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心也有很多種,有一般的利他心,也有大乘佛法裡講的利他心。
一般的利他心。在家裡、單位以及其他地方,都可以有一般的利他心。無論在哪裡,都希望自己所接觸的家人、同事等一切人好,這是一種利他心;都想幫助和利益他們,這也是一種利他心。有這種利他的意願和行為,這是非常重要的。
其實我們很多時候還是很迷茫的,還是不夠智慧。這種利他心給自己帶來的利益是非常大的,哪怕只是對某個人生起“對他好,我要利益他”這樣的心,給自己帶來的真實利益也是不可思議的。給大家講幾個這樣的公案。
有一對母女過河,母親希望女兒能平安到達彼岸,女兒希望母親能平安到達彼岸。母女之間的利他心是人之常情,也不是非常偉大的,凡是有良心的人肯定都會這樣想。河水特別急,兩個人可能都會被沖走。女兒肯定會想“我沖走就沖走,死了就死了,只要母親能平安到達彼岸就行”。母親會想“只要女兒能到達彼岸就行,我死了就死了”。結果母女二人都被水沖走了,都死了。一般人死了以後都要到閻羅王那裡,經過審判以後,才可以上天堂或下地獄。但是她們二人死後沒有經過閻羅王的審判,立即轉生到了三十三天。這就是利他心的功德和利益。
還有一個公案,講的是釋迦牟尼佛的前世。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時,轉生於拉馬車的地獄裡。當時,他與同伴嘎瑪熱扎一同拉地獄的馬車。那時,他還沒有發菩提心,還在地獄裡遭受痛苦。這個馬車特別大,二人合力都拉不動。獄卒們就拿錘子打他們,遭受的痛苦非常難忍。這時他想:我們兩個人也拉不動,與其共同感受痛苦,不如我一個人拉,讓同伴休息。這是釋迦牟尼佛第一次發利他心。他讓嘎瑪熱扎休息,然後一個人拉車。獄卒們過來了問:為什麼不讓他拉?他說:即然我們兩個人都拉不動,那就讓他休息,我一個人拉。獄卒們說:個人造的業,其異熟果是要由自己承受的,哪有別人替代承受的?然後就拿起錘子擊打他的頭部,他立即死去,轉生到三十三天。如果在平時,他不會死,因為地獄眾生就要感受這樣的痛苦。但因為他發了利他心,以此善根,他立即死去並轉生到了三十三天,從此再沒有下過地獄。這個發心也不是偉大的發心,是很正常的,如果是真正的人,都會這樣想,都會這樣做,但是其功德和利益卻是不可思議的。
還有一個公案,講一個乞丐發利他心的事情。有一天,他給一個人發了一個利他心,希望對方好,希望對方能當上國王。對方可能特別想當國王,他就特別希望對方能當上國王。第二天,他所在的國家的國王去世了。國王沒有後代,大臣們就商議找一位具有福德的人繼承王位。他們到處尋找這樣的人,在一棵大樹下看到了這個乞丐。他可能很累,在這顆樹的樹蔭下避暑休息,後來就睡著了。這時,其他樹的樹蔭都已經走了,唯有這棵樹的樹蔭還沒有走。這些大臣來到了乞丐身邊,看到了這個情景,斷定這個人肯定不是一般人,肯定是具有福德之人,然後就祈請他做國王。這樣,他就直接當上了國王。
僅僅是這樣的一種念頭,就有這些不可思議的功德。但是,我們肯定都是不太在乎的。現在很多人都想改變命運,都想遣除障礙,那就發利他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