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士提問:師父,我十幾年前年輕時不懂事,做過一次流產,現在很後悔,雖然在我們這的寺院立了牌位,可心裡還是放不下,想起來就難受,我們這離您那裡遠,十一想去只能請兩天假,我最好幾號去呢。
恆傳法師答:寺院十月一日至七日舉行專場“墮胎、保胎、祛病”滅罪法會,能夠全程參加最好,如果時間上實在沒辦法配合,根據自己的情況,哪天來都非常歡迎。
每位學佛人都知道,胎兒生長到三個月以上已成人形,這時若墮胎就是殺子,殺子在經卷中講了是五大罪業中忏悔不可滅的罪之一,既然忏悔不可滅,只有以十方諸佛的神威力和清淨福田僧福德修為、再加上墮胎人真心忏悔供養三寶來滅此罪,有一項不具足罪就很難滅。人身難得,他們投生為人是多麼不容易,墮胎不僅僅是斷送父母與孩子的緣分,還會使報恩變報怨,報怨的怨上加冤,同時對父母身體也會產生極大的傷害。寺院十月一日舉行墮胎法會,是解決你們和墮胎嬰靈、冤親債主之間的冤結,讓幼小的嬰靈能真正受益,解決你們身心的兩大病痛。
所以墮胎法會,不單是領著你們誦經,而是運用誦經來攝受你們的心,讓你們心發忏悔,借十方諸佛的神威力祛除你們的病痛,滅你們的罪,讓你們沉重的身心變得輕松快樂!整個墮胎法會包含的程序應該是滅罪、保胎、護子、祛病、超拔共五大項,有一項不具足罪就很難滅,所以說墮胎法會非同一般的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