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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淺釋:例舉居家之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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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和其室,不敬其夫。 不和其室,是指丈夫對妻子不關心、不愛護,嚴重的甚至出言辱罵、動手毆打;不敬其夫,是指妻子對丈夫不恭敬,經常出言頂撞、侮辱。這兩句話放在一起,是指夫妻之間,互相不尊敬、不和睦,為一些家庭瑣事相互紛爭、鬧矛盾。 古人把人際關系分為“夫婦、父子、兄弟、君臣、朋友”這五種,並指出這五種人際關系中,夫婦關系是最根本的,如果夫婦關系不和諧了,其它四種社會關系都會出問題。這是因為,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家齊”才能“國治、天下平”,而在一個家庭之中,夫婦關系是基石,沒有和諧的夫婦關系,整個家庭必然不能和諧興旺,正如古人所說:“夫婦和而後家道昌。”在夫婦相互爭吵的家庭中,老人不可能安享晚年,孩子也不可能健康成長,兄弟也沒有辦法友好相處與來往。曾有社會學家經過調查與研究指出,人類最痛苦而深重的災難不是戰爭、疾病和瘟疫,而是夫妻之間的相互沖突。戰爭、疾病和瘟疫的災難往往只是短期的,而夫妻間的沖突使得無數家庭長期處在水深火熱之中,飽受身心的折磨。所以,一個家庭之中,搞好夫妻關系意義重大,已經組成家庭的男女對此事應高度重視。 夫妻之間為什麼會彼此不尊敬、不和睦呢?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自私自利;二是彼此喜歡觀察對方的缺點與過失;三是沒有感恩心。 首先,自私自利是造成夫妻不和諧的第一個原因。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自私自利,在一些家庭事務的處理上,就會只考慮自己,不顧及對方;並且不願意吃虧,不願意為對方付出,一旦發現自己吃虧了,多付出了,就會訴苦抱怨,與對方討價還價。男人自私自利,自然就會不和其室,女人自私自利,自然就會不敬其夫。《菩提道攝頌》中說:“愛自即是痛苦因,愛他則是萬善根。”愛自己而自私自利,則是一切痛苦的真正原因;愛他人則是一切快樂的根本。換句話說,愛自己,不願讓自己吃虧,不接受吃虧的事情,是自心感受痛苦的唯一真實的原因;為了利益他人,讓他人快樂,心甘情願地讓自己吃虧,則是快樂的根本。 例如,有些丈夫覺得自己天天在外辛苦地掙錢,或者掙的錢比妻子多,而妻子則工作輕松又掙錢少,就覺得自己對家庭貢獻大、付出多,於是心生傲慢,蔑視妻子;而有些妻子呢,覺得自己承擔了所有的家務,如買菜做飯、清潔衛生、養育孩子等等,覺得很吃虧,於是就對丈夫不恭敬。 婚姻是人類生存並得以延續的基礎,夫婦既然走到一起,就應該彼此關愛與付出,將對方看作“自己的另一半”,而不應該斤斤計較。所有在對方身上的付出,實際上都是在為自己的快樂付出;所有加在對方身上的不敬,實際上都是加在自己身上的羞辱。有些人對自己所用的汽車、房屋等物品都非常愛惜,而對自己的配偶卻不知道愛惜,時常侮辱、蔑視、傷害,這是很顛倒愚癡的舉動,物品用一陣可能就丟棄了,而配偶卻是要“用”一輩子的。不珍惜的結果就是彼此的不敬與爭吵,以致最後夫妻像冤家一樣生活在一起。 每個人每時每刻的生命體驗都是自己的心念造成的,每個人所遭遇的一切外境,也都是心性對自己心念的回應,自私自利的當下就是內心的苦悶、憂郁或憤怒,而對配偶的不敬之心,最後得到的必然是爭吵、孤獨與不和諧。所以,要想夫婦和睦,首先要戒除自私自利,把“為對方付出”看作是天經地義之事。 二、造成夫妻相互不敬的第二個原因就是彼此喜歡觀察對方的缺點與過失。夫婦之間,不斷地觀察對方的缺點以及曾經對自己做過的不悅意之事,心裡就會對對方生起蔑視心與怨恨心,以致越來越疏遠。王鳳儀善人說過:“找人好處是聚靈,看人毛病是收贓。聚靈是收陽光,心裡溫暖,能夠養心;收贓是存陰氣,心裡陰沉,就會傷身。人人都有好處,就是惡人,也有好處,正面找不著,從反面上找。所以我說,找好處是暖心丸,到處有緣,永無苦惱。”