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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持戒一法,乃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第一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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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而佛與眾生,心行受用絕不相同者,何也。以佛則背塵合覺,眾生則背覺合塵。佛性雖同,而迷悟迥異。故致苦樂升沉,天淵懸殊也。若能詳察三因佛性之義,則無疑不破,無人不欲修習矣。

  三因者,正因了因緣因也。正因佛性,即吾人即心本具之妙性,諸佛所證真常之法身。此則在凡不減,在聖不增。處生死而不染,居涅槃而不淨。眾生徹底迷背,諸佛究竟圓證。迷證雖異,性常平等。二了因佛性,此即正因佛性所發生之正智。以或由知識,或由經教,得聞正因佛性之義,而得了悟。知由一念無明,障蔽心源。不知六塵境界,當體本空,認為實有,以致起貪瞋癡,造殺盜YIN。由惑造業,因業受苦。反令正因佛性,為起惑造業受苦之本。從茲了悟,遂欲反妄歸真,冀復本性也。三緣因佛性,緣即助緣。既得了悟,即須修習種種善法,以期消除惑業,增長福慧,必令所悟本具之理,究竟親證而後已。

  請以喻明。正因佛性,如礦中金,如木中火,如鏡中光,如谷中芽。雖復本具,若不了知,及加烹煉鑽研磨砻種植雨澤等緣。則金火光芽,永無發生之日。是知雖有正因,若無緣了,不能得其受用。此所以佛視一切眾生皆是佛,而即欲度脫。眾生由不了悟,不肯修習善法,以致長劫輪回生死,莫之能出。如來於是廣設方便,隨機啟迪。冀其返妄歸真,背塵合覺。

  法門雖多,戒定慧三,攝無不盡。故楞嚴經雲,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而三者之中,唯戒最要。以能持戒,則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其行與佛近,其心必不至與佛相遠也。故如來於梵網經,為眾生保證雲,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若能如是信,戒品已具足。又雲,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是持戒一法,乃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第一要道也。

  使眾生不具佛性,縱令修習種種善法,亦無成佛之理。如石不具金,冰不具火,磚不具光,砂不具芽。縱令烹煉鑽研磨砻種植雨澤等緣,一一經於累劫,亦無金火光芽等發生之事。若知此義,孰肯以性具之菩提涅槃,妄作煩惱生死。獨讓諸佛,及三乘聖人,受其真常之樂,自己甘受其幻妄之苦也哉。

  然約通途教道,在凡夫地,欲了生死,大非易事。若約信願念佛求生淨土之特別法門,則即於現生,悉得了脫。果具真信切願,萬中決不漏一。末世眾生,唯此一法,堪為恃怙。以故法運愈晚,此法愈當機,善知識提倡愈切。而真實修持,得遂往生之證驗,時或見之。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四》:“陳了常優婆夷往生事跡兼佛性發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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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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