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會這樣說:“哎呀,我挨著誰啊,誰的業障太重了,我很難受,他的業障跑到我的身上來了。”還有一種是:“我給他誦經給他回向了,沒想到我也難受了,是不是他的業障跑到我身上來了?”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如果你挨著一個人感覺到難受,你是感覺到他的場能,一種覺受而已。不是他的業障跑到你的身上,也不是他的因果給了你,不會這樣。
有很多人想幫同參道友去助念,或者他病了,我去幫忙給他念佛回向一下,一到他家感覺不舒服,或者給他念佛、念經不舒服,這種情況沒有正確理解就害怕了,不敢去了。我見到過這種情況,就是認為他的業障跑到我的身上了,從因緣果報這個原理上講,是不可能的,因果是自受的。“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這是佛法的原理。
所以,我們不要歧視剛剛入佛門的人,我們也不要去鄙視那些身體有病或者業障重的人,我們要慈悲他們,更要發起菩提心來幫助他們,助念也好,幫忙也好,共修也好,我們一定要正確認識,他們的因果不是要我們去給他擔。感覺到不舒服,那僅僅是一種覺受而已,比如說夏天熱,如果沒有空調沒有風扇我們流汗,誰的業障上我的身上來了?誰的?火神的嗎?所以我們要正確理解,我們通過事相來講佛法原理,通過佛法原理再來指導我們的修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