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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新證 第六章 諸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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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耗人貨財

譯文:有的人設陷井哄誘別人不務正業,或者哄誘別人妄想不勞而獲,自己趁他財產耗散時坐收漁利。

分析

想耗人財產的人,必定會用盡心機去算計別人,或者利用人們想發財的心理,組成團伙,以兌換香港債券為名,實際上是用假債券騙真錢。或者賣假古董,賣假科技產品,賣假金銀手飾等等,種種不一。有的人借口給人介紹對象,要財禮,結婚後男女一起逃掉,利用婚姻騙錢。有的人以找到好工作為名,騙朋友、親屬來搞傳銷;有的人利用人們迷信的心理,用給人消災的方法騙人錢財;有的人誘人賭博,有的人誘人上網,用種種方式耗人錢財,使他人受到經濟損失,甚至破產破家。

事例一

上海楊女士自幼患小兒麻痺,隨後肌肉萎縮使她終生殘疾,但她通過艱辛努力,在上海創辦了一家科技公司,生活也逐漸穩定。小姐妹們看她一個人生活孤獨,就為她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個征婚廣告。最後有一個自稱張明的人走入她的生活,對方50多歲,單身,在電信局當科長,月薪四千元,有二室一廳的房子。幾天後,楊女士要回老家辦事,就托張明去買火車票,張明說票不好買,要了送禮錢,又要手機充值錢,最後拿著錢人就無影無蹤了。五月一日,楊女士一人在家胃痛,她打電話找公司的人,他們都出去游玩去了,無法幫忙,無奈之下,楊女士打電話找張明求救,張明幫忙把楊女士送進醫院。楊女士痛疼難忍,只好讓張明幫忙回家取錢,張明拿到錢後又消失了。楊女士只好忍痛回家一看,五千元錢和手機都不見了,打張明電話又打不通了。五月三日,楊女士通過調查得知張明的真實姓名,查到他姓黃,利用征婚與97個女性通電話,一個月僅征婚通話達375次。最後楊女士讓另一個受害者約黃某見面,黃某來到後,被送到派出所。原來黃某一個人生活空虛,他看到報紙上的征婚廣告,想通過應征來騙些實惠,他一個月就騙了九十多人。最後犯了詐騙罪。

再析

時至今日,隨著時代的發展,賭博又有了變種,有官員用公款到澳門賭博。有的開網吧,安裝賭博軟件,在網上賭博。有的開地下六合彩,利用人們僥幸心理,騙人錢財。有的官員跟機器賭博輸上千萬元。無論用什麼形式賭博,最後就結局都是一樣——耗散錢財。有的是公款,有的是私產,用公款者有的賠上性命,用私產者家財耗盡。

事例二

沈陽市原領導馬向東的妻子認為,男人不賭就嫖,所以,馬向東提拔起來後,她就引誘馬向東向賭博方向發展,結果馬向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他用公款出境到澳門賭博,沒有錢就收受賄賂,或者跟下邊要錢。事情敗露後,他又上下活動,在上邊找人說情,在下邊人與人訂立攻守同盟。最終紙包不住火,他被判處死刑。

賭博有十種違害:一、壞人心術。進賭場的人都想贏錢,在場上即使是面對親朋好友也如同面對仇敵,必要將對方打敗而後快,千般算計無非是為了錢財二字。這種只顧自己取財,不管他人死活的行為,豈不是心術太壞。二、喪失品德。有的人賭博上瘾,有錢即賭,在賭場沒有長久的贏家,沒有錢時坑蒙拐騙偷,無所不做,喪失了做人的品德。三、損傷精神。現在全國上下一片“窮和”,打麻將成了一種風氣,白磨手指頭認為沒有意思,於是小打小鬧,小的一元、兩元,大的押產業。晝夜不停,寒暑不計,人弄得精疲力盡,或者疾病纏身,或者負債累累。四、敗壞家產。在賭場上,可將百萬產業轉到別人名下,可將數十萬元拱手送給別人,轉眼之間,一家人辛苦所得化為烏有。五、骨肉分離。賭博蕩盡家產,必遭妻兒父母怨恨,無奈之時,勞燕分飛,一家離散。六、災禍不斷。賭博之家必不安寧,無錢還賭債時,討債者日日登門,或者威脅恐嚇,或者搬物品抵押,或者發生爭斗,或者傷人性命,危機四伏。七、玷污祖先。賭博成瘾即成為人們心中的浪子,不但有侮祖先遺德,也帶壞了社會風氣。八、違犯法律法規。聚眾賭博、開賭場、利用網絡賭博是違法之事,還會因為賭博引發各種刑事案件,參與賭博者即損財,又違法。九、害子孫後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為人父母者沉溺於賭博,為子女樹立了一個不好的榜樣。又因為流連於賭場,無暇顧及子女吃飯、穿衣、學業和品德教育,有的少年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十果報悲慘。賭博與人與己不利,贏破別人家,輸破自己家,久在賭場沒有永久的贏家,也沒有不輸不贏者,現世的果報是家產蕩盡,未來世即使投生為人,也會受貧窮下賤的果報。

