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中國已經傳播了近兩千年,在與儒家、道家等長期並存與發展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國傳統文化格局。佛教,作為從印度傳來的宗教,在中國各朝代的歷史文化發展中,起到了重大作用。梁啟超先生曾統計《佛教大辭典》,發現其中共收錄有三萬五千余語,足以看出佛教語言與漢語文化的密切關系。現在許多日常用語來自佛教用語,正如趙樸初先生所說的:“如果真要摒棄佛教文化,恐怕他們連話都說不周全了。”
其實在中國,不管一個人是不是佛教徒,佛教都與人們的生活工作密不可分。比如傳統道德觀念,言語用詞,思想行為的規范等等。佛教從歷史長河中,帶給我們很多潛移默化的文化積累與沉澱。
佛教,是我國法律承認的宗教。宗教信仰自由被寫入國家憲法,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每個人都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這也充分表現出佛教一直以來所提倡的理念:眾生平等。要尊重一切眾生,當然也包括與自己信仰不同的人。特別是在密法裡有十四條根本戒,在戒律中明文規定不能诋毀自他宗派,不能诋毀其他宗教與派別或是沒有信仰的人,這就是佛教2500多年來的包容心。
人們常說:人性本善,並非是說人的心本來就是善良的,而是每個人都具備接受善良的條件,真正的善就是人人具備的佛性。每個眾生都想要快樂,不希望痛苦,這是如此平等的需求。既然你不想要痛苦,眾生不想要痛苦,那就不要傷害眾生,盡量去利益眾生。這就是佛教的核心精髓思想:眾生平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有的人說,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也講博愛也講慈悲。其他宗教有講博愛、奉獻的,但是沒人講慈悲,慈悲是屬於佛教的專有名詞。基督教、天主教講的是博愛,就是廣大的愛。這個廣大依然有很多條件,比如“信主得永生,不信下地獄。”一個天堂,一個地獄,信主就是上帝的子民,不信就是魔鬼撒旦的子民,兩條路讓你選擇。可見博愛有時會變“狹愛”。
縱觀中外歷史,最有名的宗教戰爭:十字軍東征、三十年戰爭、聖戰等無不證明他們所言的博愛是有限的。世界范圍內的傳教中,很多時候牧師與軍隊是分不開的。神父先去傳教,受到阻力的時候就帶兵進來,中國歷史上的八國聯軍侵略戰爭,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曾撰文揭露:僅在河北任丘縣一處,美國基督傳教士梅子明以“用人頭抵人頭”為口號就殺害了中國無辜農民680人。法國媒體曾刊登回國士兵的陳述:“從北堂我們開向皇宮,修士們跟著我們去……他們慫恿我們屠殺、搶劫……我們行搶都是替教士干的。我們奉命在城中為所欲為三天,愛殺就殺,愛拿就拿,實際搶了八天。教士們做我們的向導……”鴉片戰爭戰敗,南京條約、黃埔條約允許傳教士在五口通商地區建教堂,洪秀全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接受基督教,並創立了拜上帝教義。更不要說歷史上借“聖戰”名義濫殺無辜的事件,更是數不勝數。
又如在信基督教的人眼中,基督耶稣與天父是獨一無二的,其他所有的信仰都是偶像崇拜,是邪教。在他們眼中只有基督教徒才是正教。而在佛教裡,什麼叫邪教呢?教導別人傷害眾生,教導別人做惡事,傳播負面思想和行為,傳播戰爭,傳播怪力亂神等等的所謂宗教,就可以叫邪教了。只要是尊重生命,積德行善,勸人從善都屬於正面的。正、邪雖然並不完全絕對,但是剛剛我們講到了,如果真能做到所謂的博愛,為什麼要為了宗教而發動戰爭呢,在戰爭後面就是殺戮、傷害與掠奪,這怎麼還能稱之為愛呢?更不要說是慈悲了。
佛教講的慈悲中,慈是希望每個眾生都能夠快樂;悲,是希望每個眾生都不要有苦難。剛剛我們提到的所謂博愛,是有條件的愛,我喜歡你,你跟我志同道合,我就可以給你無限的愛,包容你,為你奉獻我的所有一切。如果你與我不是一個信仰,那我可以不幫你,甚至對你采用暴力。而佛教呢,你喜歡我,我會慈悲你;你不喜歡我,我也得慈悲你;哪怕你恨我,我也要慈悲你;哪怕你害我,我還是要慈悲你。2500多年來,佛教無戰事,真正做到了平等與慈悲,全世界范圍內的人,對佛教眾生平等及大慈大悲的思想,均高度認同與贊揚,佛教用事實告訴全人類:慈悲沒有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