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中有一則巧舌罰啞的案例:
古代江寧有位書生,住在老家的廢花園裡。某個月夜,有位艷女在窗戶邊向裡窺視。書生心想:她不是鬼,就是狐。因為見她容貌姣麗,心生愛慕,也就不害怕,招她進到屋裡。但這女子始終不開口說話,問她也不答應,只是含笑顧盼而已。
過了一個多月,始終如此,書生不解。有一天,一再盤問,她才提筆寫出自己的身世:“我本是明朝某翰林的侍妾,不幸短命而亡。因我平生很會挑撥離間,使一家骨肉產生矛盾,形同水火,死後遭冥司責罰,做喑啞之鬼,已沉淪二百余年了。如果你能為我寫《金剛經》十部,得蒙佛力超脫苦海,我生生世世感恩不盡。”
書生答應滿她的願。到寫經完畢之日,女鬼又來拜謝,仍提筆寫道:“憑借寫《金剛經》忏悔,已脫鬼趣。但前生罪重,只能帶業轉生,還需要做三世啞女才能說話。”(《閱微草堂筆記白話譯本》)
侍妾舌頭很巧,善於言辭。如果以此舌說和合語、軟語、實語,絕不至於變作啞巴。但侍妾沒有智慧,只用此舌挑撥離間,造諸口惡,因此墮入惡趣,做了喑啞之鬼。
再講一則事例:
古代四明有個叫葛鼎鼐的秀才。每次他去學堂時,必定經過一座土地廟。有一天,廟祝夢見神對他說:“葛狀元經過時,我必須起立,請你給我修一道屏障擋一下。”
廟祝遵神吩咐,准備動工。這一天,又夢見神說:“不必建了,葛生代人寫休書,功名已被削盡。”
原來,有一同鄉人想休掉妻子,自己不能寫,就叫葛生代筆。不料此事折福如此厲害。葛生後來明白事理,生起了大忏悔心,盡力使這對夫婦重歸於好。後來他中榜,官只做到副使。
夫妻不和,本應勸解和好。葛生卻寫休書,樂意人家破裂,造成夫妻雙方都感受家庭破裂之苦,因此極損福德。
之前,葛生有做狀元的福德,當他經過時,廟神不得不起立致敬,但寫了休書,功名被削盡,廟神也懶得理他。所以,感應迅速,一言一行都有因果。積德行善,福德日隆,人就變得尊貴;造惡損人,福德削減,人也變為卑賤。
清朝順治年間,浙江有一位孝廉,他的朋友貪戀某人妻子的美色,想占為己有。孝廉替他出主意,散布流言,挑撥其夫,說他妻子和外人有私情。那人聽信後,打算休掉妻子,就和孝廉商量。孝廉竭力促成,並幫他寫休書。草稿寫好後,那人抄下就走了。這時來了一個賣筆的,孝廉去買筆。等他回來,發現草稿不翼而飛。
後來他參加會試,帶著那支筆進入考場,沒想到那張休書草稿竟從筆管中掉出來,被搜查的人發現,定為作弊。他在監考官前大呼冤枉,最後被處罰除名。
以上是破人婚姻或參與破人婚姻方面的案例。造這種惡業,會迅速削減福德。其中的道理,下面再作分析:
有情之間有和合、乖離兩種關系。《辨法法性論》說:有情界的“共同”,就是彼此作為增上緣。如果彼此和合,就能互相起增上作用,對雙方都有益。如果關系惡化,乖離不合,一定兩敗俱傷。又因為業力增長廣大,在沒有和好期間,甚至會在極漫長的生世中,一直成為怨對。所以,我們應當存心願世間所有的父子、兄弟、夫妻、朋友、君臣都和睦相處。如果在眾生彼此出現矛盾時,樂意他們不和,就是在其中充當了破人關系的幫凶,罪過嚴重。
