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的真面目》
導語:我們人人都有著一樣的佛性和潛能,人之間只有暫時障礙上的大小區別,但只要我們一念回轉,從當下努力進取,我們一定可以成功。生命有無明,但不生不滅,生滅的只是形態、形式,萬法不增不減,相應之處就是菩提。正因為每一個人的凡夫心不同,佛才要因時制宜、因材施教、善巧方便地實行救渡。
許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我也懂緣起性空,也知道了真空妙有平等不二。為什麼我沒成佛呢?為什麼還會身不由己地參加六道輪回、還有隔陰之迷呢?文殊菩薩答:其力未充--意思是我們光是道理上解悟不是真懂,那是釋迦牟尼自己“證得”緣起性空、真空妙有後,灌輸在我們頭腦裡的概念罷了。眾生若沒有自己親身證得“真如實相”,就還沒有足夠的力量去掉無明。業力還在,輪回的因緣動力還在,無力“轉識成智”,這就形成了我們參加六道輪回的根本動因。因此,我們入佛修行就是為了消除業力,從自己的心地基礎著手,除卻妄念,轉識成智。絕不存在什麼佛菩薩、上帝、神仙或外道氣功師幫我們消定業的事。
佛門在述理上有時會將佛菩薩及其境界人格化、世俗化,僅是為了讓求法者生出信心、恭敬心和求道之心。初學者千切不要僅僅執迷於那些假言和事相上的具體描繪,應明了這一切背後的核心義理。
我們修行成功與否,全在於“業”的轉化,全在於這個心識的轉化。
一個人假如執迷於現有的世界和生活,對修行之事尚未生起很真實而深刻的信心,總是不斷地在自身的善惡業報中沉浮,當然他就只能參與六道輪回了。他會顯得既不能做自己的主,也不願做自己的主。這就是法緣不成熟的表現。佛門除了盡一切善巧方便與他結緣,幫他播點道種外,往往只能由他去了。再則,假如一個人又想修行,又捨不得五光十色的現實世界,這種人當然就只能修一點人天福報,也仍舊會在六道輪回中存在。
修行成功的基礎,首先在於我們是否真有出離心。不過,我們千萬別誤會了這個出離心,所謂出離心,並不是指心態上遁世或回避現實。而是指發自內心不願再參與六道輪回,想求得智慧解脫。如果我們沒有出離心,那佛也渡不了我們。內因不在了,外緣就無法安立。當一個人法緣成熟了,他一定會生出真正的出離心,他肯定要追求解脫自在,他自然就會希望擁有同佛菩薩一樣的智慧和快樂。如此,他便會對佛學生出信心、信解,必定會認真如法地修行。
不過,我們更要明白的是,修行本身也是一種矛盾的統一,有了出離心後,修行的下手處卻又是“入世”的。進一步說,就是一個修行人根本不要分別什麼出世入世,正因為他不能回避一切世俗中的因果,他當下就可以如法實踐佛學,一切事,一切人,一切時,一切境,一切物,都應該成為他修行的好道場。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離此到彼不是真修行,真正的修行者之心態一定是活在當下的。我們任何一個佛弟子都應該活在當下,於萬事萬物中磨砺心性,盡一切可能完善自己,利益眾生。
我們自己努力行持用功就是為了完善自己,這叫“自覺”,利益眾生是為了接引眾生“入道”,這叫“覺他”。自覺和覺他是一體不二的,這是大乘修行行菩薩道的顯著特征,也只有行菩薩道我們才能得到功德的大圓滿。要知道,從本質上講,渡人即是渡己,並非是有一個眾生,有一個佛,有一套法令或意志,硬要威逼我們不問青紅皂白地“利益眾生”或“攢積功德”。是修行的這個本質是要以“捨”小我來救“真我”。因為這個“真我”是我與眾生同體的那一個“大我”。想修行成功,咱們就得如此這般。試想,最大程度地利益眾生,即是徹底“無我”,普渡眾生越多,則是放下了“我”越多。這,才是修行的本質,是法爾如是,本來如此,只能如此。
