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嫁禍賣惡
譯文:有的人心地陰險,把自己招致的災禍轉嫁給別人,把自己做的罪惡,推卸給別人。
分析
嫁禍於人,是自己做了違逆天理之事,在災禍就要降臨時,用種種計策將災禍轉移到他人身上,賣惡於人。讓別人替自己承擔惡名,為了達到目的,用名利、金錢、地位誘惑於人,一旦得手,即落井下石,翻臉不認人。這樣的人心術險惡,果報必重。將來不但嫁不了禍,賣不了惡,自己的禍和惡必加倍於先前。所以,嫁禍賣惡實際上是自己設計懲罰自己的行為而已。
事例一
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是政壇老手,在官場上善於利用各種手段,所以在權力比拼或相互傾軋上一直處於優勝的地位。
王懷忠任副省長之前,是阜陽市委書記,而那時肖作新是市長,但這二人並不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在阜陽有一種說法,肖作新是被王懷忠“玩倒的”,而由此掀起的政治漩渦終將王懷忠也卷了進去。為了整體肖作新,王懷忠用了“苦肉計”,先將自己的一個好友“兩規”,讓他說出出訪德國時與肖作新一同在境外看色情表演及收受外商賄賂的事情,借力將肖作新整倒了。但所料不及的是,肖作新居然是一個超乎預想的千萬巨貪,案件的發展如同脫僵的野馬,使王懷忠駕馭能力失控,真的是拔出蘿卜帶出泥,各種線索都指向了王懷忠,王懷忠最終落馬,被實施了雙規。
事例二
河南省盧氏縣原縣委書記杜保乾,為維護自己權力的穩固,在位時竟然假借維護穩定的名義,連抓帶關了400多個舉報狀告他的人。盧氏縣中藥材公司生產科長張沖波是個新聞愛好者,他曾寫過吹捧過杜保乾的文章,但由於兩次配合記者寫出揭露盧氏縣大搞假政績的文章,杜保乾便認定他給自己抹了黑,已經“腐敗變質”了。於是指令公安機關先抓捕張沖波,後搜集罪名,從重判刑。2002年2月25日,法院開庭審理張沖波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開庭後,合議庭11個委員都認為張無罪。院長向杜保乾匯報後,杜說:“你給弄個無罪,那不是白抓了嗎?必須給我判,判三年。把說他無罪的人名給我報上來!”院長回來後說:“杜書記認為他有罪,我也認為他有罪。”第二次合議,11個人便認為張沖波有罪了,張沖波就這樣被判了刑。後來杜保乾也坐在了被告席上,因腐敗被審,他認為這是有人象他整別人一樣在整自己,大呼冤枉。最終也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