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接著講《入菩薩行論》。
抉擇諸法究竟實相的時候,就要抉擇人無我和法無我。前面已經抉擇了人無我,今天開始抉擇法無我。
無論是自我還是其他法都是無自性的,都不是實有的。不進行觀察的時候都存在,這是一種迷亂的現象,實際都不是事實存在的。但很多眾生不了知,都視為了實有、真有。
所謂的自我也是假立的,不是實有的。其他法也一樣,都是無實有的。這裡主要講四念住。
佛在《宣說諸法無生經》中雲:“文殊,若見身如虛空,則彼即於身隨觀身之念住。同理類推,若不緣受,則為於受隨觀受之念住;若知心唯名,則為於心隨觀心之念住;若不緣善不善法,則為於法隨觀法之念住。”
身念住。“若見身如虛空,則彼即於身隨觀身之念住。”
身體如虛空般無有自性。若是通過竅訣、觀察量見到、了知這個真相,心能夠安住在這樣的認識、見解、了知當中,這叫身念住。“住”是安住,主要講的是定。定不能離開這種見解,這種智慧。這是止觀雙運。
心能入定,做到不動搖,專注於一境而安住,但若沒有明白無我、空性的道理,還只是單獨的寂止,沒有勝觀。若是沒有勝觀,只有寂止,只有普通的禅定,這屬於是世間的禅,將來可以托生到天界,但不能獲得解脫。解脫必須要有勝觀。勝觀指的是智慧,就是了知無我的真理,了知諸法空性的實相。從中安住,保持這種見解、這種覺知,不動搖,這樣才可以解脫。只有定不能解脫,只有慧沒有定,也很難對治煩惱習氣,所以寂止和勝觀要雙運。
這裡說的所謂的身念住,即“見身如虛空”,自己或他人的身體如虛空般無有自性,見到這樣的真相,了知這個真理,在虛空中能安住,能保持這樣的覺知,這叫身念住。
受念住。“若不緣受,則為於受隨觀受之念住。”
“受”是感受。“不緣受”,“緣”是著相的意思。“緣受”指著“受”的相,也就是執著受,執著快樂的感受,執著痛苦的感受。
我們特別在意自己的感受。我們都嘗過快樂的感受,也嘗過痛苦的感受,而且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擺脫痛苦,享受快樂。觀察一下自己,我們在不知不覺中的一切所作所為,哪有為他人的?無論是生活工作,還是信佛學佛,就是為了這個目的,為了自己能擺脫或遠離痛苦,為了自己能享受到快樂,沒有別的。你工作是為了什麼?最終就是這個目的;你生活是為了什麼,也是這個目的;你賺錢等一切所做,都是為了這個目的。之所以這樣,就是因為我們特別執著快樂這種感受,非常希望自己能感受到快樂,獲得快樂;我們也特別執著痛苦這種感受,不願意感受痛苦。
其實,這個“受”是假的,是無常的。我們總想擺脫痛苦,想盡一切辦法,覺得通過自己努力可以不讓自己受苦了。其實,即使你真的感覺不痛苦了,也是暫時的,不可能不痛苦。“我不能痛苦,我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遠離痛苦。”這種分別、執著,這種患得患失的狀態,它本身就是一種苦。這才是苦,這才是束縛。誰在束縛你?這就是束縛你的法,沒有別的。人為什麼不自在?為什麼痛苦?就是因為這些。之所以說要“知苦”,就是這個意思。我們要知道這本身就是苦。
快樂也一樣。我們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快樂,其實這些都不是快樂。快樂應該是清淨的、恆常的、不變的。但我們所感受的快樂本身是種貪戀,貪戀本身是一種染污,你的內心不會清淨的。這種快樂也是無常的,不會恆常,不會永久,很快就會消失,會離開你的。這個時候帶給你的就是痛苦。其實它本身也是痛苦,最後它也是痛苦的因,它引來了痛苦。
所以,我們不能執著痛苦的感受,也不能執著快樂的感受。你既不執著苦感,也不執著樂感,即“不緣受”,這時你才不痛苦,才會快樂。這種快樂才是不變的,才是清淨的,才是真實的。
知道“受”也無自性,也是虛妄的。在這樣一個認知、覺知中能安住、不動搖,這叫受之念住。
心念住。“若知心為名,則為於心隨觀心之念住。”