許多已脫離六道輪回後又乘願再來的大菩薩,他們生生世世都在俗世裡悲智雙運,無條件地普渡眾生,說是自利利他,自覺自他,心中卻早已無這些掛礙了,所謂同體大悲指的即是這個。從道理上講,似乎是修行只得如此這般才能達成功德圓滿,可本質上看,這些大菩薩卻已是一種“游戲人間”了(是自然相應的“無為法”)。因為大菩薩從來不會有此差別意識,認為是“我”在渡眾生,或有眾生被“我”渡,且是以了什麼好的方試(法相)渡了眾生。這就叫三輪體空--無我相、眾生相和法相。一個修行者只有做到了“三輪體空”後,他的修法才會生起大的功德。所以,我們凡夫的弘法利生同這些佛菩薩再入俗世渡人是有區別的。
客觀地說,大多數人修行的最初起因,往往都是為了自利(主動地利他者不多),對佛學而言,恰是完成這個“自利”的前提,須得是放棄自私,須利他,須放下五蘊“我”來達成。無論講修持功夫,還是攢積福慧資糧,還是刻意培養慈悲善良的情操、行為,一切修行都是要我們“捨小我”(放下自私和自我執著)。修到後來,用功漸深,大悲心、大菩提心出來了,我們才會真正做到三輪體空。此前,我們只能盡量以“三輪體空”來觀照自己的修行。
入世修行的根本,乃是為了要“出世”,是為了徹底脫離三界六道乃至成佛。但是,當我們真正修證到後來,證得人我,物我、法我實是一體不二時,這就已差不多到達佛境了。我們會發現,連出世入世的分別仍舊在於心識,而它們原本也是一體不二的。心淨土淨,哪兒都一樣。所謂當下解脫即是此意。
對於每一個個體眾生自身而言,當真是各人因果各人了。渡人解一時之難不如解一世之難,解一世之難,不如解他根本之難。誠如拿一個餅子給一個饑腸辘辘、且身無分文的人吃,他吃完後下一頓仍無著落,免不了繼續造作惡業,到頭來還不一樣沒福報,還不一樣在自己的因果裡沉浮不定,於六道中難有出期。如此,還不如向他投資,教他如何做餅謀生,以確保他永遠不挨餓。所以,日常中行善布施的歸結點不是簡單的善舉和世俗道德,財布施,無畏布施只是手段(無畏布施是指一種精神情感上的布施),其根本是法的布施,這才是續人慧命的大根本。
佛門的利益眾生無一不是以智慧來作為觀照的。因此,諸布施中,法布施最為殊勝可貴。當然,一些眾生機緣未熟,他不信仰佛法,我們只能單純地幫助他從困境中走出來,只能權當與他結了個善緣,播一點道種了事。我們千切莫以善小而不為,因為處在我們布施者的角度,應以“三輪體空”來觀照自己,不作分別又才是真“練心”呢。
綜上所述,一個人無論他修行與否。存在,原本就已是這種機制和屬性了,不靠誰發明創造,便不依人的“意識心”妄想執著,恰是存在之本然如此,法爾如是。因此,在世俗社會中,非功利的精神價值觀、行善積德及利他等也是一種道德倫理之需要,佛門自然會宣揚和實踐這些,佛門本身也有“讓眾生生歡喜即是讓佛生歡喜”之說,但究其根本,其目的主要還是為了“覺他”,從根本上接引眾生聞修佛法,徹底地離苦得樂。同時也是為了順應世俗、利益眾生(要渡眾生須得同眾生結下歡喜緣)。然而,從最根本的道理來看,實質上卻是無論怎樣,這一切行持都是不由分說的,我們無論想平平安安地過小日子,想修點人天福報,還是修智慧解脫,我們都必須如此這般,我們也應該如此這般,因一切本來就是如此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