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應皆歸一”,簡而言之,我們在輪回中遇到的所有不好的報應——痛苦、折磨、貧困、病痛,還有內在的煩惱等等,統統都要歸咎於一個東西。
以往,我們凡夫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比如,自己的身體上或精神上受到一些傷害、打擊,工作上不順利等等,或是自己的父母等親眷遇到一些危難、違緣的時候,都習慣於把所有的責任推到外在的某個因素頭上——都是因為某某人……,所以導致了這個痛苦的發生……有時會認為是有形的眾生傷害了我們,有時會認為是無形的鬼神傷害了我們等等,把所有的責任統統歸咎於別人,從來不看自己的錯誤。
但是,從修習大乘佛法開始,我們要把它顛倒過來。每當我們遇到煩惱、痛苦等違緣的時候,不再責怪於別人,全都歸咎於自己。
此處所謂的自己,既不是指現在的肉體,也不是指整個的精神,而是指某個根本性的精神、觀念,那就是“愛我執”。
“我執”和“愛我執”有點差別——“我執”是指“人我執”,這是每個凡夫都有的。而“愛我執”,是指自始至終都存在的、非常強烈的鐘愛自己的執著。
為什麼要把所有的煩惱、痛苦,統統推到“愛我執”的頭上呢?因為這些煩惱、痛苦的的確確全都是由它引起,由它產生,由它創造的,它是所有煩惱、痛苦的來源。
從無始以來,“愛我執”就一直埋藏在每一個凡夫的心底深處,但我們始終都沒有發現它對我們的傷害。每當遇到痛苦、困難的時候,我們一直都往外去怪罪,往外去找因素,但實際上外面的因素只是一個助緣而已,並不是主因。真正的原因,其實就在我們自己的心裡。我們一定要認識到這一點,這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我們能深深地體會到這一點,則不論處在多麼惡劣的環境下,我們的修行不僅不會退失,甚至會因為這些痛苦、困難的淬砺,而促進我們修行的進步。
比如說,當病得很嚴重的時候,我們可以深深地體會到:雖然從表面上看來,這個痛苦好象是因為人家傷害我,或者是自己的不良衛生習慣等因素造成的,但這些都是表面因素,實際上,如果沒有“愛我執”,今天我怎麼會生病呢?像阿羅漢、佛菩薩,因為早就推翻、斷除了愛自己的心,所以他們沒有這些痛苦。為什麼呢?並不是因為阿羅漢、登地菩薩沒有人去傷害他們,毀謗他們。我們都知道,連佛都有人去毀謗、毆打,更何況菩薩?究其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內在的愛我心,所以沒有痛苦,不但是精神上不覺得痛苦,而且連肉體上都感覺不到痛苦。
而我們凡夫卻並非如此,不但別人打我們時會感到痛苦,即使聽到別人只是說了一句不中聽的話,立即就會生氣,而且還會引起一連串不當的行為,由此造業又引發痛苦。如果我們沒有把別人的話當作一回事,則這些話並不會對我們構成任何影響。
佛經裡面講過一個公案:有一個人到釋迦牟尼佛面前喋喋不休地罵了半天,當他停下來以後,佛陀就問他:“假如有個人拿了很多東西去送人,結果對方沒有接受的話,那這個東西最後屬於誰呢?”“肯定屬於他自己啊!”釋迦牟尼佛又說:“你今天在這裡罵了半天,但是我沒有受到影響,我沒有接受。那這些惡毒的語言屬於誰呢?”那人頓時啞口無言。
事實就是這樣,如果我們自己不接受,則別人毀謗的聲音雖然進入到我們的耳朵裡面,但我們卻不會有任何異樣的感覺。只是當我們的意識去分析這句話裡面的意思之後,我們才會發現其中對自己不利的成分,繼而心裡不高興。這是什麼引起的呢?就是愛我心。凡夫就是太愛自己了,所以連一句刺耳的話都不想聽,如此就導致了這些煩惱。
以前我們觀察過我執的過患,這裡不單要觀察我執,主要是要觀察“愛我執”的過失,一定要弄清它從無始以來到今天對我們有多麼大的傷害。以前因為我們在這方面認識不足,所以習慣性地把一切責任全部推到別人身上,所有的缺失全都怪罪於別人,這是我們的壞習氣。正因為有了這個壞習氣,所以我們才會一再地流轉於輪回之中而不得解脫。它就是讓我們流轉輪回的罪魁禍首!