人倫中,夫妻是重要的一倫。破人夫妻,大損於自己的福德。有些人認為這只是讓兩個人分開罷了。事實上,關系破裂了,就很難破鏡重圓,會造成雙方內心很深的痛苦。而且,伴隨著一個家庭的破裂,父子、母子、婆媳等一系列的人倫關系都會受到損壞。家庭就像一部由各種部件組合而成的機器,在沒有破散時,會正常地運轉,發揮各方面的功能,一旦破碎,就像機器破散,每個零件都因失去整體的依托而受到壞損一樣,對子女、父母和自身,都造成極大的損失和痛苦。因此,前前後後的業果算起來,實在是一筆沉重的業債。
一般人不會蓄意挑撥他人的夫妻關系,但會覺得,有種夫妻生活在一起整天爭吵,彼此痛苦,不如早點分手。其實,這已經有了離間的心。因為這是願人夫妻破裂,人倫是由業決定的,人由業緣而走在一起,無緣不會相遇,有緣也不可能人為強分。普通人不會了知其中的前後因緣,不能想當然地願其破裂。
下面舉例說明婚姻都是前緣所定:
宋朝末年,有個姓王的臨川人,他的妻子被元朝軍兵搶走,因為守貞不屈服而死去。
過了十余年,王還想再娶,但總不成功。一天夜裡,他夢見死去的妻子對他說:“我出生在某某家,今年十七歲,再過七年,會嫁給你做妻子。”第二天他派人去尋找,果然有此人,他就直接上門以禮定親,一句話就成功了。
所以,夫妻姻緣都是前定。姻緣有兩種:善緣而來;惡緣而來。若是善緣而來,不結親,結合的心念就不會休止。若是惡緣而來,不完結怨害業債,也不會罷休。總之都是隨業緣而轉。因此,婚姻並非以個人意願所能破壞。作為旁人,應有的態度是:對善緣,願它保持;對惡緣,願它化解。這樣存心就是善,自生福德。反之,用錯了心,是善緣,願它不長久;是惡緣,樂其破裂,這樣存心就是惡,自損福德。所以任何情況下都要遮止說離間語,只能存心願人人和合。
上面講了不能離間他人夫妻關系。同樣,兄弟、朋友、師徒、主僕等倫理關系,也都不能離間,否則會遭到慘重報應。
《感應篇匯編》中有一則事例:
有個叫安庭柏的人,喜歡離間,而且極具口才。即使是至親,被他離間,也立即形同水火。有親兄弟經他挑撥而發生爭斗的;有情投意合的朋友,因為聽信他離間而斷交的。後來,他貧困潦倒,面頰生瘡,喉嚨和舌頭潰爛,在絕食號叫中死去。
在離間語中,以破壞僧眾和合,果報最為嚴重。比如提婆達多破和合僧,致使整個三千大千世界的眾生心中都沒有生起善根。雖然今天不會發生真正的破和合僧,但是挑撥師徒之間的關系、佛教團體之間的關系卻很容易發生。如《文殊根本續》說:若有一個在寺廟、上師之間制造矛盾,猶如攪拌血液之棍子一般的人,死後立即墮入無間地獄中。若挑起僧眾發生糾紛,則直至沒有緩解之前,當地的所有眾生都因生起嗔心而墮入地獄,好似焚焦的大地無法生長苗芽一般,發生糾紛的村落所在地數由旬以內不能生起修持佛法之果。
造離間語的果報:後世墮入三惡趣,或者墮在拔舌、烊銅、犁耕等地獄中長劫受苦,或者墮在畜生道中啖食糞便,如同鹈鹕鳥一樣無有舌根。即使憑少許的善業得到人身,也有俱生而來的生理殘障,舌根不具,口氣發臭,喑啞不能言語,或者語不流利,齒不齊整、潔白,縱然口說善語,他人也不信用。而且由余業所感,眷屬鄙惡、互不和合。(節錄自益西彭措堪布《因果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