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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淺釋:例舉八種殺害動物之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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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感應篇》分為“總綱章、神罰章、舉善章、舉惡章、勸誡章”這五章,現在我們正在學習其中的“舉惡章”。“舉惡章”又分為“總說惡本”和“別說惡行”兩部分,我們已經學完了“總說惡本”以及“別說惡行”中的“一、例舉七種陰惡;二、例舉為官之十一種惡”,下面我們繼續學習“三、例舉八種殺害動物之惡”,原文如下: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

飛,是指飛禽,也即能夠在空中飛翔的各種鳥類;射飛,是指用弓箭、火槍等工具射擊它們,使它們失去生命或受傷。走,是指走獸,也即在陸地上行走的各種動物,如豬、牛、羊、鹿等等;逐走,是指追捕、獵殺這些走獸。

蟄,是指正在冬眠的昆蟲等動物;發蟄,是指喚醒冬眠的動物而捕捉它們。棲,是指在林中休息睡眠的鳥類;驚棲,是指驚醒那些林中棲息的鳥類,並用網加以捕殺。

穴,是指動物寄居的洞穴;如老鼠洞、黃鼠狼洞、螃蟹洞、蛇洞、野豬洞等等;填穴,是指將動物寄居的洞穴用泥土等填充堵上,這樣一來,寄居在洞中的動物就會因缺氧而掙扎難受,最後被悶死在洞中。巢,是指鳥窩;覆巢,是指將鳥窩掀翻,這樣寄居在鳥窩中的小鳥就會摔死,鳥蛋就會被摔破,成年鳥兒飛回來,發現自己的家被毀、小鳥被摔死在地上,就會非常悲痛、傷心哀鳴。

胎,是指胎生動物腹中的胎兒,如雌性豬牛羊等受孕後腹中的小豬、小牛、小羊等等;傷胎,就是指殺害腹中懷了胎兒的動物。卵,是指飛禽鳥類的蛋;破卵,是指擊碎鳥蛋而食用,從而使得鳥蛋中的幼小生命失去被孵化生長的機會。

人類殺害動物的方式有很多種,這裡只是例舉了其中的八種。總而言之,《感應篇》中的這句話是讓人們戒除殺害動物的惡業。

殺害動物的原因,不外乎是貪嗔癡三種。以貪心殺害動物的情況有:對所殺害動物身體中具有價值的部分產生貪心,通過殺害這些動物,或食用其血肉、內髒等,或取用其皮毛、牙骨等,或出售其身體中有商業價值的部分等等;有些對獵殺動物的體驗感到喜悅,喜歡看到動物驚慌逃竄的樣子,這些為了娛樂目的而殺也是因貪心而殺的例子。以嗔心殺害動物的情況有:對某種動物內心非常憤恨而殺,如因不喜歡烏鴉的叫聲而射殺烏鴉等;遷怒而殺,對動物的主人憤恨而殺害該動物,因自己遭遇逆境而內心不悅,於是就隨意殺害動物等等。愚癡殺害動物的情況有:內心認為動物生來就是應該被人殺而食用的;有些雖沒有這樣的邪見,只是隨順眾人殺害動物,這也是愚癡而殺害動物的例子。

從根本上講,人類殺害動物的行為源於其對業果定律的愚昧,也就是說,殺生者不相信這些被殺害的動物實際上是與我們一樣的心識投生來的,這些心識過去世都曾經做過我們的親人,因為它們造下了投生畜生道的惡業而暫時呈現為動物之身;殺害它們,會讓它們內心生起很大的仇恨,將來因緣成熟,必將對殺害它們的人施加報復而殺害,這個規律是誰也無法逃脫的因果律決定的。例如,某人殺了一只雞,吃了它的肉,然後認為這件事就此結束了,其實不然!實際情況是,故事才剛剛開始——這只雞的神識要麼附在殺者身上討債,讓殺者諸事不順,身體不舒服,甚至得一些奇怪的不治之症;要麼乘殺者做男女不淨行的時候,投生為他的孩子,然後讓殺者為他操盡心思,最後敗掉殺者的全部家產,甚至還會揮刀將殺者殺掉。有些雖投生到別處,不論是投生為人還是其它旁生,見到殺者就會生起想要殺害對方的想法。當殺者遭到當初的被殺者所施加的傷害時,根本不知道是自己當初殺害對方所致,於是內心也會生起仇恨,這種內心仇恨的種子將來萌芽時,就會再度傷害對方。就這樣冤冤相報,本來美好的生命就墮落成了相互傷害的痛苦生命,一世一世的仇恨慢慢積累加劇,最終雙雙都會墮落到痛苦的地獄中去相互厮殺。

