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不如法。要孝順父母,要讓父母生歡喜心,用你的愛心來感化父母。要感化,一開始得恆順。那你說我吃肉不是造業嗎?我為父母造這個業,我心甘情願,我不希望這個業在父母身上,我希望我幫助他背這個業。我吃這肉,不是我想吃,是父母逼我吃,我就給它念佛。這肉讓你吃了,還能夠得到你念佛的功德加持,它也因禍得福,所以總在你用心。用心,你是想自己,還是想別人,還是想眾生?所以佛制戒都有開緣,開緣為什麼?為眾生。你這殺生吃肉是不是開緣?我如果我不為自己,我是為眾生,這就可以開;如果我自己想吃,那就犯戒。所以總在你用心不同,你為了度父母,這是非常手段,可以用。我們師父老人家給我們講,他怎麼度他母親吃素?師父是一九四九年到台灣,母親在大陸,將近四十年沒見面,後來在香港見面了。母親看到兒子出家了,心裡挺難過,沒學佛。師父就招待自己母親,母親喜歡吃魚,香港魚也很多,海鮮多,那在道場裡面怎麼辦?師父就開緣,專門叫人去買魚給他母親做,在桌上,這個魚是專門放在他母親那,其他人吃素,他母親吃魚。吃了幾頓之後,他母親覺得不好意思,人家都吃素,自己老吃魚,真不好意思,結果回去之後她就吃素了。這是感化,恆順眾生,隨喜功德。
選自 修行與生活座談會 定弘法師主講 (第一五二集) 2012/3/24 香港佛陀教育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