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辛巳年間,河南省境內黃河決堤,陸地水深一丈多(約為現在3米),民間的村捨房屋,有一半被淹沒。在陳留縣有一戶曹姓人家,家宅完全沉沒在水裡,三天三夜,村裡人都認為這家人不能活了。大水退去之後,曹家房捨脫水而出,牆捨沒有崩塌,家中親眷人口也都安然無恙。大家都感到很奇怪,紛紛過來詢問是怎麼回事。曹家的家眷說,這幾天來一直覺得霧氣彌漫,看不見太陽月亮,你們要是不說都不知道這幾天是在水裡。
清朝當地的政府官員聽說這件事感到驚異,特意來到他家詢問他家有什麼善行。曹家回答說,也沒有什麼善行,只不過是每年從佃戶那裡收來的租金錢,除了衣食足用外,都去接濟鄰裡間日用貧乏的人。家裡已經五代人這樣做,從沒有中斷過,大概有一百多年了。官員也被他家的德行感動賜予其家牌匾,以示對其家善德的贊歎和嘉獎。真是:黃河決堤鬼神護佑;龍王行水不沒善人。
可以知道人有實德,天有奇報。而那些剝削百姓膏脂,以希望子孫富貴的人,全都在這場大水中滅門絕戶。而且他們的神識要墮入惡道之中,想要求出離了卻得不到。真是讓人悲哀啊。所以拯救世間劫運,挽回人心,非提倡因果報應,否則斷斷不能收到實效。
恭錄自《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一(復潘對凫居士書三)
乾隆辛巳,豫省黃河潰決,陸地水深丈余,民間廬捨,半被淹沒。陳留縣有曹姓者,居宅沉沒,已三晝夜,鹹謂無生理矣。及水退,牆捨並未崩塌,眷口亦安然無恙。眾問之,雲:「日來唯覺霧氣彌漫,不見天日,初不知在水中也。」有司見而異之,詢其有何善行。曰:「每年租課所入,除衣食足用外,盡以濟鄰裡之貧乏者,至今未嘗少替。」已歷五世,百有余年矣。憲司俱賜匾額,以嘉其異。水固無情,而有鬼神護佑,雖全體淹沒,而未見其水。是知:人有實德,天有奇報。彼剝削百姓脂膏,以求子孫富貴者,率皆滅門絕戶。而其神識,當永墮惡道,無有出期,可哀也已。是以欲救世人,非極力提倡因果報應,斷斷不能收實效。
(《印光大師文鈔》三編上 .覆潘對凫居士書三)。
印光大師為我國民國期間三大高僧之一,世傳其為大勢至菩薩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