“心”指分別念。有那種大心,那是遠離分別的心,也叫真心。但這個心是分別的,所以叫妄心。這個心是假的,不是真心。我們要見到心性——心之自性,即大空性,它是平等的。平等心是真心,分別心是妄心。所謂“妄心不死,真心不活”,妄心不息滅,真心就不會顯現出來。“名”是假名。妄心實際是無自性、不存在的,只是安立這樣一個名稱而已。如果你明白了這樣一個真相,了知了這樣一個真理,然後安住,這叫心之念住。
法念住。“若不緣善不善法,則為於法隨觀法之念住。”
不執著善,也不執著惡。善惡也是無自性的,明白了這個真相以後,不執著善惡,這樣修行法之念住。
四念住都是解脫的因、成佛的因。如果要解脫,要成佛,就要做到這四個念住。
庚二(深入法無我)分四:一、身念住;二、受念住;三、心念住;四、法念住。
辛一(身念住)分三: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二、支分不成立;三、攝義。
壬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分二:一、對境身體不成立;二、身執說為迷亂。
癸一(對境身體不成立)分二:一、破與分支相聯之身;二、破與分支不相聯之身。
子一(破與分支相聯之身)分三:一、破各自分支為身;二、破身住於每一部分中;三、攝義。
丑一、破各自分支為身:
為什麼我們會有快樂和痛苦的感受呢?因為執著身體。若是不執著身體,不會有這些粗大的快樂或痛苦的感受。比如,身體生病了,就會感受痛苦;身體舒服了,就會感受快樂。主要是執著這個身體,所以要遮破這個身體。
所謂的身體在何處?這個要觀察。如果身體實有,去尋找的時候,一定能找到實質性的東西。我們看看,能不能找到,身體到底在哪裡?
身非足小腿,腿腰亦非身,
腹背及胸臂,彼等復非身,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
內髒頭與頸,彼等皆非身,
此中孰為身?
“身非足小腿,腿腰亦非身”:右腳、左腳是不是身體?不是。左腳和右腳都可以拿掉,都可以沒有,但是身體還有。小腿、大腿、腰部這些是不是身體?也不是,沒有人將這些視為身體的。我們覺得有身體,但我們想象中的身體不是小腿,也不是大腿,也不是腰部。
“腹背及胸臂,彼等復非身”:那麼身體的其他部位,比如腹、背、胸、肩是不是身體?這些也不是身體。我們也沒有把腹部、後背等視為身體。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側肋、手、腋窩、肩都不是身體。
“內髒頭與頸,彼等皆非身”:內髒——心髒、肺、肝、膽這些是不是身體?也不是。這些是身體的一些小部分,也可以說是身體的一些部位,屬於身體的支分(分支),這些都不是身體。
“此中孰為身”:這樣一分,都分開了,都沒有了,身體就找不到了。
比如,有一座房屋。我們把柱子、牆等都拆開,就沒有房子了。把柱子、土、石頭、木塊等都堆在一起,這也不叫房子。若是組合而形成一個比較特殊的形狀時,就叫“房子”。車子等也一樣。身體也是一樣的。若將手、腳、頭、腹部等單獨取出來,堆聚在一起,這也不叫身體。若是將這些組合起來,變成一個特殊形狀的時候,這就叫“身體”。
可見,“身體”是假名,不是實有的。對這些支分或身體的部位一一進行觀察,都不符合身體的標准,都不是身體。在這些支分上面沒有身體,身體的這些部位不是身體。所謂“身體”,就是這些支分組合而成的一個特殊的形狀。
如同剛才所講,把材料都堆積到一起,組合後變成一個特殊的形狀,這時候叫“房子”。其實也沒有房子,只是這樣叫的。身體也是這樣,沒有身體。你通過智慧去尋找,就會大失所望,根本找不到這個身體。如果你真正明白了,真的不去執著了,很多的煩惱、痛苦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也許大家一聽,覺得也沒有什麼啊,好像對自己今生的解脫沒有太大關系似的。其實關系很大!
真的,大家就要這樣去尋找。凡夫不知不覺中就認為有“身體”,有自己的身體、他人的身體,然後執著自己的身體,執著他人的身體。其實“身體”就是個假相。
丑二、破身住於每一部分中:
若身遍散住,一切諸支分,
分復住自分,身應住何處?
