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凡夫都有身見,執著這個色身是我,執著得要死,身體要保養得好,吃得好,穿得好,樣樣好,都是為了這個軀殼。你看芸芸眾生哪個不是為了這個軀殼忙?一天到晚都是為了軀殼的享受忙,這個世界的大小事都是為了軀殼忙,他們總想養尊處優地保養這個軀殼。因為要享受,不怕做盡傷天害理的事。自己沒有,就搶人家的。這個世界上戰爭就是為了搶東西,你不給我,我就打你,把你國家亡了,你的全歸我了。這種強盜行為,全為了軀殼的享受。這個社會上犯罪的行為無一不是為了軀殼,他想吃得好,玩得好,沒有鈔票怎麼辦?於是就殺人放火搶劫。
其實,你造了壞因必定受惡果!因果定律,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絲毫不爽!你因地做壞事,果上必定受惡報。但是,可憐這些凡夫癡迷不悟呀,只為了眼前的快樂,不顧將來的惡果。你想殺人呀,要受法律制裁,殺你的頭;你搶人家的東西,就要吃官司,坐監牢。你不想想看,做了壞事能逃得了嗎?!唉,都是迷惑呀!眼前受報還不算,將來還要受地獄的慘報,不得了哇。有些人就不明白這個道理,你說要受慘報,我們怎麼看到一些壞人現在很享福?反過來有些好人反而受苦,這個因果不相應嘛。他不知道這個因果要看三世的。佛經上有兩句話:“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他今生受的福報是過去作善事而得到的,他現在作壞事,將來受惡報,非但將來受惡報,現在的福也就減少了,壽命也縮短了。你現在看到好人受苦,那是他過去做了壞事,現在才受苦果,他現在做好事,無形中就把他的惡報減少了,本來要受很多很多苦,現在已是減輕了。這些果報在冥冥中轉換了,而大家都不知道。
佛眼看得清爽,所以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佛眼看東西不象我們凡夫的眼睛,我們看不見的,他都看得見。幾千年前,佛在世時,既沒有望遠鏡,也沒有顯微鏡,他就告訴我們:“人視一杯水,佛視千萬蟲。”他看一杯水裡有成千上萬的蟲,看得很清爽,而人就看不見。現在我們用肉眼看這世界上只有一個太陽,用天文望遠鏡才能看見有幾億光年外的星宿,虛空中既有別的行星、太陽和恆星,其他星球上也有生物。但佛老早就知道了,看得很清楚。他告訴我們:虛空中世界很多,有仰世界、覆世界、斜世界等等,同時太陽也很多,和現在科學家說的一樣,沒有區別。所以說佛是先知者,看得很清楚,而人卻很糊塗。我們要遵照佛的教導去做才對。
《大手印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