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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新證》的寫作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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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上感應篇》是一部講因果的文章,古人說是一則天律。在現代我們常說要建設法制社會,要依法行事。時而有學法、普法之舉措。有文化的人,多少都有一些法律知識,即使是農民遇到不合法的事,也會拿起法律武器來主張自己的權力。然而,也經常有官員賣官、收賄、養情婦的事情發生。其實這些官員本身早就知道他自己所做的一切是違法的,但是他們懷著僥幸的心理,認為只要不暴露出來,就可以繼續享有特權,作威作福。現實中確實有人躲過了人間法律的制裁,一直到死都沒有東窗事發。於是就有人認為法律有時可以不遵守。2007年,電視中講過這樣一個案件,有一個著名裱畫大師,錢財不少,其女兒借口母親去世後遺產沒有分割完,天天上老父家去鬧,意在氣死老父親,趕走繼母,然後分其財產。80多歲老父親身患心髒病,沒有辦法,給了女兒20萬元錢,想散財消災,然而只消停了7個月,女兒又來鬧。老父親無可奈何,訴諸法律,要求與女兒斷絕父女關系。因為親生子女不能斷絕關系,而無法判決。於是就有人認為法律也有空白,也有管不到的地方。聽說某一個人,他犯了強奸婦女的罪行,為此,他花錢買通有勢力者,動用執法者對那女人說:什麼強奸? 只是嫖娼罷了。所以那人做為嫖客處理,交了5000元罰款了事。並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於是就有人認為法律的處罰也可以通過權勢和金錢來改變。
    
《太上感應篇新證》的主題就是:因果報因,絲毫不爽。任何事情瞞了人,則瞞不了因果規律。人們做了事,種下因,遇到因緣會聚的時候,就會受到果報。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是報早與報遲的問題。所以,只要造下了不善的因,即使躲過人間法律制裁,也躲不過因果規律的制裁。試看那些貪官,或者家中變故,一家星散;或者子孫不屑,把家敗光;或者正當壯年,惡病降臨;轉眼之間富貴榮華煙消雲散。由此可見因果報應最公平的規律,不會因為你當官做宦,有權有勢就允許你胡作非為,不去懲罰;更不會因為你廣有錢財,有權勢者都可以任意指揮調度,從而對你循私枉法。事實證明因果報應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如影隨形的。
    
我寫作《太上感應篇新證》就是要通過事實講一講因果規律,做為一個有志修行的人,應當明白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明白行善可以得到什麼善報;做惡將受到什麼惡的懲罰。末學認為因果規律,猶如一面人生的鏡子,不但可以使你對面看清自己過去生的所為,還可以通過今生的所作,知道來世的果報,從而使惡人生出畏懼心,能夠認真悔過,改往修來,改造人生;可以使善人生出敬畏心,積極培福積德,創造更美好的人生。
   
末學於2002年讀到《太上感應篇直講》一書,立即奉為行為准則之一。過去,自己認為本人是大乘行者,不屑於修世間福報,然而命運的坎坷,讓末學不得不研究並實修,經過實踐,末學認識到一個道理:如果不做一個好的凡夫,就無法轉凡成聖。修大乘法必須要有牢固的根基,成佛不是空中樓閣。所以,遵守因果規律,不但對初機行者來說尤其重要,而且也是修行者終生應當遵守的一條法則。為此發心寫《太上感應篇》新證。末學因學識淺薄,怕誤解聖意,為此,采取翻譯正文、講大意,盡量用現代發生的事例來證明的方式,講明每一句話的道理。末學知道自己水平不高,必將會有以偏蓋全,掛一漏萬之處,盡力搜集讀了可以找到的所有有關《太上感應篇》的講解、注釋等書。並研究實踐多年,才敢動筆。雖然如此,錯誤仍在所難免,為此懇請有志者斧正。末學在寫作中,盡力采用白話,以便能讓更多的人讀懂它。並且希望能夠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也希望有志之士多提建議,使之更加完善。
   
末學認為遵守並奉行《太上感應篇》最低有以下幾個利益:

一、可以認識因果規律,尊從因果規律。敬畏天地神明是做人修養的基礎,現實中一些人明知一些事是惡的,偏要去做,究其原因,是由於天良泯滅,不信因果報應所致。為此,敬畏天地神明,是激發人們天良的基礎。進而使人對境涉緣,時時檢查自己的一言一行,自然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做為一個人來說,能夠了知因果報應的規律,是培植百善的根基;如果頭腦中充滿了邪見則是生發萬惡的根源。
    
要知道,感就是因,應就是果。《太上感應篇》頭四句就是說:太上曰:福禍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四句開篇明義,闡明了因果報應的道理。就是說,為善得福,為惡得禍,簡潔明了。如果人人明白作惡必得禍殃,即使有人逼他作惡,也心有畏懼,不敢去做;如果人們明白行善必得福祿,雖貧窮下賤,無人要求其必做,也將盡力而行。所以,印光大師說:因果者,世出世間聖人平治天下,度脫眾生之大權也。
    
二、可以遺子孫福善。人們為子孫打算時有種種表現:有的人為子孫准備好了房子、票子,甚至10幾歲的小孩子,還在小學讀書,就有了百萬存款。還有的人一人得勢,安排了三至四代人的生活、工作。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轉眼因失去官位,一切都成為泡影,子孫仍然進入貧困、衰敗之中。由此可見,積錢財給子孫,子孫未必能守。莫如積善以遺子孫,感應後代福壽綿長。如歷史上的名相范仲淹,生前錢財均用於濟貧救人,以至於死後家無余財,但他積的無量福德,感應范氏家族800多年不衰敗,至今代有英才。為此,一個人懂得因果的道理之後,就會把目光放遠,就不會再做違害自身、危及子孫後代的行為。正所謂:子孫強似我,留錢干什麼?子孫不如我,留錢干什麼?
     
三、可以令人改過向善。在不懂得因果的道理之前,人們經常會認為自己是善良的,在惡運面前,有人會說,我行善積德的,怎麼會有這樣的報應?或者說,我沒有做善事,也沒有做惡事,為什麼會這樣?進而怨天、怨地、怨他人.......,卻不從自身查找原因。其實這些人若按照因果報應的規律反察自己的所言、所行、所思,你會發現自己居然是善沒行,惡不少。公職人員多數會認為自己很廉潔,卻常用公家紙寫個人信件,用公家電話與朋友聊天,給家人親友掛長途。用公家電腦在上班時間打個人材料,用公家復印機復印孩子的復習卷或教課書......。這些人不但不認為這是錯的,反而認為和貪官比,他們貪污了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自己這樣做,實在是可以做廉潔奉公的榜樣了。至於散棄五谷、勞擾眾生、干求不遂、便生咒恨等等事情,在社會上時常可見。為此種種不善天天在做,卻不自省,仍然認為自己是一個大大的善人。年青人對工作不盡責、對朋友沒有義、對父母不盡孝。管錢的經常在公款中占點小便宜,當官的拿大頭,他拿小頭。卻從來沒有真正發心救濟過貧困、急難危病之人,沒有買放過生命。如果這樣做的人知道自己所做所為,雖然暫時占盡了便宜,但將來一定會受到惡的報應,則自然會懸崖勒馬,迷途知返。所以說,《太上感應篇新證》講的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它會使許多人改過向善,重新塑造自己,把無窮的後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為讓更多的人受益,末學才敢拿出來,希望能起到應當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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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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