“若身遍散住”:若對方說:是,一個一個部位都不是身體。但這個身體是普遍散在支分上,普遍散在這些部分裡,都是身體。
“一切諸支分,分復住自分”:對方的這種觀點也是不可能的。比如“頭”,自己住在自己的支分上。頭就是頭,頭上找不到身體,頭上沒有身體的成分。腳也一樣,腳就是腳,腳屬於身體的支分,這個支分住在自己的支分上,也不是身體。頭單獨拿出來,只能見到頭,除了頭,上面沒有身體。手也是,手拿出來就是手,只能見到手,上面見不到另外一個身體。
“身應住何處”:身在何處啊?
對方認為,這些頭啊、腳啊、手啊等身體的支分或部位上面有身體,也就是說,身體普遍於所有的支分上面。如果有這樣一個身體,應該能看到,但是沒看到,可見不可得,可以說它是不存在的。比如,手就是手,若認為手上面還有一個見不到的“身”的法,這是不可能的。
若謂吾一身,分住手等分,
則盡手等數,應成等數身。
若每一個支分(部位)上面都有一個身體,支分(部位)有這麼多,身體也應該有這麼多,不是一個了。但是“身體”只有一個,沒有那麼多身體。所以,如果認為每一個部位都是身體,那手等部位有多少數量,身體也應該同等多的數量。但是,沒有這樣的“身體”。
總之,我們首先對身體的支分一個個去觀察,沒有身體。若認為:這些一個個的支分不能成為身體,但這個身體是在支分上面普遍存在的,這些部位的總體是身體。那麼,若這個身體和這些支分是一體的話,支分有多少,身體就應該有多少,這樣就會有很多身體了,這是不合理的。若這個身體和這些支分是異體的話,支分上面另外有一個身體,那麼看見頭時,就應該看見頭上面有另外一個身體,看見腳的時候,上面應該也看到另外一個身體……如果有這樣獨立的身體,應該可以見到,但是沒有見到啊!可見不可得,所以可以說不存在這樣一個身體。
丑三、攝義:
內外若無身,雲何手有身?
裡裡外外一切處當中去觀察、尋找,都沒有實有的身體。手以及其他的支分上面,怎麼會真實存在身體呢?根本不會有。以一體的方式不能有,以他體的方式也不能有。
前面已經對此進行了觀察,現在大家應該了知這樣一個真相。若真正去尋找,以智慧去觀察的話,身體就是虛妄之法,體內體外、裡裡外外都找不到,根本不存在。
子二、破與支分不相聯之身:
手等外無他,雲何有彼身?
若綜合體上面沒有身,身體的每一個支分也都不能視為身,那麼會不會另外有個實有的身體,即跟這些部位(支分)不相聯、沒有關系的身體?這更不可能了。
我們執著身體的時候,沒有將另外一個法視為身體去執著。通過智慧、觀察量去觀察,也找不到這樣一個身體。所以,手等支分之外的身體也是不存在的,這些也不是身體。
癸二、身執說為迷亂:
無身因愚迷,於手生身覺,
如因石狀殊,誤彼為真人,
“無身因愚迷,於手生身覺”:我們已經進行了觀察,得到的結論是什麼?實際上並不存在身體,沒找到啊!不是僅僅說“沒有”“不存在”,而是通過正確的途徑去尋找,沒有找到。所以現在可以肯定地說,身體不存在。
但是,眾生由於愚昧、不明真相,而對本無身體的手腳等法生起了身體的迷亂妄心。“有身體嗎?”“有啊!”“哪個是身體?”你會指著自己說:“這就是身體!”這就是迷亂妄心啊!不是身體的視為身體。身體其實是不存在的,我們卻當成實有了,這就是迷亂妄心。我們確實有這種覺受和認知,但這是“迷亂妄心”,是錯誤的,不是真實的。
剛才通過觀察去尋找的時候,沒找到。在我們的見聞覺知面前,有身體,而且這個身體是實有的,但這是迷亂妄心。那些聖者們通過智慧觀察,在他們的境界當中都不是實有的,不是如實存在的。
“如因石狀殊,誤彼為真人”:“就像造與人形狀相似而將假人執為人的妄心一樣,乃至誤認為人。”實際它不是真人,只是形狀跟人一樣,由於沒有看清楚而視其為真人了,然後在上面分別,諸如“好看還是不好看”“離自己近還是遠”等。一旦你知道這不是真人,而是用石膏等其他材質造的,就不會分別了。好看也好,不好看也好,距離自己近也好,遠也好,都沒有關系了。
同樣,手等這些支分不是身體,但被視為身體了,然後就執著身體,在上面分別“舒服不舒服”“好看不好看”等等。這樣,分別、煩惱都起來了。
眾緣聚合時,見石狀似人,
如是於手等,亦見實有身。
若因緣聚合,形狀與真人相似的也可能被視為真人。同樣,我們若是沒有去觀察、了知,也會將手等部位視為身體,爾後去執著。
壬二、支分不成立:
身體不成立,頭、手、腳、頸椎、腹部等支分也不成立。
手復指聚故,理當成何物?