所以,我們要知道,誰人若不戒殺,在輪回中就會活得一世不如一世,如果沒有遇到佛法而翻然悔悟,忏悔業障,最後肯定是要墮到地獄中受苦的。至於什麼時候墮到地獄之中,只是時間問題,古語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必然受報”。我們的眼光只是關注那些肉眼能看到的微不足道的眼前幾年或者幾十年的現象,對現象背後的本質以及廣闊無邊的過去與未來沒有絲毫的觀察與思考,就誤以為人死如燈滅,業債償還的因果律只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嚇唬他人的工具,其實這都是未經觀察與思考所導致的膚淺與愚昧。

《楞嚴經》中說:“貪愛同滋,貪不能止,則諸世間卵化濕胎,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願雲禅師《戒肉食》詩說:“千百年來碗裡羹,怨深似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念住經》中說:“殺害一個眾生需要在地獄中住一個中劫。” 《正法念處經》等經論中說,不管殺害任何眾生,即使是小魚、螞蟻這樣微小的生命,都必定會以自己的生命償還五百次。

《佛說業報差別經》中說,以殺害眾生的罪業,死後會轉生到惡趣中感受漫長的痛苦,即使得到人身也會短命多病。《大圓滿前行引導文》中說:“有些嬰兒剛出生便立即死亡,這是以前殺生的等流果,這些人大多數都是於許多世中剛剛出生便死亡了。還有些人從孩提時代起,便遭受多種不同疾病的折磨,一直到年邁死亡之間,沒有不患病的時候,這些也是往昔殺生或毆打別人的惡業所成熟的果報。所以,當我們生病時不應考慮擺脫這些疾病的多種醫療法,而應精進發露忏悔往昔所造的罪業,並棄惡從善,勤修對治法。”

此外,喜愛殺害動物的人,在其漫長的輪回中,會經常投生為鹞鷹、豺狼等殺生的旁生,即使獲得人身,也將轉生為如往昔一樣喜歡殺生的屠夫、獵人。

當殺生的果報成熟於自己的身相上時,因往昔通過殺生使眾生喪失威力、威嚴,今生自己就會轉生為無有威力與威嚴的衰弱卑下之人。例如,一頭牛本來具有它自己的威力和威嚴,可屠夫卻通過殺害而強行摧毀了這頭牛的威力與威嚴,牛在斷氣時,身上沒有任何力氣,非常衰弱可憐。這個殺業的果報將來在屠夫身上成熟時,他自己就會成為無有威力和威嚴者。有些人身體虛弱,臉色灰暗無光,說話有氣無力,看起來半死不活,實際上就是因為往昔殺害眾生所導致的惡報。相反,如果這些人以前沒有害過眾生,而是想方設法幫助他們,讓他們獲得自信與威力,那麼今生肯定也會自信和快樂,別人見到他也會感受到威力與威嚴。

殺生的果報成熟於外境時,就會生於貧瘠、荒涼、凶險之地,到處都是危及生命、讓人無法存活的外緣。例如,現今環境污染十分嚴重,導致人們得癌症、白血病等絕症的外緣越來越多,這都是人們肆無忌憚地對動物行持殺戮、不給動物留任何生存余地的果報。

所以,一個智慧的人,無論如何都應當聽從聖人的勸告,尊重無欺的因果律,發誓在自己的一生中,斷除殺害動物的惡行。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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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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