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無有之道理”:沒有知道有無之道理,即遠離無邊、有邊等四邊、八邊的這些道理。
“僅信無有無利益”:只是心裡這樣想、口上這樣說,這是沒有意義的。很多人看到《心經》裡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看到《金剛經》裡講“萬法皆空”,就覺得自己明白了,這樣去相信,然後自以為是地去修。就只是在字面上明白,在口頭上說,僅僅這樣去相信。還有很多人認為自己在修大圓滿,在修禅宗,自己認為不用這些勤修,不用取捨因果,也不用上早課晚課,就直接打坐、直接修禅、直接安住就可以了。輪回的根是我執,這樣對斷除我執不會起任何的作用,對斷除煩惱不會有任何的幫助。要想證悟諸法無我、空性的自性,必須要通過觀察去了知,通過實修實證去證得,這樣才能對治我執,才能對治煩惱,才能斷除輪回的根。
“如同對於花色繩,迷亂執著其為蛇”:這是用比喻來說明前面的道理和實義。猶如對於路上的一條花繩子,由於光線、視力等一些障礙,導致我們將它誤認作毒蛇,心裡就產生了恐懼,不敢靠前。
“觀想無蛇無有利,若知無理斷蛇執”:這時若不采取其他措施,僅僅在心裡觀想:“這裡沒有蛇,這不是毒蛇”,根本無法消除心裡的恐懼。現在該怎麼辦?要想真正地明白,就應該采取措施去了解,到底有沒有蛇,到底是不是蛇。比如拿棍子碰一碰,或拿手電筒等照一下,這樣就徹底明白了“這是繩子,不是毒蛇,沒有毒蛇”,心裡的恐懼也就消失了。
現在我們也都知道六道輪回、因果不虛,都知道無我、空性。但都是僅僅在心裡這樣想、這樣念而已,並沒有真正地去觀察、了知,沒有真正的明白,因此心裡的煩惱、畏懼、痛苦都沒有消失,這是沒有用的。明白和明白不一樣,若是你沒有徹底明白,只是心裡這樣想、口上這樣說沒有意義,起不到作用!必須要通過理證親自去觀察、分析,比量或者現量地了知或者證得,才能真正明白。如:自己親自觀察到有人從花繩子邊上安全地走過去了,通過這個可以推理出:沒有事,那不是毒蛇,這裡沒有蛇,從而消除了內心對蛇的恐懼,這是比量。自己采取措施碰一碰花繩子,或者用燈照一下,親自見到了那不是毒蛇,沒有蛇,從而消除了內心的恐懼,這就是現量證得。當自己親自見或通過理證真正了知了沒有毒蛇,對視繩子為毒蛇並執為實有的執著心就沒有了,心裡的恐懼也就沒有了。若只坐在那邊觀想“沒有蛇,沒有蛇……”,沒有意義,你心裡的恐懼是不會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