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出佛身血,在佛教當中是有來歷的。出佛身血是五逆重罪的一種,是非常嚴重的一種罪過。
出佛身血在事相上說的是,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他有一個弟子叫提婆達多,提婆達多為了謀害佛陀,想了好多種方法。其中有一次在一個懸崖邊,設計推下了一塊石頭,想砸死佛陀,由於佛陀的威力和他的功德,這個石頭僅僅砸破了釋迦佛的腳。這是事相上的出佛身血的例子。
因為佛陀離我們遠去了,我們不可能有那種犯緣,那麼出佛身血怎麼看待呢?“惡意毀壞佛菩薩經像者,等同出佛身血。”惡意地把佛像砸碎了,把佛經撕毀了,這是等同出佛身血,是無間地獄的正因。
根據《大寶積經》上講:“誹謗三寶者,等同出佛身血。”誹謗佛、誹謗法、誹謗僧,等同出佛身血,這個罪過是極大的。出佛身血墮落到無間地獄,也叫阿鼻地獄。這個我們在很多資料上都講到了。
居士:原來沒聽到佛法的時候,也不知道,也不太恭敬,如何補救?這是關鍵。
法師:所有我們以前犯過的一切罪過,以忏悔來補救。還有一種事相上的補救方法是這樣,如果我們無意毀壞了佛的像,現在是以塑佛像來忏悔補救。
如果我以前不懂,從寺院裡悄悄地拿了一點東西回家了,現在知道了,那個僧物是不能盜取的。我們應極力地供養寺院,或者是相對應的,我拿了一個碗,我就極力地去買碗、多買碗,用多買一些實際的用品和忏悔加起來的方法來補救。
實際上我們修行過程當中,念阿彌陀佛本來就是一種忏悔,誦經、拜佛、放生、印經,也是忏悔。還有一個佛法的原理告訴大家,“十方常住物體統十方”。
有一個佛弟子,在南方許了個願,這個願沒有還,他就調到北方了。然後他很苦惱,他不可能因為幾十塊錢再跑回去,而後他就問怎麼辦?我問他:“你當時的願發的是我必須給這個(特定的)寺院某個東西呢?還是我要給寺院某個東西?”他說:“當時我是講的,要給寺院某個東西,並不是必須給某個寺院什麼東西。”我說:“好了,天下的寺院都一樣。”給任何寺院都可以,都是在還願,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