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剛學佛不久,有一次我去一間佛堂,旁邊是一位師父住的房間,當時我帶著一位小弟弟到這間佛堂來,住這間房的師父叫小弟弟進去他房裡。我在外面等,不見小弟弟出來,因此我就踏入房間叫小弟弟出來。這房間住的師父跑到我這邊,一手拿佛珠,一手摸著我的背後說:這串念珠給你,你拿去就算是我的弟子,但是我沒有拿就退出房門,帶著小弟弟回家。隔不久,我再到這間佛堂參加念經,因為這個佛堂後堂是借給另一個佛堂晚上念經的。傍晚吃飯時,我曾經將這位師父摸過我背後說給同桌吃飯的人聽,但是這位師父摸我的背後是在他住的房門處,我怕人笑我踏入他的房門,故說在樓梯,請問這樣是否犯破和合僧的罪?」
答:會不會犯破和合僧的罪,你自己去想,我在這裡就不必說了。
為佛弟子,佛教導我們第一個重要的修學原則就是「真誠」,決定不能欺謊一切眾生,這一點比什麼都重要。
四眾同修當中,尤其出家人的過失,小小過失不必說,大的過失,要看它對整個佛法有多大的影響。有一次,我曾經接到北方一位同修的電話,他告訴我:「有一位出家人破戒,不守規矩。」他看了心裡很不舒服,想把這個事情說出來,可是以後想想,這個事情說出之後,可能對於整個學佛的人產生不好的影響。問我怎麼辦?我說:「你想得很周到,如果顧全整個佛教的形象,這個事情不能說出來;但是他犯過,決定不容許繼續犯過,那怎麼辦?」你不必跟大眾去講,你單獨去警告他,這是對的,你去規勸他,勸他改過自新。他要不聽,不聽就算了,你也不要放在心上,也不要去理會,你成你的佛道,他走他的三惡道,各個不相干。你不去跟他走,他也沒有辦法跟著你走,菩提道上各人走各人的路,這就對了。所以一定要考慮對於佛法形象的影響,這是積德,積功累德要從這些地方做。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學佛答問(第十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