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有當家師見丹霞劈佛像,燒火取暖而制止,不想當家師胡須自落,就有人說了,因為當家師的執著,因果跑到他身上了。請問法師,如何正確看待?
答:佛教史上有這麼個典故:“丹霞禅師劈佛”。這是我們一代祖師丹霞禅師開悟了,見佛性了。見佛性是超越了事相,超越了事相以後呢,他根據因緣觀察,他的師父也到了開悟的時候了。但是怎樣才能激發他師父開悟呢?就是讓他師父徹底破相。所以有一次丹霞禅師就抱了一尊佛像,拿起斧子來要劈。
他的師父可嚇壞了,“小兒,你可瘋了,為什麼劈佛像?”“你劈佛像干什麼?”“我燒啊。”“你燒佛像干什麼?”“我取捨利啊。” “這個木頭佛像,能燒出捨利子來嗎?”“燒不出來,再劈一尊。”借此因緣,他的師父開悟了。應該有這個公案是吧,詳細內容我記不住了,大體是這個意思。特殊的因緣激發了特殊根性的人,他的師父開悟了。丹霞的那個行為是讓人超越事相,而不是否定事相,這個我們一定要理解。
“有人說了,因為當家師的執著,因果跑到他身上了。”誰的因果跑到另一個人的身上,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這種說法不是佛教的原理。佛教講因果自受、因果各報,因緣果報毫厘不爽。
我們舉個生活中的例子來解釋,比如一個農民包了二畝地要種黑豆。他買了很多的黑豆種子,要在地裡播種,但是種子裡邊攙雜了幾顆黃豆種子,撒到地裡去以後,這幾顆黃豆種子遠遠地就喊了“老大,老二。”“什麼事啊。”“人家主人可是種的黑豆啊,咱可是黃豆啊,要不咱當黑豆給長出來吧。”你認為可能嗎?到收割的時候,黃豆還是黃豆,黑豆還是黑豆,不同的因,結不同的果。這是必然的。
再打一個比喻,我們把黑豆種在地裡,目的是讓它長豆秧,然後結豆種,作為我們收獲的果。如果你不這樣做,你把豆子放在磨房裡,磨成豆汁或者做成豆腐,它就不以豆秧的形式顯現了。所以佛教不承認一個人的因果會跑到別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