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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陀美仁波切:引業和滿業,定業和不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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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顯示業余差別中,引滿差別者。引樂趣業是諸善法,引惡趣業是諸不善。諸能滿者,則無決定。於樂趣中,亦有斷支,關節殘根,顏貌丑陋,短壽多疾,匮乏財等,是不善作。於諸旁生及餓鬼中,亦有富樂極圓滿者,是善所作。】

業的其它差別當中,第一個是引業跟滿業的差別。引是能夠牽引下一世異熟果報的業。異熟分苦跟樂,因地當中造了善法,就牽引到樂趣,造了不善的惡法,就引到惡趣。善趣是指六道當中的天、人、修羅,或者五趣當中的天、人;惡趣指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這是引業。滿業則不決定,就算引業是善業,感得的是樂趣,照理說樂趣都是好的,但是樂趣當中也有不理想的,譬如雖生為人,但卻四肢殘缺,或長得很丑陋,壽短多病或貧窮愚昧等。也就是說他的引業雖然善,滿業卻是不善,所以滿業是不決定的。

反過來說,引業不善而生到旁生(就是畜生)以及餓鬼當中(地獄是純苦之處,一定沒有快樂,所以只說兩種),但畜生、餓鬼當中也有很富樂、很好的。我們現在看得見,有很多動物,例如狗,我常常覺得人不如狗,當然牠的腦筋絕對比不上人,可是如果養狗的主人很有錢的話,不但給牠吃得好,還會特別為那條狗做很好的衣服給牠穿上去。當然這是以人來看牠,我想那條狗並不希望穿這件衣服。

佛世的時候也有這個公案,有人修了很大的福報,但是沒有智慧,結果感得出生為象卻戴璎珞。印度的象是很值錢的,所以國王的象掛了很多的璎珞,這種就是畜生當中富樂圓滿的。餓鬼當中有一類叫作福德鬼,像民間信仰當中的什麼公或者什麼神,他們實際上是鬼道眾生,由於不善業而引到惡趣,但是他的受用很好,這就是他的滿業是善的。

【由如是故,共成四句:謂於能引善所引中,有由能滿善所圓滿及由不善圓滿二類;於諸能引不善引中,有由能滿不善圓滿及由善法圓滿二類。】

因此引業、滿業之間,應該分成為四類差別:就是引業是善的當中,滿業可能是善的,也可能是不善的,這是兩類;另外,引業是不善的當中,也有不善的或善的滿業,所以總共四種。這就是業余差別當中的引業跟滿業。

【《集論》雲:「應知善不善業,是能牽引及能圓滿,於善惡趣受生之業,能牽引者謂能引異熟,能圓滿者謂既生已,能令領納愛與非愛。」】

善業及不善業可分成能牽引的引業跟能圓滿的滿業,能引的業是引生下一世的異熟果報的,能滿的業則是決定下一世果報生起以後,一生當中所領受的好或不好,這是引滿的差別。這也可以用總別關系來看,對整體的來說,那就是引,對它的個別來說是滿。或者用簡單的比喻,比如有一幢房子外表很莊嚴、很好,可是裡面很破,髒東西一大堆,住進去很不舒服;反過來說也許外面看起來毫不起眼、很糟糕,可是裡面卻布置得非常好,讓你感受很舒服。在這個比喻當中,房子就是整體,相當於引業所引的異熟。

佛法告訴我們業果絲毫無差,它的內容的確不是那麼粗淺。學了以後要多去觀察、思惟,而且這種觀察、思惟並不是閉上眼睛憑空去想,必須在生活當中去感受,它是縱橫交叉的。就像我們常常介紹的《了凡四訓》中就說:有很多人惡心造善法,有很多人善心造惡法。以惡心造善法來說,惡心就是引業,造了善法就是滿業,惡心使引業不好,造了善法所以滿業是好的,諸如此類。

