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喜歡斗爭、算計、計較,一定會在適當因緣成熟的時候,把他過去生、今生所造作的惡因緣、惡業吸引到身上來。因為他開啟了過去世或今生所造作的惡業與他連結的橋梁!
我告訴諸位道友,你所造作的惡業或善業,它會產生兩種果報:一個是民法,一個是刑法。民法也就是你跟當事人,也就是你曾經傷害過的人,或你曾經幫助過的人,產生的善緣或惡因緣,而在今生或者來世產生你跟他互動的狀況。你過去世或者今生所傷害過的人,也就是你的債主,你碰到他,你是真的沒有能耐可以抵擋得住,他可能變成你的太太或你的先生,或者是你的朋友;然後你看到他的時候,你會對他產生很深度的好感,或愛戀他或疼惜他,別人看這個人非善類看得很清楚,可是你就是看不清楚,甚至還對他有幻想,那就是民法的損害賠償果報。
也就是你已經跟你的債主碰頭了,你對他沒有抗拒的能力。你很會看別人的人品好壞,但是你看不到你的債主人品的好壞,所以這叫做“神通不敵業力!”換句話說,就算是你很會察言觀色,你的直覺力再強,當你碰到你的債主,你是很無力的,你所做的善行或者惡行都會牽扯到民事責任,“人家欠你的要還你,你欠人家的你要還”。
但是還有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就是地獄的懲罰,這是老天爺對維持宇宙現象存在的平衡,它必須要把不平衡的現象消耗掉,所做的懲罰,這些懲罰就叫公法,也就是刑事責任。因為這個平衡架構如果偏頗了,這個宇宙萬般現象都會被毀滅掉。
所以這是老天爺他必須要自然運作的一部分,為了這個現象存在而維持平衡,這是揚善罰惡的自然法則。
比方說你做了一些事情是天怒人怨,千夫所指;你的父母親他們可能是你的前世仇人,他們曾經傷害過你,他們欠你的錢,所以這一生他們對你是做牛、做馬來供養你,他們受你欺負,但是你竟然變本加厲到無法無天,違背公理正義到讓所有人都看不過去,老天爺也看不下去。
又比方說,你爸爸、媽媽他們過去生只是欠你的錢,可是你這一生你不只是要討債,要他們的錢而已,你還每天打他罵他,還拿刀子捅他。告訴你,所有的人都看不過去的時候,就是老天爺看不下去了,你已經招惹了刑法。你這樣斗爭,這樣的計算,不合乎自然運作的法則,會招引天譴的。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火災或者打雷都會打死你,或地震也會震死你,或者你有可能去野外旅游,剛好有一顆小石頭從山上掉下來砸死你。你會覺得:“奇怪!我是欠老天爺的債嗎?還是欠這個山神的債?”都不是!是你做了天怒人怨的事情,這就是刑事的懲罰。所以這是一個很強大的業力,這就是刑法。
你看《地藏經》上佛說的,你行善的時候,自然就會有福神守護。那個福神是上天派來的。也就是這個人這一生、過去生的因果所積善業的業力,福神是因為你有德性,你才有可能有福神守護;如果你沒有德性,你不可能擁有福神守護。所以有福神守護的人也是有德行的人,但是你的德行的增加或減少,就會決定這個福神是不是會繼續守護你。
而福神的另外一邊就是降禍的神,《地藏經》上說的主禍鬼王就是。如果你做了連老天爺都看不過去的事情,老天爺就會降禍給你,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
生命最安全的護身符就是心量,就是遠離邪心、不善心,遠離自我。這才是你平安富貴的保障,甚至是身體病痛消除的最有效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