指亦指節聚,指節猶可分。
分復析為塵,塵析為方分,
方分離部分,如空無微塵。
這裡也是講聚合。手也可以分,左手、右手,手指、胳膊,手指又分五個手指……這樣一分就沒有了。“手”也是假名,沒有事實存在的手。頭也一樣,可以前後左右這樣分。上面這個頭蓋骨再分,前後左右……這樣也就沒有了。都是聚合的,只要是聚合的就可以分。
這樣分下去,最後也就分沒有了。說“沒有”也“有”,無欺地顯現,不滅地顯現。說“有”也“沒有”,任何法都是,若有就可以分,即使再細微的法也可以分,不能分就是沒有。為什麼?只要有,就肯定有方向;沒有方向,肯定就沒有。有方向,就可以分。所以,最後入空了。
若這個“空”是無所有,什麼也沒有,這也不行。若是這樣,萬法怎麼顯現啊?有部和經部之所以安立極微塵,就是這個原因。若是沒有了,物質世界怎樣產生啊?他們認為有極微塵,它是不能再分的微塵,是成立物質世界的基礎。他們沒有證悟空性,無法解釋這些顯現,說不明白,於是就特意建立了“極微塵”。
其實,這個極微塵存不存在?若是事實存在,它肯定還能分,因為它有方向。若沒有東南西北等方向,怎麼能說它是存在的呢?只要存在,就一定有方向,有方向就一定可以分。所以極微塵是不存在的。這樣,我們可以說是了知空性了。
我們這樣進行觀察,發現它不可得,找不到這個實有法,找不到這樣一個真實的法。但是若說“沒有”,它還“有”。這些顯現是不會斷滅的,就這樣無礙地顯現。怎麼顯現的?這叫空性。說沒有也不是,說有也不是。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這就是般若空性的真理。
這樣一分,身體就沒有了。身體的這些部位,比如頭、腳等,一分也沒有了。頭或腳的支分也可以分,沒有了。這個支分向下再分,也沒有了……這樣分下去,都沒有了。但是這個“沒有”還“有”,都顯現了;說“有”也“沒有”,沒有一個實質的,沒有一個絕對的,沒有一個不變的。“有”的是什麼?是變化的、觀待而安立的假名、假象。
這些顯現是變化的。一切法隨時都是變化的,你要明白這個道理。變化了,正常。身體變化了,昨天健康、今天不健康,正常。若認為“是不是冤親債主來找我啦?是不是我吃的東西不對了?”這些原因不是主要的。法本身就是這樣一個變化無常的自性,身體健康變成不健康了,正常;沒錢變成有錢了,正常;有錢變成沒錢了,正常。都是變化嘛!包括感情,都是變化的。今天有感情,明天沒有感情,正常。一切法都是無常的。
這些顯現是觀待的。好也好,不好也好;清淨也好,不清淨也好,都是觀待的。“怎麼不清淨了?這是清淨的啊!”對你來說是清淨的,但是對他來說是不清淨的。好和壞也是,執著這是“好”,一旦有人說“不好”就生氣。對你來說是好人,但是對他來說是壞人。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因緣。就是觀待嘛!不能總是以自己的想法要求對方,不能總以自己的習慣來要求別人。“這個對、那個錯……”什麼叫“對”,什麼叫“錯”?你覺得“對”就對,你覺得“錯”就錯嗎?你也不是佛。若是佛的話,可以。但若是真成佛了,也不會這樣分別的,他覺得“正常啊,沒什麼”。一切沒有絕對性的,大家就要明白這個道理。
一切顯現都是假象。不可靠是正常的。只要是緣法,都是虛妄的,虛妄的就是不可靠的。都是假象,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覺得“這個不可靠,那個不可靠”,都不可靠!都沒有可靠性。
為什麼我們要研究空性、證悟空性?本來就是這樣的嘛。都是無常的,沒有什麼。都是觀待的,沒有絕對的。自己有自己的因緣。我有我的因緣,他有他的因緣;我有我的福報,他有他的福報。不一樣啊!所以,為什麼人總是自尋煩惱,也讓別人煩惱呢?就是這樣造成的。不明真相嘛!若了解了空性以後,其實一切法就是這樣的,都是無常、虛假的,都是觀待而安立的。
壬三、攝義:
是故聰智者,誰貪如夢身?
