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母親帶著小女孩上街買東西,恰巧遇到了一個朋友,這個朋友就跟那個小女孩說:“為何還沒去念書?”那小女孩還小,小女孩就問她媽媽:“媽媽,念書要做什麼?”結果這位長輩馬上跟她說:“念書可以賺大錢。”慎於始,假如是母親,該怎麼辦?現代這樣的價值觀占很大的比例!這個母親立刻就抓住機會點,跟她的朋友用眼光打了一下招呼,叫她不要繼續說下去。她就跟女兒說:“念書最重要是學本事,我們有了本事以後,就可以去幫助別人,在社會上就會有所貢獻,我們要記住:“社會國家者,互助之體也”。”當孩子覺得社會就是互相幫助,她的這個態度一形成,以後面對各行各業的人會如何?尊敬、感謝。但是假如她學本事的目的在賺大錢,以後她會如何看待各行各業的價值?錢是最終目的!因此,她就會輕慢很多行業的人。
所以,學問在存心,只要心偏頗了,就會與道德、學問背道而馳。她母親立刻引導她,告誡她要學本事。學本事很抽象,孩子還那麼小,媽媽就用舉例的方式。她們剛好從超市出來,買了一些饅頭,媽媽就說:“就像剛剛那個叔叔,因為他有本事,他會做饅頭,就可以幫我們做饅頭,我們才有饅頭可以吃,所以我們要感謝他。可是我們感謝他,能不能把你的玩具熊送給叔叔?還是把你的小汽車送給叔叔?這些叔叔不一定需要。所以,我們感謝叔叔就可以拿些錢送給他,表示我們謝謝他。叔叔也可以拿這些錢,去買他所需要的東西。”借此機會引導孩子,學習的目的在於增長本事,以便服務他人;當她有這種態度,她就不容易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