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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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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命運,地理不如天理
宋朝大儒朱熹,有一次曾任福建崇安縣知縣,在這期間曾被一個刁民設計而錯判一個盜葬墓地案件。事後發現真相,朱熹非常懊惱後悔,乃焚香向天祝禱:“此地若發,是有地理,此地不發,是有天理。” 不料事後在一夕之間,天降大雨,雨水如注,該刁民所侵占的“絕佳”風水地,旋即被破壞摧毀,面目全非,成一潭濁水。 由此可知福地唯有福人才能享用,無德之人雖然費盡心機,巧取豪奪,而一時占有,但也絕對無法由此獲益。因此“地理”不如“人理”,“人理”不如“天理”,“天理”不如“人心”。因此“人心”還是最重要。 一個人如能具備正知正見,發慈悲心認真行善,廣植“福田”,將來必可獲得真正的福報。如果捨此不由,只想尋找龍穴寶地,企圖藉“好地理”來發展家業,庇蔭子孫,則不啻是緣木求魚,本末倒置,其結果自然可想而知,不問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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