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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師:大悲咒的出世間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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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能往生十方諸佛國

  引三條理證:

  1、【引經文1】:“若諸人天,誦持大悲章句者,臨命終時,十方諸佛皆來授手,欲生何等佛土,隨願皆得往生。”

  2、【引經文2】:誦持大悲章句者,若不生諸佛國者,我誓不成正覺。

  3、【引經文3】:諸男子,此觀世音菩薩不可思議威神之力,已於過去無量劫中,已做佛竟,號正法明如來。

  二、證果成就

  1、【引經文1】:我於是時始住初地。一聞此咒故超第八地。

  2、【引經文2】:一切眾會皆獲果證。或得須陀洹果。或得斯陀含果。或得阿那含果。或得阿羅漢果者。或得一地二地三地四地五地。乃至十地者。無量眾生發菩提心 。

  3、【引經文3】:有諸菩薩未階初住者速令得故。乃至令得十住地故。又令得到佛地故。

  4、【引經文4】:若能為諸眾生,拔其苦難,如法誦持者,當知其人即是具大悲者,成佛不久。

  5、【引經文5】:口中馺馺誦此陀羅尼聲聲不絕者。四沙門果此生即證。其利根有慧觀方便者。十地果位。克獲不難。何況世間小小福報。所有求願。無不果遂者也。

  三、滅罪消業

  1、【引經文1】:至心稱念我之名字,亦應專念我本師阿彌陀如來,然後即當誦此陀羅尼神咒,一宿誦滿五遍,除滅身中百千萬億劫生死重罪。

  2、【引經文2】: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縱忏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忏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祇物污淨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

  3、【引經文3】:與三七日,淨持齋戒,誦此陀羅尼,必果所願。從生死際至生死際,一切惡業並皆滅盡。

  4、【引經文4】:若諸人天誦此陀羅尼者,其人若在江河大海中沐浴。其中眾生。得此人沐身之水。沾著其身。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消滅。

  5、【引經文5】:若誦持者行於道路,大風時來,吹此人身毛發衣服,余風下過,諸類眾生得其人飄身風吹著衣者,一切重障惡業並皆滅盡,更不受三惡道報,常生佛前。當知受持者,福德果報不可思議。

  6、【引經文6】:若行礦野山澤中,逢值護浪諸惡獸,蛇蚖精魅魍魉鬼,聞誦此咒莫能害。

  四、能利益三界

  1、【引經文1】:三千大千世界,幽陰暗處,三途眾生,聞我此咒,皆得離苦。

  2、【引經文2】:有諸菩薩來階初位者,速令得故,乃至令得十位地故,又令得佛地故,自然成就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

  3、【引經文3】:若聲聞人聞此陀羅尼,一經耳者,修行書寫此陀羅尼者,以質直心如法而住者,四沙門果,不求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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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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