同樣的,我們現在做很多事情之時並沒有智慧,以自己的想法去做,可是倒很認真做得蠻好,這是一種。還有一種,他有智慧,可是做的內涵不好。現在世間上很多人以自己的想法去做,覺得好像盡心盡力,這種情況通常引業不一定好,滿業可能好,所以真正的是非好壞,一定要以佛法來衡准。這有個根本原因,因為我們在無明當中,而無明的中心是我,平常我們總是以「我」來想事情,學了佛還是學「我」的佛,這點我們應該注意。以上是講引滿之間的關系,以下說明能引、能滿的因與感來的果之間的關系。

【《俱捨論》雲:「由一引一生,能滿則眾多。」謂由一業能引一生,非能引多,亦非眾多共引一生;諸能滿中,則有眾多。】

《俱捨論》說,一個引業引來一生,滿業則不是,一生當中有很多不同的滿業,使得這一生過完,這是就領受方面來說。也就是說一個引業只引一生,「非能引多」,不能引很多生,也不是很多個引業共引一生,這是《俱捨》當中的說法。《集論》的講法則不同。

p. 138

【《集論》則說:「頗有諸業,唯由一業牽引一生;又有諸業,唯由一業牽引多生;頗有諸業,由眾多業牽引一生;亦有諸業,由眾多業牽引多生。」釋中說雲:「有由一剎那業,唯能長養一世異熟種子;及由彼業而能長養多世異熟種子;有由多剎那業,唯能數數長養一世種子;及由眾多互相觀待,而能數數長養展轉多生種子。」】

《集論》講的就很廣了,有些業是一個業只引一生,這與《俱捨》所說相同。但除了這個以外,還有一業可以引多生和很多業只引一生的,也有很多業引多生的,變成四句。這裡不談滿業,一生中一定是很多滿業,滿業絕對不會一個業滿一生,所以就不提它,這部分跟俱捨是一樣的。我們若要真正了解業,不但要知道黑白業及其輕重,以及它感得什麼果,還必須了解引滿之間的關系。因為佛法最重要的根本就在業果,所以對業果的深忍信是一切善樂的根本。

【◎ 定不定受業者,如《本地分》雲:「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作與增長所有差別者,即前論雲:「雲何作業,謂若思業或思惟已身語所起。」又雲:「增長業者,除十種業,謂一夢所作,二無知所作,三無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數所作,五狂亂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樂欲所作,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害,十對治所損。除此十種業所余諸業。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

業余差別當中,第二點是定不定受。「定受業」就是你造了以後,一定會受報的業。一定要受的是「故思已,若作若增長」的業;不定受的就是「故思已,作而不增長」的業。「作」就是造作,主宰造作業的是我們的思,就是心理作用--思惟。平常我們腦筋的動作特別多,實際上這都在造業,這一點要特別注意。腦筋靈活是非常重要的,相當於你手上有一個最好的工具,這個工具可以作壞的用途,也可以作好的用途,造作的中心就是思。「思業」就是我們動腦筋,「思惟已身語所起」就是動了腦筋以後身語跟著去做,這個叫作。如果作了以後再去增長的話,那一定受。除了此處所說的十種以外都是增長業,也就是說做了以後不一定感果的,只有這十種,其余都是會增長的,如果是增長業的話,將來一定會感果。不定受是不一定,不是不感果,不一定跟不感果是不一樣的。

「無知所作」是當我們做的時候,自己不知道。譬如平常不小心踩死了螞蟻,的確自己不知道。還有一種情況,我無意傷人,但是胡裡胡塗把有毒的東西放在某處,也許我有特殊用途,別人不知道而誤食或碰觸到,他就受了害,我完全無心傷害他。有很多業是我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所造的,此種情形雖然業是造下了,但是它不會增長。

