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人生,從出生到死亡,歷經了種種坎坷,遭遇了種種磨難,飽嘗了種種辛酸,承受了種種痛苦。我們的家庭、事業也常有種種的不如意。我們與周邊的親人、朋友、同學、同事相處,也時常會被他人所誤解、冤枉,甚至遭受種種莫名的指責、诋毀。
孩時吵架,父母上來一陣呵責,即刻兩眼淚橫;在學校,我們勤奮好學,挑燈夜戰,卻時常榜上無名;到單位,我們盡職盡責,勤勤懇懇,卻總得不到賞識,反常挨領導批評;甚至一出家門,奮勇助人,竟也遭人訛詐。如此種種,實在令人委屈、無奈。當這些不順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時,輕者以淚撫傷,重者憤起反抗,報復於人。
但流淚又有何用?只會徒增悲傷。如果不從此學會忍受委屈,只會一點點積蓄內心的怨恨,等怨恨的力量累積到一定程度時,終將一爆而發,傷人傷己。我們常認為自己受到傷害,就一定要報復對方,才能彌補傷痛。可是一陣慘烈報復過後,我們的傷口難道就好了嗎?沒有,反而是自己在傷口上撒了一把鹽,讓自己傷得更慘。結果彼此關系漸行漸遠,最終或與家人分崩離析,或被領導炒鱿魚,或與朋友反目成仇。如果說開始受點委屈時,學會忍一忍事情便會過去;如果委屈過不去,內心怨恨不斷增加,那便是造惡的開始,真正痛苦的開始。
我們這一生從生到死,時苦時樂,但總是苦樂參半。那當我們委屈的時候怎麼該如何處之呢?《道德經》說:“曲則全,枉則正,窪則盈,蔽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意思就是說受得住委屈,才能保全自己;經得起冤屈,事理才能得到伸直;低凹反而能積滿,陳舊反而能出新,少取反而能有得,貪多反而會迷惑。
佛陀告訴我們,世間的一切痛苦都是由我們自身業力召感而來的,業又是由煩惱而引發的。內心的貪婪、瞋恚、愚癡等煩惱推動著身口造業,造業的當下會感得苦果,並且以後還會有苦的隱患,還會有更大的苦報,還會增長更多的貪、瞋、癡。
當我們感覺委屈時,其實已經是被煩惱所驅使,往昔所造毀謗、诋毀、責罵等惡業,就在當下感果。我們之所以受到委屈容易流淚,那是因為陷入在自我的情緒之中,是對自我的強烈執取。原本期望得到對方的肯定和贊歎偏偏沒有得到,反而受到一些自認為不合理的批評、指責和傷害。所求不能滿足,而反遭傷害,正是我們之前造的惡業感果。
因此認識這個道理後,真正該怨的反是自己。如是因,如是果,得知一切苦樂都是自作自受,便不再陷入情緒,徒增悲傷。便不再助長瞋恨之心而將自己推向地獄火炕。佛陀告訴我們“忍辱第一道”,正是要調伏我們內心的嗔恨,並要以慈悲和智慧去引導對方改善,如此度人更度己,不是更好嗎?菩薩行六度尚且要修“忍辱”,何況我們呢?
當境界來臨時是包容還是委屈,並不是外在行為上的區別,而是自己內心的狀態。心裡超越了,放下了,便能包容對方。如果心裡一直在計較、反抗,外表卻隱忍不發,就會覺得委屈受傷。所以無論是對外在的排斥還是對己的逼迫,其實都是自我執著。
所以要在平常境界中去增長我們的善心、感恩心和歡喜心;要時常感恩對方對自己的幫助,思維對方的善意用心;要時時處處代人著想,不損惱於人。即便看到了他人過錯,也不要改變自己的善心,更不要因他人的煩惱而影響自己的心情。
所謂“委屈求全”,若真“求全”,便無有委屈。所謂“大度能容”,若真“大度”,便虛空能容。正如藕益大師所雲“將身心世界全體放下,作一超方特達之觀。”
世間一切都是無常變化的,放下對自我的執著,痛苦便自然離去,委屈的烏雲便不驅自散,萬丈光芒自會照亮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