如是身若無,豈有男女相?
“是故聰智者,誰貪如夢身”:這個身體是顯而無實的,如夢境般。若是一個具有觀察力的智者,無論是對自己的身體,還是對他人的身體,怎麼會有貪著呢?誰會去貪著呢?
凡夫都沒有觀察力。我們不僅貪著自己的身體,還貪著他人的身體。因為貪著身體,就會絞盡腦汁去滿足它,讓這個身體舒服。我們的妄念是怎麼來的?就這樣來的。貪心、嗔恨心、嫉妒心、傲慢心等煩惱也是這樣來的啊!
貪自己的身體,執著自己的身體,然後貪對身體有利的,讓身體變得舒服的東西。吃好的,吃有營養的;穿好看的,讓身體好看嘛!嗔恨對身體有害的東西以及對身體進行傷害的人,哪怕是一個不好的態度,心裡也會煩惱、嗔恨,生悶氣。嫉妒比自己身體漂亮的,嫉妒比自己身體高貴的。對長得不如自己的人就傲慢,覺得“我比他好看,我的身體比他的身體珍貴”。貪嗔慢嫉等都是為了身體,一切煩惱都是由執著身體產生的。
為了這個身體,為了世間的這些瑣事,造了各種各樣的業,將來都是要遭受業果的,要在六道輪回裡感受無窮無盡的痛苦啊。這一切禍害的根是什麼?是對身體的執著!
“如是身若無,豈有男女相”:對身體進行觀察以後,我們知道它是虛妄的,不是真實的,如同夢境。但是,沒有智慧的人還在執著,執著男相,執著女相。其實,這個身體就是無常的、無我的、空性的。無我的,不是實有的;空性的,沒有自性,如夢境,如幻相。它還是痛苦的,不淨的。這個身體從外到裡,從裡到外,沒有一處是清淨的,沒有一處是可用的。
你看,頭發,清淨嗎?你去天葬台看看,一見到人的頭發,就會產生恐懼,就會惡心,哪有干淨的,哪有清淨的,哪有可愛的?現在很多人還執著頭發,“有的人頭發是黑色的”“有的人頭發是黃色的”……你不去天葬台也行,當別人剃頭的時候,你把那些頭發都撿起來仔細觀察一下,清淨不清淨,可愛不可愛?若還覺得清淨可愛,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還有指甲、皮膚、骨頭,這些多恐怖,多骯髒啊!你為什麼還那麼執著呢?有些人還執著皮膚顏色,“皮膚黑”“皮膚白”……白怎麼了,黑又怎麼了?還有肉,清淨嗎?可愛嗎?還有骨骼。有些人甚至一見到頭蓋骨就覺得恐怖,看都不敢看,其實這些做法器時都已經被灑淨了,都是加持過的,沒有什麼。而普通的骨骼都是骯髒的、恐怖的,沒有一處可愛的。你到底貪什麼,喜歡什麼呢?還有內髒——心髒、肝、大腸、小腸等,拿出來看看,有干淨的嗎?有清淨的嗎?有可愛的嗎?沒有吧!
這個身體就是由各種不淨物組成的。不進行觀察不知道,還覺得挺美,覺得可愛。若一進行觀察,從頭發到指甲,從皮膚到內髒,沒有一處清淨的,沒有一處可愛的,所有的這些統統都是骯髒的,恐怖的。這麼多骯髒的東西堆積到一起,就開始貪了,就覺得可愛了。人啊,真是顛倒!這是事實啊。
無論是男身還是女身,第一,都是假相,都是如幻如夢的。第二,都是不清淨的,都是恐怖的。第三,都是痛苦的。既然如此,我們還貪什麼,執著什麼啊?還當真,覺得實有,難道這不是顛倒嗎?這是一切痛苦的根啊!
