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一生中都有許多欲求與願望,若要細細說明每一個願望和欲求那是說不盡的,但是所有的欲求總歸起來,可以說每個人都有一個共同的、不變的願望,那就是追求快樂與幸福。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明為什麼人人都有這共同的欲求。
首先,無論是沒有任何知識的小孩或是學問、經驗豐富的成年人,都希望獲得快樂,遠離痛苦,內心裡追求幸福快樂的念頭與欲望都是一樣的,也許個人對快樂的認知有所不同,對快樂的感受也不同,但是其根本“欲求快樂”這個基礎是眾生平等的。
其次,我們從小到大,經過學習、生活經驗、各種變遷,我們的心思、想法、願望不斷地在改變,我們的心,隨著時間、學習、知識和成長,也在不斷地變遷。只有一個欲求是始終不變的,那就是對“幸福快樂”的追求。這是從生到死,每一個生命都在追求的東西——“幸福快樂”。
從以上兩點我們可以知道,追求快樂是每一個眾生的共通性。我們感受苦的主要接收器即是我們的身與心,而身體的種種苦樂覺受,又取決於心的認知。仔細觀察你會發現,心是主要感受苦樂的基礎。當心感到喜樂時,惡劣的外境不會影響我們,當心感到痛苦時,最好的環境條件也無法讓我們快樂。所以心的喜樂與心的覺受是主宰我們身心苦樂以及一切苦樂的根源。也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心是一切的根本,一切境相皆由心的造作而產生。
要如何才能將心平衡,不落苦境呢?即是要生起利他心、關懷心。若無利他的心,就會感受到恐懼與害怕。
在痛苦時要如何修行呢?我們不應沉溺在自身的痛苦中,要時常思維別人所受的苦以及他人也如同我們一樣有各種痛苦,並且想想要如何幫助利益他人,這麼去做時,自我的苦痛就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