涵養,辄形矜誇炫露,必不能載福而有大成就也。
小女翠娜,亦甚有宿根,取名慧妙。妙者,合宜適當之謂。倘以聰明用之於無益有損之事理中,則成劣慧,不名妙慧。能所施各適其宜,方名妙慧。今之聰明人,每每以自己聰明,施之於誨盜誨YIN,越理蔑倫之小說中,以自矜文才。不知其一氣不來,後經若干劫,不知能知天地父母之名字與否。使此等人無此劣慧,何至其苦如是之極。故宜栽培,令其一舉一動,鹹歸正道。將來母儀閨阃,師范女流,均可於此卜之矣。慧妙之義,如是,如是。
光老矣,不及見其成,而希望於彼者如此。亦可常為彼言之,庶可顧名思義,悉副所望也。
節選自《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王壽彭居士書(二)(民國二十年)”
昨接來書,言及教女為齊家治國之本,可謂見理透徹。周之開國,基於三太。而文王之聖,由於胎教。是知世無聖賢之士,由世少聖賢之母之所致也。使其母皆如三太,則其子縱不為王季文王周公。而為非作奸,蓋亦鮮矣。而世人只知愛女,任性憍慣,不知以母儀為教。此吾國之一大不幸也。人少時常近於母,故受其習染最深。今日之人女,即異日之人母。人欲培植家國,當以教女為急務。勿曰此異姓之人,吾何徒受此憂勞哉。須知為天地培植一守分良民,即屬莫大功德。況女能德鎮坤維,其子女必能肖其懿范。榮何如之。況自己子孫之媳,亦人家之女乎。欲家國崛興,非賢母則無有資助矣。世無良母,不但國無良民,家無良子。即佛法中賴佛偷生之蟒流僧,一一皆非好母所生。使其母果賢,斷不至下劣一至於此。惜哉。
……
竊謂父母愛子,無所不至。唯疾病患難,更為嬰心。
小兒甫能言,即教以念南無阿彌陀佛,及南無觀世音菩薩名號。即令宿世少栽培,承此善力,必能禍消於未萌,福臻於不知。而關煞病苦等險難,可以無慮矣。
稍知人事,即教以忠恕仁慈,戒殺放生,及三世因果之明顯事跡。俾習以成性。在兒時不敢殘暴微細蟲蟻,長而斷不至作奸作惡,為父母祖先之辱。
佛法遇父言慈,遇子言孝,遇兄言友,遇弟言恭,夫唱婦隨,主義僕忠。雖統名為出世之法,實具足乎經世良谟。經世良谟,亦同儒教。但儒教只令人盡義,而佛教一一各言因果。盡義則可教上智,難化下愚。因果則上智下愚,無不受益。今之社會,專以智巧而為主體。故發而為事,則借為民作共和幸福之名,成同室操戈之實。使國勢日危,人民日益困悴於爭意氣爭權力中。若是結果,總以不知因果報應。使人人知因果,則自利利他,己立立人矣。何至如此其極乎。
所謂小兒學佛者,學其前來所說數義而已。豈即令其參禅悟性,閱教觀心等耶。王君未知佛法,所以過慮如是之甚。若即其言而推之,殆將畢世不敢言及佛法矣。答王君書,當並光所說之意而融會之,則更闊大矣。
法名如數寫來。竊謂小兒取一名,恰當即已,何必定取三名。孔子之名,原是乳名。豈乳名便只可兒時用乎。法名亦後世所立。佛諸弟子,莫不皆是在家俗名。今之取法名者,以別其入法與否。若兒女輩俗名,最初即取好,畢生可用。何須絡索二三耶。先盡人事,後聽天命。人謀不及處,以三寶之威神是托。則冥冥中自有不思議之轉旋矣。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復永嘉某居士書一”
昨接手書,知又得麟兒。喜甚。書中所說,皆有道理。張奂伯教子女之事,乃知體而不知用,不可全取為法。至於幼時,又須以因果報應之事,與淨土法門之利益,於學堂回時,諄諄訓誨。則子女現時蒙念佛之益,必能免意外之虞。將來以為立家立業,及滅罪得福之本。若全不與學堂交涉,則不谙時務。縱有作為,亦難進步,況庸常者乎。在家人必須先要得一謀生之法。奂伯之舉,可用於三十年前,不可用於今日。今之時,是何時也。乃偽妄排擠,互相競爭之時。倘與伊等全無交涉,必受其欺侮,而難以安身矣。
……
名者,實之賓。必須常垂訓誨,令諸子女知世間道理,知佛法道理。將來為人父母時,自能為子女立規立法。不至雖有上等天姿,如俗某某,僧某某者。皆以堪作佛祖之姿,為自他塞人天之正路,掘地獄之深坑。其源皆由於乃父乃母初未嘗以因果報應之若事若理,以啟迪之故也。因果不講,則名實絕不相應矣。而況欲得為聖為賢,成佛作祖之實效乎哉。因果二字,為今日救國救民之正本清源,決定要義。捨此則無術矣。況教子女乎哉。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復永嘉某居士書三”
教子女當於根本上著手。所謂根本者,即孝親濟眾,忍辱笃行。以身為教,以德為范。如镕金銅,傾入模中。模直則直,模曲則曲。大小厚薄,未入模之先,已可預知,況出模乎。近世人情,多不知此。故一班有天姿子弟,多分狂悖。無天姿者,復歸頑劣。以於幼時失其范圍。如镕金傾入壞模,則成壞器。金固一也,而器則天淵懸殊矣。惜哉。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復永嘉某居士書五”
子弟之有才華,有善教,則易於成就正器。無善教,則多分流為敗種。今日之民不聊生,國步艱難,幾於蹶覆者。皆有才華無善教者,漸漸釀成之也。無才華,固宜教其誠實。有才華,益宜教其誠實。然誠實亦可偽為。最初即以因果報應,及人之一舉心動念,天地鬼神一一悉知悉見,作常途訓誨。而陰骘文,感應篇,必令其熟讀。且勿謂此非佛書而忽之。以凡夫心量淺近,若以遠大之深理言之,則難於領會。此等書,老幼俱可聞而獲益。而況德無常師,主善為師乎。佛尚以死屍糞穢毒蛇,令人作觀,以之證阿羅漢者,逾恆河沙。況此種貼實存養省察之言句乎。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復永嘉某居士書七”
