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過未能為我憾。
居心無偽任人非。
「學佛之人,先以知因果慎獨上下手。既能慎獨①,則邪念自清,何至有所不如法處。若有,則當力令斷滅,方為真實行履。否則學在一邊,行在一邊,知見愈高,行履愈下,此今學佛自稱通家者之貼骨大瘡。倘能以不貳過③是期④,則學得一分,便得一分之實益矣。」摘自《印光法師文鈔》復陳伯達居士書二
【注釋】
①慎獨:君子在一人獨處、不為他人所知之時之處,更要特別謹慎,嚴守道德規范。
②貼骨大瘡:一直爛到骨頭裡的大瘡。猶如說“心腹大患”,是指很嚴重的大毛病。
③不貳過:不重犯同樣的錯誤。《論語·雍也》:“有 顏回 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 何晏 集解:“不貳過者,有不善,未嘗復行。”貳,音二,這裡指重復、再次。
④是期:期,是指期望、目標;是期,就是指拿“不貳過”作為目標。
【白話】(如誠法師/譯)
學佛之人,先從知因識果,謹慎獨處上下手。既然能夠在獨處中謹慎不苟,那麼邪念自然清除,何至於有不如法的地方。如果有,就應當努力令它斷滅,才是真實行持。否則,學在一邊,行在一邊,知見愈高,行持愈下,這是現今學佛,自稱通家之人的貼骨大瘡。倘若能夠以不重犯同樣的錯誤,自我期許,那麼學得一分,就得到一分的真實利益了。
【按】
這裡法師說清了兩個問題:一個是因果與慎獨的關系,一個是知行合一的問題。實際上“慎獨”真正的前提卻是“知因果”。如果知道了因果的鐵律,知道了有因必有果的道理,就不管是人前人後,見得見不得,聽到聽不到,都是一個樣,那不是真正的“慎獨”又是什麼?修行就是要“知行合一”,否則怎麼叫“直心行道”,怎麼叫“事理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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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說自利須出家,利他須不出家。不知修戒定慧者,唯出家為易。若修淨土法門,則在家更為得力也。倘謂在家決難修行,則出家亦不能修行。何以故,以在家不著力,出家能認真乎。此可預決其不能之勢耳。汝家有妻子,無所依靠,何可作此妄想。此系因循推托之情。使汝真出家,汝仍是懶惰懈怠,無所成就。光見之多多矣。至於受戒一事,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乃三世諸佛之總戒。誰不許汝自己發心受。即五戒,誰不許汝向佛前自誓受,何須要到普陀,方能受乎。普陀千萬勿來,以來須用若干川費,經若干日,亦不過但授以五戒之名相而已。即必欲從師受,常熟亦有清修僧人,豈不能授。而必欲從光受乎。學佛之人,先以知因果慎獨上下手。既能慎獨,則邪念自清,何至有所不如法處。若有,則當力令斷滅,方為真實行履。否則學在一邊,行在一邊,知見愈高,行履愈下,此今學佛自稱通家者之貼骨大瘡。倘能以不貳過是期,則學得一分,便得一分之實益矣。現今之世,乃一患難世。光前請許止淨所著之觀音本跡感應頌,已令付排。今寄說明一紙,有欲利人者,不妨令其任印流布。現已任及五六萬部矣。光擬印數十萬遍布中外,恐不易到。上十萬部,當可做到。(乙丑十一月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