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們,嗜肉,餐餐飯無肉不歡。我們一起吃飯,一大盤紅燒肉他轉眼就滅掉,還不夠,得再來點肝啊肚啊做補充。
結果剛到四十歲,他身體就出事了,血脂血壓血糖都高得離譜,半年前還輕度腦梗,住了兩周院,被醫生下了通牒:不許吃肉,每天運動兩小時,而且要終生吃抗凝藥。
一個人的健康是有數的,你以前透支了,以後就得省吃儉用補回來。
其他事情也是。
曾有個讀者給我留言,說她愛上了一個很有魅力的已婚男人,暗戀了三年,終於和他在一起,但也只好了半年,那男人就不理她了。
她不甘心,不停追問原因,追到他不再理她、拒接她電話,又拉黑了她。
有次她終於又打通了他電話,他第一句話就是“你怎麼這麼沒自知之明呢!”
她說,現在心裡疼死了。每天都會想起過去的好時光,兩個人那麼甜蜜地吃飯、旅行、說悄悄話、穿情侶裝……可他最後又如此絕情,完全不顧及她的感受。她覺得自己要被折磨死了,簡直生無可戀。
我說你好好體驗一下這折磨,以後好避免再犯這樣的錯。
今天的折磨,就是在為昨天的任性買單。
你早該知道,那個已婚男人的愛情不是你能享有的。他再有魅力,也得敬而遠之,你明知是火坑還非要跳,那麼就算燒得體無完膚你也沒資格喊疼。
還是那句話:你享了不該享的福,就得吃不該吃的苦。
人追求幸福,天經地義。但我們必須得承認:有些幸福,不是每個人都配擁有的。若強行索取,或許也能得到,但你恐怕就要為那一點幸福,承受十倍百倍的痛苦。
每一次任性的“我不管,我就要”之後,都可能跟著難以承受的“我好苦,我活該”。
所以,人可以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但一定要知道自己不該做什麼。要懂得收斂自己的欲望,時刻保持必要的理性。
其實大部分時候,我們心裡是非常清楚自己不該做什麼的。
只是欲望升起,心就著了魔,就會忍不住不顧一切地去滿足自己的一時之需。
“不顧一切”其實是個很蠢的詞。
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該不顧一切。如果你在做一件事時,想到這個詞,那麼就應該命令自己先住手,掂量一下後果再行動。
而所謂的“忍不住”,其實我也不太相信。除了生理需要,人可能沒有真正忍不住的事,關鍵看你對自己要付出的代價有沒有明確的判斷。
所有“忍不住”去犯的錯,都是因為那個代價不明晰,或者你在有意回避。於是你縱容自己被欲望驅使,去獲得一時滿足。而掩耳盜鈴的結果,就是不得不承受那個注定要來的苦果。這個苦果,就由不得你選擇了,忍住得忍,忍不住也得忍。
所以,太貴的幸福,就別去消費了。否則過度透支,太難償還。
或者,你先把該吃的苦都吃了,攢夠了資本再去要幸福。
愛情也好,尊嚴也好,自由也好,你配得上的幸福,才會真正屬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