來書所說,皆從自己身心習氣上究竟,不勝欣慰。然在凡夫地,不能無病,亦不能任而不治。其治之之法,最省力,最得益處,在以病為藥。以病為藥,則病不為累矣。即如愛子女之病,決不能斷。不妨即以此愛為本,必欲使子女生為正人,沒生淨土。此其愛,乃以世間凡情,成就出世間聖果。若不善用愛,任性嬌養,則與殺其身,過百千萬億無量無邊倍者多多也。國之滅亡,民之塗炭,皆此種不洞事之父母釀成之。可不哀哉。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復永嘉某居士書九”
茲知欲居通州之意。雖志在成就子弟,而不知子弟之成,唯在家教。凡屬子女,必須從幼教以孝弟忠信,勤儉溫恭。至其長而入學讀書,方有受益之基。倘自幼任性而慣。且無論無天姿無善教。即有天姿有善教,亦只成得個文字工人,儒門敗類而已。世有才高北斗,學富五車,而其所作所為,皆仗此聰明,以毒害生靈,毀滅道義者。其原皆由初無家教以為之肇也。文王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與大學欲治天下國家者,必從格物致知誠意正心而起,同一臭味。此儒門教人希聖希賢之無上秘訣。捨是而求,皆其末耳。
為今之計,子女當能言語知人事時,即於家庭先令認字塊。(女子雖不必令其造大學問,斷不可不識字,不通文理。母尚宜胎教。若識字通文理,則所生子女,便易為學矣。)每一塊紙方,只寫一字,不可兩面俱寫。若兩面寫,則便同記口歌矣。日限幾字,每日將認過熟字,又須遍認一二過。不上年余,便認許多。後讀書時,凡讀過者,通皆認得,不致有只記口歌之弊。
凡彼力能為者,必須令其常做以習勤。(如灑掃執侍等)凡飲食衣服,勿令華美。但凡拋撒五谷及損壞什物,無論物之貴賤輕重,必須告其來處不易,及折福損壽等義。倘再如此,定遭撲責,決不放過。如此則自能儉約,斷不至奢侈暴殄。
及能讀書,即將陰骘文,感應篇,令其熟讀,為其順字面講演之。其日用行為,合於善者,則指其二書之善者而獎之。合於不善者,則指其二書之不善者而責之。(彭二林居士家,科甲冠於江浙,歷代以來,遵行二書,其家狀元甚多,然皆終身守此不替。)如金入模,如水有堤。豈有不能成器,仍舊橫流之理乎。人之為人,其基在此。此而不講,欲成全人,除非孟子以上之天姿則可矣。
然讀書之時,不可即入現設學校。宜合數家請一文行兼優深信因果之師,令其先讀四書及五經耳。待其學已有幾分,舉凡文字道理,皆不被邪說俗論所惑。然後令其入現學校,以開其眼界,識其校事。不致動與時乖,無由上進矣。能如是,則有天姿者,自能有為。無天姿者,亦為良善。獨善兼善,自利利他,實不外此老僧常談也。
又前在揚州請感應匯編十三部送人,雲雷亦送一部。次日雲雷至寓,令為汝帶一部去。彼令送余人,言當於有正書局去請。不知已請與否。此書文筆議論,悉皆超妙。(有三幾處微有礙,然大體俱好,故可取。)但不如安士全書之貫通佛法耳。除安士全書之外,當推此為第一。然此不易與婦孺開導。光於揚州,因見此書首未刻感應篇文,令其補刻。因尋其書,遂遇一本感應篇直講。此書系大通家所著,其注直同白話。但順文一念,其義自顯。最宜於幼年子女。今將此寄來,以企依此訓誨其子女,將來必能得實用而釋親憂矣。(王雷夏曾刻彭希涑二十二史感應錄,系正史事實,最易令人警惕,止有二本。)
《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一》:“復永嘉某居士書四”
人之一生成敗,皆在年幼時栽培與因循所致。
汝已成童,宜知好歹,萬不可學時派。當學孝,學弟,學忠厚誠實。
當此輕年,精力強壯,宜努力讀書。凡過讀之書,當思其書所說之事,是要人照此而行,不是讀了就算數了。書中所說,或不易領會。而陰骘文,感應篇等皆直說,好領會。宜常讀常思,改過遷善。
於暇時尤宜念阿彌陀佛,及觀世音菩薩,以期消除業障,增長福慧,切勿以為辛苦。古語雲,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此時若錯過光陰,後來縱然努力,亦難成就。以年時已過,記性退半,所學皆用力多而得效少耳。
第一先要做好人。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焉。
第二要知因果報應。一舉一動,勿任情任意。必須想及此事,於我於親於人有利益否。不但做事如此,即居心動念,亦當如此。起好心,即有功德。起壞心,即有罪過。要想得好報,必須存好心,說好話,行好事,有利於人物,無害於自他方可。倘不如此,何好報之可得。譬如以丑像置之於明鏡之前,決定莫有好像現出。所現者,與此丑像了無有異。汝果深知此義,則將來必能做一正人君子,令一切人皆尊重而愛慕之也。祈審慎思察,則幸甚幸甚。
《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一》:“與周法利童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