自己已經夠無明的了,夠不清淨的了,身邊再找一個無明的、不清淨的人,這就是雪上加霜嘛!但人都是這樣,還必須要結婚,必須要生孩子,都是“必須的”,不知道是誰定的。
佛在《念住經》中講:“女人禍害根,毀壞現後世,若欲利己者,當捨一切女。”這是針對男人講的。若是針對女人,就是“男人禍害根,毀壞現後世,若欲利己者,當捨一切男。”
“現”指前世,“後”指後世,既毀壞今生,又毀壞來生。若女人貪著男身,男人貪著女身,今生不得安樂,來世不得解脫。若你不貪著,就沒有什麼;若貪著了,就是這樣。如果希望利益自己,當捨一切女,或當捨一切男。
身邊多了一個凡夫,然後煩惱、痛苦,不停息啊。在座很多人都結過婚,都生過孩子,都經歷過這些。你結婚以後真的得到快樂了嗎?你生完孩子以後真的得到幸福了嗎?結婚後,新鮮感過去了,就開始吵啊鬧啊,打啊殺啊……把身邊的人視為“我”所有了,“我”的男人,“我”的女人,真的煩惱啊!覺得眼神有點不對,心裡就開始煩惱了,然後就開始吵,開始造業。苦多樂少,甚至是無樂——只有痛苦沒有快樂。過也過不下去,離又離不了,就互相折磨。怎麼辦呢?覺得生個孩子就好了,家裡有個“寶貝”就好了。什麼“寶貝”,又增加了一個債主嘛,有什麼好的?有孩子了,更出脫無期了,因為要撫養孩子,孩子長大了,還有孩子的孩子,就沒完沒了了……都是自找的,什麼叫自尋煩惱,自找痛苦?這叫自尋煩惱,自找痛苦。
《月燈經》中雲:“極大怖畏之繩索,乃為難忍女人鎖。” 誰會真正的捆綁你?誰會真正束縛你?對男人來說,執著女人是最大的、最令人畏懼的繩索。對女人來說,執著男人是最大的、最令人畏懼的繩索。最可怕的、最有力量的就是對男人或對女人的執著。它緊緊地捆綁你,讓你不得自由,不得自在啊!
所以,對身體的執著是一切痛苦的根,一切畏懼的根。學會放下吧!不能貪著就是要放下的意思。若是有貪著,就是沒有放下。沒有放下,就有煩惱和痛苦。此處不是說不能結婚,不能生孩子,而是讓你放下,不能執著。若是你放不下而去執著,那就是一切痛苦的根,一切煩惱的根,會毀壞今生和來世。若是你真正從心裡放下了,就當了緣了債,這些也可以當做救度他人的一種方便。
“如是身若無,豈貪男女相”:前面講了不淨和痛苦。身體就是不清淨的,就是痛苦的。這裡講的是無我和空性。既然身體不存在,身體的差別男相與女相又是什麼呢?根本不存在。
我們要多思維、多觀察,要盡量做到不貪著,盡量學會放下。彼此的執著和貪戀是一種傷害,沒有利益。在一起相處時,應該以慈悲心互相對待,互相接觸。這種慈悲心多好啊!你真心地希望對方遠離痛苦,獲得安樂;對方也是真心地希望你獲得安樂,遠離痛苦。彼此以慈悲心接觸,用真心來對待,這樣吵鬧甚至煩惱和痛苦就都不會有了。
真心的力量是不可思議的。雖然現在我們也希望對方好,但若仔細觀察,都還是自私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他是我的家人,如果他不好,會給自己帶來災難,這樣來保護對方,還是自私的。我們應該無私心地、真心地對待對方,跟他人相處。若能這樣其他無情的眾生,甚至物質都可以被感化,更不用說是有心的眾生了。
執著和貪心都是不應理的。你去執著,然後有貪心,這都是不好的,都是不清淨的,都是畏懼的、痛苦的。如果沒有執著和貪心等,就可以感化、轉變。念一轉,心一轉,境就跟著轉了,變了。即使是不清淨的,都可以變成清淨;即使是可怖的,也可以變成可愛的。
好,今天講到這裡。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