「無故思所作」跟「無知所作」有什麼差別呢?無知是自己不知道;至於無故思,業的特征是用思心所去造作的,但有時你做事情只是直覺的反應,或者人家叫你做,你聽見了就去做,這是無故思所作,在這種狀態當中所造之業是不增長的,不增長不是沒有業而是不一定感果。假定是幫助人,譬如我說:「你拿這東西去幫助那位乞丐。」你就拿去給他了,你腦筋裡面並沒有去思惟這一件事情,並沒有這個想法,人家告訴你,你就去做,你內心是知道的,所以不是「無知所作」,而是「無故思所作」。

一般我們所做的事情都是對自己有利益的,然後會不斷地去做;「不利不數所作」則是既沒有什麼利益,也不是常常去作,這種情況我們實際上自己思惟觀察一下就知道。「狂亂所作」是內心狂亂、不清楚的情況下所造的業。「失念所作」跟「無故思所作」之間有差別,譬如我剛才講的有毒物品,你曉得它是有毒的,不能任意放置,所以你很注意這件事情,放得很好。可是有的時候你為了別的事情而忘記了,這種情況說不定會傷人;同樣地,好事也是如此,這是失念所作。「非樂欲所作」是你並不想做,別人叫你去做,你實在不願意但你還是做了。「自性無記」是指這個業本身就是無記的,沒有善惡的,譬如走路,走路本身不會感苦樂果,諸如此類的。「悔所損害」是指造了業以後,你後悔、追悔,如果追悔的心比較強,本來定受的業可以變成不定受。這是世間共同的,不一定要懂得佛法,以世間的理也可以知道。「對治所損」是指經過對治所損害的業。假定不善法對治了就不感果,當然反過來,你如果造了善法也是這樣。聖教當中告訴我們的都是對治不善法的,但是也有一些外道是以惡法去對治善法的。除了這十種以外,其它都是增長業。不增長業就是所說的這十種。上面是〈本地分〉所說。

【〈攝決擇分〉亦說四句:一作殺生而非增長,謂無識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作,自無樂欲他逼令作,若有暫作,續即發起猛利追悔及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令彼薄弱,未與異熟,便起世間所有離欲,損彼種子及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

〈攝決擇分〉當中說到四種情況:以殺生為例,第一是作而不增長,就是不定受業。其中第一個無識別所作,就相當於前面的無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所作、非樂欲所作跟前面提過的都一樣。暫時作了以後猛利追悔,就是前面的第九種,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等等,使以前所造的業漸漸減輕,或在尚未感果之前就能夠生起對世間的離欲,使原來的種子受到損害乃至於完全斷除,這個是作而非增長。

【二增長而非作者,為害生故,於長夜中,數隨尋伺,然未殺生。三作而增長者,謂除前二句一切殺生。四非作非增長者,謂除前三。】

第二個反過來,是增長而不作。業包括腦筋去思惟,以及思惟後身語所作。譬如殺生,行為上並沒有做,但他腦筋當中不斷地去想。增長就是心裡去隨喜,或者去想這件事情。有很多人平常歡喜胡思亂想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他行為上沒有造作,這就是「增長而非作」。我們很多時候身口行為不一定造善惡業,譬如走路、坐著,這都不是善業或惡業,可是腦筋會不斷地動,這已經在造業了。修學佛法的佛弟子如何才能夠充分利用暇滿人身,重點就在如理思惟;要想如理思惟,必須要正確了解聽聞正法……,如此一步一步往前推,這些前面已經說過了。第三是又作又增長,就是除了前面二種以外所有的殺生業。「非作非增長」就是既不作也不增長。

【從不與取乃至绮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於意三中,無第二句,於初句中,亦無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十業道當中,不與取、YIN乃至於語四支的最後一支绮語,可以依殺生之例而推知。意業就不太一樣,貪瞋癡當中,沒有第二句「增長而非作」,因為第二句本身並沒有動作,純粹是腦筋當中去造作。假定意業不去動的話,那純粹動腦筋的第二句當然就沒有。第一句是作而不增長,作有兩種,一種是腦筋作,一種是身口作,意業本來就沒有身口造作,不思而作是腦筋沒動,意業當然不會是不思而作。不思而作的情況,比如叫你把東西送給別人,你沒有動腦筋,拿了就跑過去送他;以意業而言,這是不可能的。

