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都知道,佛教三藏十二部經典,其中三藏指的經藏、律藏、論藏,十二部即佛說經的十二分類,亦稱十二分教,即長行、重頌、孤起、譬喻、因緣、無問自說、本生、本事、未曾有、方廣、論議、授記。一般大家都認為,只有佛陀說的才能稱之為佛法,但是龍樹菩薩卻認為並非只有佛說的才是佛法,五種人都可以宣說佛法。
我們知道佛陀當年說過的法是佛法無疑,龍樹菩薩認為的另外四種人也可以宣說佛法,到底有沒有道理呢?《大智度論》雲:“佛法非但佛口說者是,一切世間真實善語,微妙好語,皆出佛法中。”又雲:“何者是佛法?佛法有五種人說:一者、佛自口說;二者、佛弟子說;三者、仙人說;四者、諸天說;五者、化人說。”
除了佛親口說的之外,佛弟子說的、仙人說的、諸天說的和變化人說的也都可以稱之為佛法。佛陀已經入滅了,其他四種人說的到底與佛說的是否相同,我們無從判斷,所以佛陀給了我們一個印證的方法,那就是看他們說的是否符合三法印,符合的就是佛法,不符合的就不是佛法。
我們都知道三法印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和涅槃寂靜。諸行無常是說世間一切事物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化,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諸法無我是說在一切有為無為的諸法中,無有我的實體;涅槃寂靜是說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為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凡符合此三原則的,便是佛正法,縱然不是佛親口所說,那麼也視同佛說。
但凡不符合此三原則的,縱然是佛陀親口所說,那麼也是不了義、遮義。這三法印有如世間印信,用為證明,故名“法印”。其實舉個現實的例子大家就好理解了。比如,並非只有總統親自撰寫的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也許是總統口授,秘書起草的,也許是議會商討後敲定的,總之最後總統蓋上自己的印章或者簽字認可,那麼就可以認為是總統的政令。我們不會因為是秘書起草的,就說這文件是秘書發布的,歸根結底還是總統的命令。佛法也一樣,不管是佛陀親自說的,還是其他四種人根據佛陀意旨宣說的,只要符合三法印,就可以認定是佛法。
我們在誦經的時候,經首總是有“如是我聞”之類的經首語,這就是佛經區別外道的標志。當年佛陀入滅前,阿難向佛請示:“世尊,您說法四十九年,結集經典時,我們該以何為首?”佛陀回答說:“一切經典開頭都加上‘如是我聞’等語吧,以此區別外道經典。”
這樣做有四個好處:第一除疑,結集經典時,阿難升坐法座,因為阿難是佛陀的堂兄,長得與佛陀很像,再加上法的威力,會讓眾人產生疑惑,這是佛陀因為大悲心起,涅槃後復生給我們說法嗎?還是他方國土的佛到這裡講法?還是阿難轉身成佛了呢?在經典前面加上“如是我聞”四個字,大家就不會產生上述三種疑惑了;第二令信,經典開頭加上“如是我聞”四個字,大家聽到或者看到會知道這是佛陀當年說過的法,可以讓大家生起信心,信為道原功德母,生信很重要;第三簡邪,外道的典籍都安置了“阿、漚”二字,阿表於無,漚表於有。教旨不離有無,皆不究竟。佛經開頭加上“如是我聞”四字,可以區別外道經典;第四顯正,佛法都是出世間法,佛法僧三寶最為吉祥,經文加上“如是我聞”四字,昭示僧寶敘述佛寶當年講述的法寶,彰顯中道實相,故為顯正。
佛陀已然入滅了,佛法只能由其他四種人代為宣揚。仙人、諸天和變化人,普通人可以說沒有特殊因緣是很難以得遇的。當今,我們可以聽聞到的佛法大都只能是佛弟子宣說的了。很多居士在聽師父講法的時候,並不是看這個法是不是符合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准則,而是看是否符合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遇到與自己知見或者世俗見解不一致的時候,就產生各種疑惑,講的這些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佛法啊?
過去有個讀書人,突然有一天“看破紅塵”,想要學佛,就找到一個禅師,向禅師請益佛法,問什麼才是佛法?禅師不搭理他,自顧自的搖著蒲扇喝茶。讀書人見禅師不搭理他,就跪下虔誠的向禅師頂禮,然後再次問道:“請禅師告訴小生,怎麼學佛?如何成佛?”禅師瞥了他一眼,慢悠悠地跟他說:“跟你說了,你也不信,還是快走吧!不要打攪我喝茶。”
讀書人拍著胸脯向禅師保證:“師父,您說吧,我肯定相信。”禅師說:“其實你本來就是佛,你說的就是佛法。”讀書人一臉不滿:“師父,您別逗我了,怎麼可能呢?”禅師攤開雙手對讀書人說道:“早就跟你說了,你不會相信的,果然如此吧?”讀書人一臉茫然。
其實真正的佛法豈是語言可以表達的呢?當年佛祖拈花微笑,以心印心的才是佛法。可是當今,師父們如果往法座上一坐,什麼都不說,只拈花微笑,就是笑上一天,底下的信眾又有多少能夠印心的呢?肯定還會有人譏嫌,這個師父恐怕什麼都不會吧?佛法是佛陀洞察的宇宙實相,這玄妙實相是人的感官無法體會的。佛祖之所以拈花微笑,是因為不管說什麼都不足以表達諸法實相,就算貼切的表達出來了,眾生也不會相信。拈花一笑,一切佛法就都在其中了。
轉自騰訊佛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