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夢示雞骨」這是講到在四川有一個人叫做楊琳,這是清朝順治年間的事情,楊琳是當太倉縣的糧廳的官,就好像現在講的糧食局的局長,不久他升到浙江的臨安縣令。這個人為官清正,也是很難得的官,可是他就是有一點不好,好吃雞肉,天天吃,年年吃。結果後來他做了一個夢,夢到了陰間裡去,就看見雞骨如山,旁邊有一個人告訴他,說你吃了這麼多雞的骨頭,你看都堆成像山一樣,你將來就要到這裡來受罪。你現在的孽緣還未盡,如果你還要再吃四十七只雞,你就要到這裡來了。楊琳醒來以後當然感覺到很驚訝,有一些恐懼心,但是人如果不信因果他這個信念就會動搖。一開始不敢吃,後來想著,這樣吧,自己限定自己,以前是每天吃一只雞,現在一只雞分成三天吃。但吃著吃著又做不到了,又恢復了舊習。等到吃到四十五只雞的時候,忽然身體得了小病,過了一夜這個病加重了,結果他還在吃雞,再過一天,正好吃到四十七只雞的時候他就死了。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真的是近報則在自己,怎能夠不相信有報應?殺生一定要酬業。或許有人會懷疑說,所吃的雞既然已經有一定的數目,那麼從前所吃的也應該是他的本分,為什麼還要有殺生的這個償報?這是因為什麼?這四十七只雞的數目是冥間預知他所要殺的數目,並不是說他應當要殺的雞的數目。假使他做了這個夢能夠毅然斷殺,我從今以後吃素了,不吃雞了,那他的這個定數也就改了,他也就不需要到陰間去了,他肯定壽命會延長。而且他不僅要斷殺、吃素,要把過去所殺的要超度。怎麼超度?最重要的,自己斷惡修善、誦經念佛,這樣子的話他必定能夠改造他的命運。
摘自:《文昌帝君陰骘文》研習報告 鐘茂森博士主講 第四十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