至於他逼令作,別人來逼你的話,只能逼你的身口,假定是你願意去作,這就不是別人逼的。既然心裡面不願意,你的意就不會造作,所以意業也沒有他逼令作的情形。前面我們講的是業的善惡,此處辨別的是作業的形式,這是比較粗淺的,從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細細地去思惟觀察。業相非常細微,所以必須很認真地多去思惟,像我們平常多是粗心大意,這樣離修學佛法還有很大的距離。平常應該盡可能多策勵自己,把心用在這上面,使自己不斷地淨化改善。以上說明了何種業是定受,何種業是不定受。定受中還有差別,下面說明。

p. 139 (2)

【◎ 決定受中,依受果時分三。其中現法受者,謂即彼果現法成熟。《本地分》說此復有八:若由增上顧戀意樂,顧戀其身,財物諸有,造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不顧意樂,不顧彼等,作諸善法。如是若於諸有情所,增上損惱增上慈悲。又於三寶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於此所,增上淨信,勝解意樂。又於父母諸尊重等恩造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所有意樂,所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報恩意樂所作善法,於現法受。順生受者,謂於二世當受其果。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決定受依受果的時間又分三種:現法受,造的業這一生就會受;順生受,第二生一定受;順後受,第三生以後受,那時間就很長了,感果可能是第三生、第四、第五乃至無量生以後,這都列入順後受當中。

現法受,就是造了這個業以後在現世就會感果。〈本地分〉中說有八種現法受。第一、有增上顧戀意樂,也就是內心當中非常強烈地貪著。有很多人只顧自己,處處以「我」為出發,這是最難以觀察、最難以拔除的。其實很多人有很好的腦筋,但是他的腦筋一天到晚在「我」的身上轉,這個就是顧戀其身,還有對身外財物等諸有的顧戀。如果是增上的顧戀意樂,那麼一定現法受,這是惡的。增上不顧意樂就是反過來,以很強烈的無貪無瞋無癡的意樂,處處不為自己而為了利益別人。這個跟第一種恰恰相反,第一種是惡法,這是善法,這個也是現生受。

前二種是對自己來說,增上顧戀自己的身體等,或不顧自身而助人,以下是從對象來說。如果以很強盛而且不斷加強的心(增上就是不斷地加強)來損害別人,就會現法受,這是惡的。反過來,增上慈悲也是現法受,而這是好的。另外一種是對功德田、敬田,就是三寶和尊重(就是師長)等等,對他們猛利損害,一定會感得現世的惡報;反過來,以猛利的淨信、勝解意樂而供養等等,現世一定感善報。

最後一類是對父母諸尊重,這跟三寶不同之處是,他們是我們的恩田,對我們有恩。尊重是指父母、尊長,比如叔叔、伯伯、祖父母等等。對我們有恩的人,我們應該去報答他,而現在卻對他增上酷暴背恩,這種情況之下造作的業一定現法受;反過來是增上報恩意樂,這也是現法受。了解這個道理之後,看看現在的世間實在是太糟了,絕大多數的人再得人身的機會少之又少,再上升的機會更少。知道要報恩的人已經很難找了,從小不聽父母的話,長大了根本不管父母,而且對此視為當然,普遍都是這種現象,那對三寶就更談不到了。但願各位同學好好去注意,不但是自己如果犯了要去忏悔,還要盡心盡力想辦法把教法留下來,這是唯一真正能利益人、對大家有用的珍寶。