在一個家庭中,如果夫妻雙方都不停地想著對方的過失,那麼他們的內心乃至整個家庭都將是陰暗與痛苦的,最後彼此必然成為冤家,避之唯恐不及。他們最初相識相愛時,為何“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呢?因為彼此都是看對方的好處。結婚後不久為何又“不共戴天”了呢?因為心裡總是想著對方的缺點與過失。 實際上,觀察他人的過失純粹是自找苦吃、自我折磨,不僅讓自己現在苦惱,還會讓自己將來苦惱。觀察他人過失時,自己的身心整個就沉浸在他人的過失中,這樣的“過失瑜伽”修多了,自己的身心就與過失相應了,就會自感整個世界充滿了過失。所以,凡是想讓自己心靈安樂的人,盡量不要養成觀察別人缺點與過失的習慣,對他人曾經犯下的錯誤要學會忘記,而應該時刻想著別人的優點與功德。假如要觀察缺點與過失,就多觀察自己的缺點與過失。《格言聯璧》中說:“見人不是,萬惡之根;見己不是,萬善之門。” 三、造成夫妻相互不敬的第三個原因就是彼此沒有相互感恩的心。感恩,就是內心牢記別人對自己的好處而心存喜悅並希望對方也快樂。不知道感恩的人,即便別人做過一百件饒益自己的事情,也不會記在心上,而只要對方做過一件讓自己不如意的事情,就會耿耿於懷,不能忘卻。如果夫妻雙方,記不住對方曾經對自己的千般好,而將一兩件對方做過的令自己不高興的事情牢記於心,這樣的人根本不配擁有一個快樂的家庭,只能永遠在痛苦中度日。就像一個人如果整天生活在沒有陽光的地方,心裡就會感到很陰暗;同樣,如果人心缺少感恩的素質,生活就會缺少陽光,而且還會像沒有陽光照射的植物一樣,漸漸枯萎下去。夫妻之間應該生活在彼此感恩之中,首先要感恩對方與自己結婚成家,丈夫應該感恩妻子為自己養育孩子、料理家務,妻子應該感恩丈夫為家庭的所有勞作與付出,乃至對方為自己倒一杯水這樣的小事,都不要認為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而應該心懷感恩。 我認識一位已去世的佛友,在她人生的最後幾年,她身患疾病不能離床,她的丈夫也病臥在家裡另外一個房間。有一次我隨一位道友去看望她時,她不停地向我抱怨他丈夫如何不好,我開玩笑地問她:“你的丈夫真的一點優點都沒有嗎?”她認真地回答說:“真的沒有,我實在找不到!”我問她:“你的丈夫有沒有曾經給你倒過一杯水呢?”她說:“倒過!”我告訴她:“即便是倒過一杯水的恩德,也要永遠記在心裡,心存感激,不要忘記。如果你在你丈夫身上實在找不到任何其他好處,就永遠只想他曾經給你倒過一杯水的好處,而心生感恩。”這位老人家當時什麼話也沒有說,我不知道她後來是不是有所改變,停止了在丈夫身上找過失而始終憶念丈夫曾經給予過的恩德。我從側面了解到,她學習佛法還不久,學到的都是“人生如何痛苦,世人如何險惡,應該好好念佛求往生”之類的厭世教言,還沒有學到“感恩”這一課。當然,站在培養出離心的角度,認識到人生的痛苦生起往生極樂世界的決心,這樣的教言確實很重要,但對於一個初學佛法的人來說,培養感恩心讓自己現在就活在快樂之中,這樣的課程應該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首先學習。 觀察如今的很多家庭,夫妻相互不敬,像兩只斗雞一樣整天處於吵吵鬧鬧爭斗之中。相互爭吵、互不相讓的最大受害者其實是自己,然後就是家中那些可憐的孩子和雙方父母。自己本該幸福的人生,就這樣在痛苦與折磨之中度過了,這是對自己生命最大的不尊敬。不少孩子因為父母喋喋不休的爭吵而患上心理疾病,老人也只好悄悄含淚離去,孤獨地住在自己的屋子裡,享受不到天倫之樂。 夫妻之間的吵吵鬧鬧究竟有什麼意義呢?每一個有在家庭之中相互爭吵惡習的人,都應該靜下心來好好想想,即便你贏了,對自己又有什麼好處呢?你自己又得到了什麼呢?如果你想不出來,我告訴你:你得到的就是一生的痛苦與不安寧,得到的就是孩子憂郁的目光與父母的焦慮與眼淚——你得到的這些,都是你用盡全身的力氣面紅耳赤爭來的。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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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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