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文旨在以禅家話頭風格警醒愚癡男女,使之不再做出傻事,絲毫沒有指責劉德華之意(劉德華在這件事情上的確也沒有錯,其出錢資助楊家人的善舉更凸顯其愛心),不意眾多小輩未看全文便大起嗔心,造下墮入修羅之惡業,罪過!我佛慈悲,世間愚癡之人實在太多,就請原諒他們吧。為避免更多人輪入修羅甚或地獄,乃將標題改之,並刪除一些大惡之“評論”。善哉!
我素不喜就一些熱點事件特別是與娛樂界有關的熱點事件發表言論,但是,這次,我破例了。一個60多歲的老人,在香港跳海自殺,其目的僅僅是為了滿足他30來歲的女兒再見劉德華一面。可憐天下父母心,我不想就這位老人的行為做出任何評論,更不想拿他與我的老鄉陳天華百年前在日本跳海自殺之意義做任何比較,畢竟,斯人已逝。
我在博客上沒有看到多少人就這個事件寫多少文章,或許大家覺得這個事件沒有太大的爭議性,吸引不了多少眼球,因為,可能不會有任何人會支持這位老人或他的女兒。但是,我卻認為,老人的行為,其社會警示意義之巨大,幾乎可以用空前絕後來形容。這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那就是,如何正確表達父愛、男女之愛,如何控制“我執”。我自然只想就其中二三談談看法。
有人指責現今的明星制,以為媒體和社會把在古代非常低賤的娛樂界的人捧為巨星,是這個事件的根源,這顯然是謬以千裡了。君不見,自古以來,為無法獲得其所愛而毅然拋擲生命者,幾乎難以計數?“我執”太甚,即便沒有這個明星,她(他)傾慕的是另外一個無名對象,依然可能出現類似的悲劇。所以,過度的愛慕和我執,是罪魁,是禍首。
什麼是愛情?我們不去分析愛欲產生的根源,我們姑且相信叔本華的“種族意志”說(同性戀或許是種族意志走偏的結果),任何成人出現“性”意義上的欲望,本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當這個欲望只針對特定的某一個體時,很多人以為這就是應該獲得贊賞的“愛”了,僅僅因為它的單一指向特征。但是,我卻堅決不贊同。因為,在這個層次,它依然只是一種純粹利我的欲(盡管叔本華認為他或她是為了種族),自私性非常顯著,絕對不值得我們贊歎。我認為,只有這樣的欲升華到一個更高的境界,也就是,當這個欲發展到以戀慕對象的利益為第一考慮(而不是以自己的原始欲望滿足或享受為第一考慮)時,我們就可以說是真正的愛了。如果雙方都上升到了這個層次,完美的愛情就出現了。
如果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的戀慕還停留在欲的層次,他(她)因為無法獲得對方而放棄生命(這樣的事件經常發生),顯然毫無價值,毫無意義。我並不想用太高深的佛家思想來介入討論,因為那會招來沒有深入鑽研佛學的人的反感。與自己毫不相干的一個人,為何要用放棄生命來表示愛慕?佛家人會覺得不可理喻。事實上,不管是絕色美女還是絕色美男,不過也只是一具皮囊包著一堆污血污物外加幾根白骨。不妨設想一下,這個人如果沒有了皮囊,血肉淋漓,白骨森森,內髒昭昭(只要想想,無須真的撕去),你會怎麼樣呢?又或者,這個人的臉皮被撕開了,你還會為之愛戀發狂嗎?所以,我想告誡失戀者,當你因為失戀而痛不欲生的時候,你就把他(她)想象成一具皮囊包著一堆污血,完全不值得你為之發狂!劉德華如此,任何人也是如此,事實上,一切美色(乃至這個世界的一切),不過是我心之幻象,終將灰飛煙滅。而“我”之肉體,亦不過是“我心”之暫住物。
所以,人生一世,我們最好是隨緣應事,對一切不要強求。
還是要引用佛家《金剛經》之結尾: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復如電,
應作如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