現法受不是現生受完以後就好了,來生還是要受。比如我們對三寶、父母損害了以後,現世固然是馬上感果,下一世一定墮落,所以除了現生以外,下一世還會受報。前面的結論說引、滿業,一個業不一定只感得一生,會感得多生,經論上很多這種特別的例子。一般來說,大概是一個業感得一個果;可是有很多的情形會一業感多果,這是我們應該了解的。更何況感果之時往往又輾轉地增上,造一個業的果還沒有完,下面又不斷地增長,所以說一墮惡道的話,要回來非常、非常難。

【◎ 於相續中,現有眾多善不善業成熟理者,謂諸重業即先成熟。輕重若等,於臨終時何者現前,彼即先熟。若此亦等,則何增上多串習者。若此復等,則先所作,彼即先熟。如《俱捨釋》所引頌雲:「諸業於生死,隨重近串習,隨先作其中,即前前成熟。」】

我們每個人身心相續中,都有無量無邊的業,業感果的次第是這樣的:重業一定最先感果,比如五無間業,在任何情況下一定先感果。假定沒有重業,「輕重若等」,這時就要看臨終的時候哪一個業先現起,「近」是靠近死的時候。重業比如說我們正在上課,忽然接到一通電話,告訴你發生了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此時我們心裡面就被這個業綁住了,一下課你一定馬上去做。平常我們做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如果不是正在上課,你一聽見馬上就去了。以一生來講,我們感得的業報體,因為受到壽量的限制,所以引你到下一生的業不會馬上感果,當然如果這個惡業的力量太強的話,壽命就減少了,所以我們要很清楚地重視這一點。近業例如平日下課有好幾件事情可以去做,臨近下課之時有人告訴你:「你下課沒什麼事吧?」「沒有!」「跟我一起去!」你就跟著他去了。所以不但是生死如此,平常也是這樣。

假定臨死的時候或是下課的時候,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那就是隨順你平常的習慣,平常習慣做什麼,自然而然就做這個,這點我們大概都可以感受得到。比如說下了課以後,假定你習慣背書,這時候你就背書,這個是習慣性。假定沒有這個習慣,那就照著造業先後的次第來。以上就是業感果的次第。

了解了業感果的次第,就知道修行對我們絕端重要。無始以來造的業,善的、惡的都不知道,不過原則上,可以確定一點--我們宿世沒有造下聖人之業;假定造了,那我們現在應該不是凡夫而是聖者,即使不像佛一樣,至少像羅漢、緣覺,但我們都不是!我們都在生死輪回當中,造了無量無邊的業。也許我們會認為應該不那麼可怕吧,這是對業不了解,真正了解的話,會知道每一個人都可能造過非常可怕的業,只是眼前沒有感果而已。今天我們住在寺院,大家一本正經地談論佛法;假定換一個環境,你回家去了,周圍的親戚朋友都在看電視、聊天,也許你第一次、第二次還擋得住,過了幾天以後,你大概就會跟他們一樣了。以我自己來說,盡管在寺院裡好像策勵得很好,跑出去有的時候也可以擋得住,但通常擋住的時間很短。我曾經有過一次經驗,剛剛學佛時心很猛利,人家叫我去看電影,絕對不去看,他們硬拉我去看,我進入電影院坐著,結果坐了兩個小時像白癡一樣,有時閉上眼睛不去看,有的時候張開眼睛也視而不見,自己還覺得蠻好;可是擋不了多久,到後來慢慢地不但電影也看,什麼壞事情都跟著他們做,這是我親自經驗到的,你們也可以自己想想看。

所以只要還在生死輪回當中,我們根本不曉得過去曾造下什麼樣的業。怎麼辦呢?修行!而且要認真地修行,最好能夠出家,因為出家有僧團的保護。在僧團,再怎麼放肆也放肆不到哪裡,所有外面的事情都跟我們絕緣了,電視、電影、報紙都沒有,有的就是三寶,大家開起口就是討論佛法;就算我們一時做不到的,還是以佛法來互相策勵。因此惡緣都拿掉了,周圍的環境中只有一樣東西--策勵增上的,這是非常重要的。然後自己也努力地提策,就算不能一口氣造很重的善淨之業,假定生前不斷地串習佛法,臨終時道友都在旁邊提策,所以感果的會是第二順位的近業。

