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者,判別;教者,教相。聖人所遺留之言曰教,分別一代聖教的次第曰相。判教又稱教判,詳稱教相判釋,即祖師根據義理淺深、說時先後、應機不同、利益大小等,對眾多之經典,加以類別、疏理、會通,判屬其各自的教相、宗旨、行法、利益、對機,以及彼此之間的關系等。
世尊一生說法四十九年,講經三百余會,集為三藏十二部,其中大小、權實、頓漸、偏圓之理,各各互陳,若不一一判別,何能了知此經所說之教理是頓是漸、或大或小?為免有混濫經旨之虞,是故必須判教,以令行人,知所取捨,依教奉行。
一代聖教之判別,簡要言之,即:三藏、二藏、五時、二教、四教、五教。略述如下:
一、三藏:三藏即經藏、律藏、論藏。藏者,《大乘義章》雲:“包含蘊積名藏。”經典能包含蘊積文義,故名為藏。一者經藏,梵語修多羅,此雲契經。二者律藏,梵語毗奈耶,此雲調伏。三者論藏,梵語阿毗達磨,此雲對治。《彌陀疏鈔》雲:“今此經者,是修多羅攝。”故知,此經在三藏中屬經藏。
二、二藏:二藏即聲聞藏與菩薩藏。聖教雖眾,不出此二。教聲聞法,名聲聞藏;教菩薩法,名菩薩藏。《菩薩地持經》雲:“如來為諸菩薩、聲聞、緣覺,行出苦道,說修多羅。結集經藏者,以說菩薩行,立菩薩藏;說聲聞、緣覺行,立聲聞藏。”《彌陀疏鈔》雲:“今此經者,菩薩藏攝。”故知此經在二藏中,屬菩薩藏。
三、五時:智者大師將佛陀所說之一代聖教,分判為五時。
第一華嚴時,指佛陀成道最初之三七日間,說《華嚴經》之時期,如日照高山之時。當時說教之內容是正說圓教,兼說別教;而說法之對象,是別教之大菩薩眾,與圓教中之優秀弟子。從教之順序來說,相當於初從牛身擠出之乳味。
第二鹿苑時,指佛陀說《華嚴經》後之十二年間,於十六大國說小乘《四阿含經》之時期,如日照幽谷之時。因佛陀最初說法之場所,在鹿野苑,是故此時期稱作鹿苑時;又取所說經之名,故亦稱阿含時。在教之順序上,此期譬喻為酪味。
第三方等時,指鹿苑時後八年間,說《維摩經》、《思益經》、《勝鬘經》等大乘經典之時期,如日照平地之時。此時之教法,並說藏、通、別、圓四教,其中所說,斥責小乘而贊歎大乘、彈诃偏教而褒揚圓教之意義,乃欲啟發小乘人,生起恥小乘尊大乘之心。在教之順序上,此期譬喻為生酥味。又方等為大乘經之通稱,此時為初說大乘經之時期,故亦稱方等時。
第四般若時,指方等時之後二十二年間,說諸般若經之時期,如日照近午之時。此時所說教法,在內容上為通、別、圓三教。在教之順序上,此期譬喻為熟酥味。
第五法華涅槃時,指為使受教者之能力,進至最高境界,證入佛陀知見之時期,大約於佛陀在最後八年間說《法華經》,與入涅槃前一日一夜說《涅槃經》之時期,如日輪當午之時。此時所說之教法,純系圓滿之圓教,即會通前四時之淺方便教,並彰顯真實之教。在教之順序上,此期譬喻為醍醐味。
就法義言,三經之說時次第,《無量壽經》為始,《觀經》為中,《阿彌陀經》為終。《觀經》中品中生有“亦說法藏比丘四十八願”之文,若非於《無量壽經》已經說過,則在此段文中,必須說出四十八願之內容,然而經文未言,此即證明,在《觀經》之前,已經說過《無量壽經》四十八願。就攝生三願言,《無量壽經》直說第十八願,是弘願門;《觀經》顯明第十九願,是要門;《阿彌陀經》顯說第二十願,是真門。三經次第如是。
《善見律毗婆沙》記載:“阿阇世登王位八年,佛涅槃。”故《觀經》是世尊入滅八年前,在耆阇崛山說《法華經》之同時所說的。此經在《觀經》之後,故此經說時,必在《法華經》、《涅槃經》之間,故善導大師《法事贊》雲:“世尊說法時將了,殷勤付囑彌陀名。”《法事贊》是略解《阿彌陀經》,故此經可視為法華涅槃時。
四、二教:二教即頓教與漸教。頓教,指對直往之大機,一時宣說大乘。漸教,指對漸悟之機,次第由阿含至涅槃。大佑法師《阿彌陀經略解》雲:“漸頓分之,此屬頓教,以令凡夫不退菩提故。”故知,此經在二教中屬頓教。
五、四教:四教即藏教、通教、別教、圓教。天台宗之判教學說,謂佛陀教化眾生之教法內容有藏教、通教、別教、圓教四種,與化儀四教,並稱為天台八教。四教內容為:
一者藏教,全稱三藏教,此教明因緣生滅,四聖谛理。正教小乘,傍化菩薩。
二者通教,通者,同也,三乘同禀,故名為通。此教明因緣即空,無生四真谛理,是摩诃衍之初門也。正為菩薩,傍通二乘。
三者別教,別者,不共之名也。此教不共二乘人說,故名別教。此教正明因緣假名,無量四聖谛理,專化菩薩,不涉二乘。
四者圓教,圓以不偏為義。此教明不思議因緣,二谛中道,事理具足,不偏不別,但化最上利根之人,故名圓教。
傳燈大師《阿彌陀經略解圓中鈔》雲:“化儀之教,有漸有頓。漸則經劫修行,方階不退;頓則即生成辦,位至阿鞞。故結成雲,以令凡夫,不退菩提。然而令其即生,位階不退,固是圓頓法門。”故知,此經在四教中屬圓教。
六、五教:五教即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頓教、圓教,即判如來一代聖教為五類教旨。華嚴三祖賢首大師所立,稱為賢首五教。五教內容為:
一者小乘教,乃對小乘根機者所說之四谛、十二因緣等《阿含經》之教。
二者大乘始教,是對小乘開始入大乘,然根機未熟者所說之教法,不許定性、闡提成佛,未盡大乘極則之談,故名為始。
三者大乘終教,即說真如隨緣而生染淨諸法,其體本自清淨,故謂二乘及一切有情悉當成佛。以其已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稱大乘終教。
四者頓教,乃不立言句,只辨真性,不設斷惑證理之階位,為頓修頓悟之教。
五者圓教,即說一乘而完全之教法。此教說性海圓融,隨緣起成,無盡法界,彼此無礙,相即相入,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十信滿心即成正覺,故稱為圓。
《彌陀疏鈔》雲:“教者,依賢首判教分五,謂小、始、終、頓、圓。今此經者,頓教所攝,亦復兼通前後二教。”故知,此經在五教中屬頓教,亦屬圓教、大乘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