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人民政府令
第82號
關於將安慶市自然災害救助Ⅱ級響應提升為Ⅰ級響應的命令
截至2016年7月5日17時統計,本輪洪澇災害已造成我市共2521610人受災,緊急轉移安置221979人,農作物受災面積177010公頃,倒塌房屋4166間,因災直接經濟損失44.6億元,緊急轉移安置人數符合《安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條件。現決定:自2016年7月6日8時起,將安慶市自然災害救助Ⅱ級響應提升為Ⅰ級響應。命令如下:
一、嚴格執行救災工作紀律。抗洪救災工作是當前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市、縣二級減災委成員單位自即日起取消休假,各地各單位迅速按照預案要求投入救災工作,堅持值班和救災工作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隨時報告和處置突發災情。
二、加強救災工作力量。市減災委立即成立物資調運組、查災核災組、捐贈接收組、宣傳報道組,對照《預案》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三、全面及時准確上報災情。各地減災委第一時間赴鄉鎮基層認真開展查災核災,全面、及時、准確掌握本地受災情況及發展態勢。災情核查工作要做到不漏一村、不少一戶、不缺一人。災情報送堅持應報盡報、及時上報。在規定時限內如實上報災情。要堅持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四、妥善安置受災轉移群眾。各地應高度重視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充分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集中安置點的安全保衛和衛生防疫工作,確保集中安置點不出問題,同時要做好危險區域被轉移人員的財產保護工作。
市長:陳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