近是跟串習有關,假定不串習,近也沒有用。比如下了課有人找你一起去做某事,若是陌生人,你會不會跟他去?不會。你平常習慣做的可能有幾樣事情,這幾樣事情當中何者在那個時候現起,你才會跟它去;如果是從來沒習慣的,就算它現起,你也不會跟它去。了解這個道理以後,所以即使沒有重業,我們平常在這裡串習的都是與法相應的善淨之業,而且周圍都是三寶、善友,這個又是近又是習,一定是這個業先感果。

因為這個業先感果,所以你來生就跟這個教法、這群人有關,在這裡邊不斷地增長,增上生的特點就是這樣。這樣不斷地增長,一直到見道以後,你就自由了,你自己可以完全作得了主。乃至於見道以後再去償還業債之時,不是去還人家,而是去度人家,這一點我們要了解。了解這個特點以後,會很正確地認識到這是沒退路的,真的要想離苦得樂,只有一條路--修行。而且只要真正修行了,一定有好的結果。到這裡為止,思總業果的道理告一段落。

在共下士當中,正修下士意樂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要發生希求後世的心,之後是依止後世安樂的方便。依止後世安樂方便包括皈依和於業果發深忍信,深信業果又分為思總業果、思別業果,以及第三個思惟了以後照著這個道理去做。第一部分思惟總業果講完了,現在講思別業果。這裡有個問題:思總業果當中分成兩大部分:第一正明思總之理,第二分別思惟。請問思總業果當中的分別思惟,跟思別業果有什麼差別?顯然一定有差別,所以列為兩科;但既然是兩科,為什麼都叫分別思惟,這有非常重要的根本原則,先簡單講一下。

我們不是要求離苦得樂嗎?所有的苦樂都是業來決定的,業果是佛法的根本,世間的真相就是業果,只有佛才對這個內涵有究竟徹底圓滿的了解,因此首先要對業果有個整體的認識。這個整體又分總別來談:正明思總之理、分別思惟。首先說明業的整個內涵有四個特點:第一、一切都是業決定的,也就是說有這樣的因一定感這樣的果;反過來說,你希望要的果報都是根據你造的因來決定。因此,假定我們希望離苦得樂,那一定要了解什麼是苦樂之因,造離苦之因、得樂之因,那才會得到所要的結果。

第二是業會增長廣大。萬一造了惡業,不但不能增長它,還要拿掉它,而善的造完了還可以增長它,這是業的特征。然後是業造了一定不會消失;不造一定碰不到。這對我們極端重要,如果了解了這個特點,就算遇見了壞事也不會抱怨。因為沒什麼好抱怨,完全是自己造的,要抱怨只有抱怨自己為什麼造了這個業,這很清楚。以上是業的總原則。了解了總相,然後分別談業的個別行相。首先顯示業中最粗顯、重大的,攝為十黑業道;斷除它們有大好處,攝為十白業道。接著決擇十業道及其果,惡善業〈黑白業〉一定感得苦樂果,造的時候又有輕重差別,還有其它的差別相。所以這個分別思惟還是使我們對業的整體有所認識。

我們今天來學因為內心有一個最究竟、崇高的大目標〈或說宗旨〉--成佛。為了要達到這個目標,一定要對業的整體有正確的認識,曉得業既然是這樣,就會找到自己應該走的路,這就是思別業果。所以思總業果中的分別思惟與思別業果,在內涵上面有很大的差別。就像我要到某處,需要一部汽車,所以先把各種廠牌汽車的資料搜集以後作比對一下,了解為了達到目標,我要選什麼樣的車。所以這個科判對我們真正的價值在這裡。下面就是思別業果,我們真正重要的是要修道,修道需要暇滿人身,暇滿不只是一個空洞的名詞,這個人身有它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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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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