事例三

據報道:瓦房店市一位母親帶著3歲的女兒王敏,到孟某家串門,因為其家有一伙打麻將的,她就看了起來。王敏雖然只有三歲,但很淘氣,村裡誰家都敢去。那天她的母親因迷看別人打麻將,忘記照看她,王敏撞進水缸裡。有人聽到“嘩啦”一聲響,都沒有當回事。後來王敏媽媽發現孩子不見了,到村裡去找,誰也沒有看見。她又回到孟某家,看見孩子露兩只腳在缸外面,已經大頭朝下淹死在缸裡了。

再析

現在的社區活動室和麻將館都成為公開賭博場所,為此有人說:日夜不停,小區麻將聲聲入耳。晝夜不停,麻將桌錢來錢往。至於公務員上班打麻將,斗地主時而見諸報端網絡。人們精神空虛,就用這種方式消耗時間,也消耗了自己的生命。

事例四

小可的父親喜歡賭錢,母親一直反對,他父親一直以:“小賭怡情,大賭才傷身”來敷衍母親,去年父親因為賭博被公安機關拘留,為此母親傷心病倒了。後來父親保證不賭博了,但是,剛幾個月,父親又欠下一萬元的賭債,被人追債不敢回家。面對不肯悔改的丈夫,小可的母親決意離婚,因為他不想讓孩子生活在一個表面完整,但充滿敵對、仇恨、多疑的家庭環境裡。對此,小可不理解,他決意離家出走,一個家就這樣面臨分裂的局面。他們找到記者,希望大家給他們出出主意。

事例五

張某是一個農民,他為了抽紅,找了一個空房子,引人來推牌九。這天一共來了九個人,還有十多個人圍觀,他們的幾個人的賭資達六萬多元。為了保險,張某找來幾個人,在幾個路口設立了四道“哨卡”,保證裡面賭博不被人發現。因為有人放哨,他們自然敢放心在賭錢。正當他們賭得高興的時候,被群眾舉報,公安人員避開“哨卡”出現在他們面前,沒收了賭資,將參加賭博的9人刑事拘留。

事例六

徐鳳是機關工作人員,這幾年正是春風得意之時,每到雙休日免不了要打打小麻將。他們玩的不大,一元錢的。每次都是打通宵,這一次徐鳳來看七小對,若能和,則會贏許多錢,是一個好彩頭。當時就差一張牌不來,他望眼欲穿,抓一張不是,再抓一張還不是,眼看要抓黃了,可能是由於精神過於緊張,徐鳳一下子倒在麻將桌旁。麻友們急忙通知他家屬並送醫院,結果是中風,一病就是幾個月不能上班。最後不得不提前退休回家休養了。

事例七

在文革期間,北方一個農村大隊會計姓曲,他有一個十六、七歲,長相非常美麗的女兒,和幾個兒子。曲會計沒有別的愛好,就是好賭博。每到冬閒季節,他就會參與賭博,把一年分的紅輸光才回家。這一年他贏了,那時一塊表也是貴重物品,他一下子贏了幾塊表,連他家剛會走路的小兒子手上也戴了一塊。為此,當時的公社書記特意托人找他談話,讓他從此別再賭博了,見好就收。曲會計真的消停幾天,但架不住輸家找他,他又去參加賭博。這一次他不但把贏來的東西、錢全輸掉,還輸掉了大女兒,給一個三十多歲的人做妻子。聞訊他妻子女兒哭成一團,曲會計則不敢回家,這一年他的會計也被免職了。

事例八

前幾年上海出現了網絡賭球,房廣立通過過孫烨介紹,從境外賭博網站代理人“阿濤”處獲得賭博代理賬號,並提供給同伙,發展下級代理人。他們層層發展,招引他人參賭,他們共發展了28個代理人,利用互聯網設立賭場,聚眾賭博,從中分成抽頭牟利,從而構成一個體系。他們一個月流轉的賭資高達億元,到200612月案發,他們已經非法收入115萬元。公安部門接到舉報後,把正在看球、評球、賭球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警方在十天內將二十八名代理人一網打盡,房廣立等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事例九

胡建平是中輕集團上海某公司的總經理,在2004年至2006年兩年時間內他沉迷於賭博,先後數十次前往港、澳地區豪賭,累計欠下賭債上千萬元。為還賭債,她以虛構公司業務資金,截留公司外借款等方式挪用公款1600多萬元,至案發,還有1400萬元沒有歸還。由於她挪用公款,導致公司最終破產,員工遣散。她的行為構成了挪用公款罪,被案處有期徒刑15年。

事例十

黃某某20歲即開始賭博,常年沉迷在麻將、打牌等賭博活動中,因為賭博欠債,曾於2002年偷了父母20萬元,2006年下半年跟父母借了12萬元。2007年因為還款問題,他到父母處商談,在受到父母嚴厲斥責後,他惱羞成怒,並喪心病狂地將父母和妻子先後殺死,然後制造成他人入室搶劫的假象,然後逃離現場。

