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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祥法師:關於抽取部分放生款用於建立放生基地的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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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個就是成立放生基地。因為放生這個問題呀,放生好放,護生不好護。放生其中應該包括兩部分:一個是放,一個是生存。我們有時候光放,不管生存,往哪個溝裡一倒,念念佛,“阿彌陀佛”,就完事了。你前腳走了,後邊那個“阿彌陀佛”還沒落上音呢,那邊的魚就被端到人家桌上去了。那魚可能還想:“我這阿彌陀佛還沒念完呢,我還不知道怎麼回事呢,現在就被吃了。”所以說,這就是一大遺憾。

  現在社會、自然條件,造成了一定的生存空間緊張,所以我們必須得給它們創造一個家園。怎麼來創造家園?你要直接跟居士說:“你放生啊,還是護生?”那他肯定說:“我放生,護生我不管。”現在普遍都是這種心理狀態,因為他覺著護生和我挺遙遠,而放生我先得利。

  另外,不是他們有問題,是我們本身的思想概念有問題,我們就有這種概念,我們認為:放生是放生,護生是護生。實際上護生和放生是不可分割的。既然叫放生,那就一個是放,一個是生存,這倆都得考慮到。不能說我買了魚,我就擱那兒曬著吧?我必須放在水裡。我放在什麼樣的水裡?這也是我放生的一部分。如果放到普通河裡,別人撈走了,這說明我的放生沒有進行到底。比如說我放生一天,它被撈走了,那我只是放了一天生;如果是一年以後被撈,那我放生了一年;如果十年被撈,我放生了十年,所以這個概念你得清楚。

  另外,生存是放生的其中一部分,現在由於眾生沒有完全認識到,所以我們也不必過多地去跟他別這個勁兒。但是我們心裡必須有這個概念:放生款裡可以提出30%作為護生用。為什麼提出30%呢?因為考慮大家對護生還不太理解,但是不理解不等於這個事永遠這麼下去。如果永遠不理解,那樣對護生不利,對放生也不利。所以說,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你把放生款交到我手裡,我就要提30%作為護生款進行護生作用。如果護生不需要的話,我還繼續放生;如果護生需要,但是護生款我不超越這個30%,為什麼呢?因為眾生還有不理解的地方。

  在30%內作為護生的款,比如說,你放頭牛,牛的吃啊,清理呀,看護人員哪,看病啊,醫藥啊……都從這裡出。另外,再有個別的,專門要定為放生款,那是又一回事。這樣的話,我們的放生理念首先就完整了。原先是偏一邊,光“放”不“生”,這回既“放”又“生”,而且生得長遠、生得幸福了。我們一定這麼做,不是為了這筆錢,不是為了去收這筆護生款,而是讓人們對護生這一塊兒,比放生這一塊兒更加進一步地認識。這樣就更好一些。

  所以我想,成立放生組織啊,首先將這方面作為一個理念。剛開始不一定跟大家講得很明確,因為他不理解。當你放生基地都成立的時候,魚塘也成立了,河邊(指承包河段)也成立了,大家一看:哎呀,好!這兒有人護生。這才知道,我護生的作用起來了,這才可以。你必須叫他看到了,他才認可;看不到的時候,他不認可。

  像他們(遼寧普渡護生會)現在護生以後,有放生基地,還有放生池建立以後,大家對這個放生的概念和護生的概念,都比以前強多了。另外,就是說什麼事情都在因地,不在果位。魚都叫人抓了,你說你去搶救去,有時候搶救來搶救去,最後死亡了,時間等等都不跟趟。如果我們有放生基地,這樣的話,越來越多,如果全國很多的魚池、很多地方都成為放生基地,那殺生就沒地方殺去了。所以咱們想辦法,盡量往這上努力。我覺得這個比較合適一些。

  選自《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行腳途中開示》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弟子頂禮上妙下祥恩師

  隨喜諸位師兄聞法

  恭錄於上妙下祥法師講述的《放生護生》書籍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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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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