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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流通佛法,須具內護、外護、內外相資,法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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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法者,心法也。此之心法,乃十法界之根本。不明此法,非但無由親證本有真如佛性,即世間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之道,亦不能究竟圓滿。何以故。以未得根本,唯事所發之跡象故。是以古今來凡立大功,建大業,輝煌宇宙者,多由學佛得力而來。即宋之周、程、張、朱,發明聖學心法,亦曾取資於佛學。但其門庭知見過甚,不唯不事表彰,反從而辟駁之。則於誠意正心之道,殊為欠缺,可歎也。

  此法雖人人本具,若未聞佛說,則珠在衣裡,莫由自知。是以一切諸佛,莫不以流通法道為囑。流通之法,最初須以建立塔廟,印造經像為始。以若無塔廟經像,則無由奉尊儀而修淨行,闡佛道以導群迷。而一切含識,俱無由瞻禮聖容,培植善根,聞法修持,開發心地也。流通之人,須真修實踐之僧,及有勢力財力之王臣紳商。一名內護,一曰外護。內護則嚴持禁戒,笃修淨業。於禅教律密淨土,或專主一門,或兼修各宗。必使自他得益,幽顯蒙庥,陰翼治道,潛淑民情而後已。外護則不惜資財,廣種福田,普令同人,發起信心。內外相資,法遂流通。若無有道德之內護,則師表未立,人將安仰。若無有勢力之外護,則資斧無出,外侮莫御。以故如來將入涅槃,以法付囑國王大臣,並及諸天善神。令於後世乘願示生一切國土,流通佛法,普利含識。由是二千余年,化被各國者,以內護外護,皆有人故。

  ……

  當此世道人心,陷溺已極。正宜提倡佛法,昌明因果報應,生死輪回之事理。俾瞞心昧理,肆無忌憚之人,知造惡則長劫受苦,作善則永世受樂。自可少戢惡心,漸發善念。決不敢取快一時,以贻身後無窮之痛苦。當春秋時,諸侯大夫士死,各隨其力,殺人殉葬,而且以多為榮。雖孔孟老莊齊出,亦莫能止。自佛法入中國以來,縱南面稱朕者,亦不敢為。千余年來,得壽終而死者,何可勝數。彼謂佛法無益於國,有害於世者。徒以忌妒之心,發此未見顏色之瞽論。使詳審其故,能不痛哭流涕,悔其失言乎。雖然。總因僧界無人,故致拘墟者妄生侵侮。倘能各各勵志潛修,大明佛法。彼排擊侵侮者,當復護持流通之不暇矣。孟子所謂夫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者,此之謂也。我僧界宜如何竭誠精修,以期上續慧命,下度迷情乎哉。

  節選自印光大師:“修正管理寺廟條例並護教文稿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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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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