再析

傳銷是近幾年盛行的騙人陷阱,許多被騙加入傳銷組織的人失去自由,錢被拿走,甚至在爭斗中失去性命。有的人被洗腦後,天真地認為傳銷真的能掙大錢,就又去騙親人、朋友,使親朋好友受害。現在,傳銷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之一。

事例十一

一個傳銷者說:我叫王剛,是朋友以做生意為由騙到東北的,騙我來的人叫李木。李木也是被朋友以打工為名騙來的,他帶著借來的三千元錢和女朋友一起來到某市,進了傳銷組織,他的女朋友以做生意為名,跟家裡要了二千元錢。我來後,看到這個傳銷網絡約有三四百人,我們這個寢室有十七個人,就睡在地板上,男女混雜。每個寢室有一個主任,每個成員每天要交六元伙食費。據宣傳,如果購買10-64套產品,就會成為主任,如果購買65-192套產品就可以升為科長,購買393套以上產品的就是經理。其實所謂的購買就是交錢,並沒有產品。然而當上經理就可以享受最低一個月一萬元的工資。他們天天給我們上課,講的就是這些東西,包括如何騙別人來做下限的技巧。我一直沒有買產品,他們就成天逼我,或者罵我,打我。我假裝找不到人,也要不來錢,就這樣,時間一天天過去,後來找機會逃了出來。傳銷真的害人不淺,我的身份證,帶來的錢都被他們搜去了,是救助站幫我買的返程票,我怕他們追來,請民警一直送我上車再走,現在還一直害怕他們找來,真的象一場惡夢一樣。

事例十二

某市的溫立彬和朋友劉文傑喝完酒後,他們知道寧遠街道有一伙傳銷人員,就想去搞點錢。他們騙進屋後,說找某某,那裡的頭目說沒有此人。他們說都老實點,傳銷是違法的。他拿出菜刀威脅他們把錢拿出來放在地上,不老實的人他們就打,拿刀砍,嚇得傳銷人員趕緊把身上的錢都拿了出來。他們聽說樓上還有一個傳銷的房間,就上樓去要錢。傳銷的人趁他們不注意,幾個人一擁而上,把他們兩個制服,有人跑出報警。警察來後,將相關人員傳喚到派出所訊問,次日將兩個人刑事拘留,後來被判刑。

事例十三

小傑被騙到某市搞傳銷,他剛到朋友領他吃了飯,洗了澡,又連著好幾天象貴賓一樣招待他。接著朋友拿出表格,讓他填,說是工作單位要求填寫的,等他填完,就跟他要一千五百元的押金。他沒有那麼多錢,身上僅有的八百元就被人搜走了。然後告訴他是搞傳銷的,小傑不肯干,他們就派人看著他。一天朋友說,為了考驗他是否忠誠,讓他去把逃跑的某人殺了。殺人的事小傑更不肯干,於是就被朋友囚禁在四樓的一個房間。並且說你什麼時候同意干,什麼時候放你。小傑的那個屋子僅有一扇玻璃透光,常常吃了上頓沒有下頓,一呆就是十多天。一天,他聽外面沒有動靜,把窗戶打壞,從樓上跳也下去,還好,他跳進一個沙坑,沒有摔傷。這時院裡有人喊跳樓了,於是有六個人拿著片刀追來。小傑急忙跑,他們在後面追,被一個追上的人砍了幾刀,他拼命反抗,並逃了出圍殺。進居民區後,因為有行人,他們沒有再追過來,小傑昏倒在地上,被市民看見報警。警察給他治傷後,帶回派出所,並給他買了飯菜,通知了他的父親。幾天後,他父親來見小傑被折磨得異樣憔悴時,痛不欲生。他說,傳銷害人不淺,孩子差點沒喪命啊。他將小傑接了回去。

事例十四

沈暢剛十六歲,是一個女孩子,他被人騙到某地搞傳銷,她被洗腦後,真誠地相信傳銷能讓她發財,發大財。於是和是農民的父母要三千九百元錢,好投入傳銷,幻想著二年後翻成五十萬。但家裡實在籌不到錢來,她要了幾次都沒有要來。於是,她就設計了自己被綁架的鬧劇。她讓同伙給父母打電話,稱綁架了他們的女兒,讓他們快點拿七千元錢來贖人。沈暢的父母實在沒有錢,就借了五百元匯了過去。接著又一個男子打電話,要他們匯款五萬元,若不就把他們的女兒殺掉。嚇得兩個老人報了案,民警通過查找,找到沈暢他們的傳銷窩點,沖進去一看,屋子裡正打撲克,沈暢在那裡玩很高興。經過訊問,原來是沈暢要不來錢,自編自導的一個綁架鬧劇,到最後,她還在埋怨父母不給她錢,破了她的發財夢,使她失去了出人頭地的機會。但是,她的姥姥以為她被綁架,心髒突發去世,母親由於受到驚嚇及思念女兒住進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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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