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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羅王仍然判食肉者償還血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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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生乃眾緣和合而生,從十二因緣演變而成人,螞蟻乃至細菌皆是眾生。我們不用往外找眾生,人自性中已有無量眾生。現在科學發達,可證明人體中有很多細菌和微生物,五髒六腑中有無量眾生。人吃的食物也是眾生,如豬肉、牛肉、羊肉、魚肉等,這些肉類中有很多細菌。人吃這些肉類,故肚裡就有了這些細菌的種子。吃那一類眾生較多,即與之成為眷屬,與之因緣加深,而致糾纏不清不能分離。吃豬肉多者,有機會生為豬。吃牛肉多者,則生為牛。若多吃米是否也變成米呢?米是無情,而眾生是有情。若啖食有情眾生,即生為有情眾生。吃無情眾生,卻能助長法身慧性。人若禁食那一類眾生,即是度那一類眾生。“度”,即度過苦海,登涅槃彼岸。我們若明白其中道理,則不應吃眾生肉。

  從前有一個吃肉的人,死後到閻羅王處,所有他生前曾吃過的肉類眾生,都來跟他算帳,吃肉者還自我辯護說:“我雖然吃肉,但罪不應在我,應歸咎賣肉販。”於是閻羅王傳召賣肉販,賣肉販亦自辯:“我所以賣肉,皆因有人買肉。若無人買肉,我又怎會賣肉呢?”賣肉販跟吃肉者互相爭論,後來兩人把責任推在屠夫身上,閻羅王又召見屠夫,屠夫也辯護:“我是宰豬,但是有人買,有人吃肉,我才會屠宰。若無人買,無人吃,我也不會宰。”於是各說各的道理,所說的盡是造罪業的道理。結果,閻羅王仍然判食肉者償還血債。可見吃那一類眾生,就與那一類眾生結下不解之緣,所謂:“肉字裡邊兩個人,裡邊罩著外邊人,眾生還吃眾生肉,仔細思量人吃人”。楞嚴經中雲:羊死為人;羊既可為人,豬牛亦可為人。若未開天眼通,不能觀察其因緣,則以為豬即豬,羊即羊。人多吃眾生肉,把本有靈明覺性埋沒了,變成愚癡。故我們欲度眾生,先要戒殺,不吃眾生肉。人欲度眾生,先度自性眾生。度生還要離相,無所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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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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