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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駁斥必棄家庭方為修持
居士林、佛教會等,乃提倡之所,非大家常住其中修持之道場。今人事事要做一個大場面,而不知在家人隨分隨力在家修持之益。汝之章程,說得闊大嚴密,完全未說在家應如何修持之法,是必棄家庭而方為修持,故光決不肯汝用印光二字,恐人謂光為棄倫理之魔外。汝之精進章程決不可行,縱令有大利益,亦有大弊大禍伏之。汝完全不知末世人情,只曉得說大話,絕不回想究竟歸原,將成何狀。 光一生直心直口,寧受人罵,不敢誤人。汝決不肯依光所說,光亦不敢強汝,但從此後永絕交情,任汝作何大場面,光不問事。若拉印光之名在內,必不答應。汝若拉光在內,倘後登報聲明,祈勿見怪。光之如此辦法,一則醒汝之迷,二則塞奸人仿汝之弊,非無明火大,不贊成人之好事也。以汝完全不曉得在家人之修法。此法大行,必有滅法之禍。汝或看不到,光固早知之,而不忍不與汝說也。聽也不與汝來往,不聽也不與汝來往,以無目力精神應酬也。 印光大師:“復死心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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