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叫「僕犬證贓」,出自於《匯纂功過格》。這個故事是講到柳勝,字平之,他曾經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一個官職,就等於買官,買了官以後當然他要賺回來,於是他就橫行霸道,他本來就是貪婪凶惡之人,所以只要得到錢財,連親戚的情面都不顧惜,貪贓枉法。恰好又遇上一個叫殷述慶的官員,也是個貪官,也在這個地方來管理。這兩個人臭味相投,狼狽為奸,一起來貪贓枉法,瓜分民脂民膏,受他們毒害的人都沒有不向神哭訴的,都乞求神趕緊把這兩個貪官給收拾掉。結果不到半年柳勝就暴死了,死的時候七竅流血,沒過幾天殷述慶也得了惡病暴死了,死了以後還來不及下葬,結果他全身已經長出了蛆蟲。
後來柳勝家裡的一個老僕人、還有一條家犬也一起死亡了,過了一天晚上之後,這老僕人忽然又坐起來,對他自己的太太說,我剛才到了陰間,看見閻王爺坐在殿上,官吏們都非常的憤怒,把柳勝和殷述慶給押來了,老僕的主人是柳勝,結果就看著這兩個人被嚴刑拷打,慘不忍睹。然後又命令一個官吏取了一個本子,上面記載著柳勝貪贓枉法領了多少錢這個數目。因為家裡的那條狗跟我是一起去的,就是在領錢的時候往往都是跟著這個主人,所以我跟這條狗一起都被帶到陰間裡來作證。不久之後殿上就喊到,柳勝、殷述慶押入地獄,不准放還,就押走了,然後就把我給放回來了。這老僕對他太太說,這是因為陰間要我回來向世人公布這個事情,這是給他在陰間作證,證明貪贓枉法。所以以自己的權勢仗勢欺人,得到的錢財自己能帶得走分文嗎?真的是古德所說的,「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
摘自:《文昌帝君陰骘文》研習報告 鐘茂森博士主講 第四十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