從解脫的角度來說,如果我們把原有的愛我心,與菩薩道裡面講的菩提心、慈悲心等愛他心相互替換的話,結果就是全然不同的另外一番景象。比如說,釋迦牟尼佛從初發心到成佛的整個過程中,從來沒有考慮過自己的利益,六波羅蜜多等一切的所作所為,出發點都是利他。釋迦牟尼佛絕不可能為了自己的解脫念一句咒,絕不可能為了自己的解脫而布施哪怕是一分錢、一毛錢那麼小的東西,但釋迦牟尼佛卻成佛了。
反觀我們這樣的凡夫,從無始以來到今天,我們從未放棄過“愛我執”。因為沒有放棄“愛我執”,所以不論是世俗方面的工作、生意,或者是解脫方面的念經、燒香、拜佛、打坐、布施等一切行為,都是為了自己著想。
在大城市的每一個十字路口,都遍滿了熙熙攘攘、穿梭不息的人流,這些匆匆忙忙的人都是為什麼而奔波呢?可以這樣說,除了佛菩薩的化身之外,純粹的凡夫全都是為了自己。我們也是凡夫,當然也位於這個行列當中。我們和他們一樣,從輪回之始到今天,我們一直都是這樣匆匆忙忙,但仔細想想,我們今天得到了什麼?兩手空空,一無所有。
雖然有些人會認為:我還是有收獲啊!我有房子,有車子,銀行裡面還有存款……,但這些東西頂多是在短暫的時光裡,讓我們的日子過得踏實點兒、舒服點兒罷了,其它談不上什麼。然而,就算日子過得再好,也無法解決生老病死;未來投生的去處,它就更無法解決了!如此奔忙勞碌,雖然可以暫時讓我們在人世間的幾年、十幾年或幾十年間不用那麼操心溫飽問題,但除此以外,我們什麼也沒有!命歸黃泉的時候,即便擁有再多的財產,也帶不走一分一厘。這麼簡單的道理,我想每個人都應該清楚。
為什麼佛陀與眾生的追求與結果會如此事與願違呢?
關於這一點,《入菩薩行論》裡面說得非常透徹。就是因為凡夫有強烈的“愛我執”,一切所作所為都建立在“愛我執”的基礎上。只要有了“愛我執”,哪怕是再大的善根,也可以被壓縮得很小很小。反之,如果是以利他心所作的善事,則會變成一個很偉大的善根。這就是佛陀與凡夫的差別所在。
比如,我們拿一百塊錢去放生,如果純粹是無私利他的發心,則其善根是非常偉大的;反之,若是夾雜了為自己的健康、長壽等目的,則善根就會變得非常渺小了。
釋迦牟尼佛從來不需要人與人之間勾心斗角所獲得的勝利,他需要的是與我執斗爭,就是向“愛我執”挑戰當中所獲得的真正的勝利。作為修行人,我們也應該按照佛的這一教導去做。
可以想象,如果我們做生意的時候,原本可以賺一百萬,但另外一個人從中故意攪和,把我們的生意破壞了,那我們會對他恨之入骨:我從來沒有害過他,他卻無緣無故地害我賺不到錢,從此以後,他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我一定要報復他!
同樣,原本我們可以很快就解脫,就是因為“愛我執”把我們緊緊地束縛在輪回裡面,因為“愛我執”的操縱,令我們的所作所為都變得很渺小、很沒有意義,最終讓我們不得解脫,但滑稽的是,我們卻從來不恨它。這就是凡夫顛倒、錯誤的觀念。正因為我們如此顛倒,所以始終無法解脫。
再打個比方,假如原本我們很早以前就可以解脫,但因為一直有個人不讓我們修行,不讓我們解脫,我們會恨死他了!會把他當成自己的頭號大敵。然而實際上,外面並不存在這麼一個人,它存在於我們的心裡,那就是我們自己的執著。因為它是我們自己的執著,是我們本身具有的,凡夫一般會認為,自己身體上的每一個細胞,精神上的每一個觀念都是好的,所以我們不恨它,不願意挖掘它的過患。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那麼,是誰把這些過患挖掘出來的呢?釋迦牟尼佛。是佛陀把“愛我執”的所有過失揭露出來,然後告訴我們:你們自己看看“愛我執”的過失有多麼嚴重,對你們造成多大的傷害,你們還敢不敢繼續這樣?!如果我們仍然無動於衷、一如既往,就只有繼續流轉於輪回當中,永遠不得解脫!
如果不把“愛我執”和“愛他執”這兩個執著進行交換,我們永遠都不可能解脫,所有表面上的念經、修行,都不屬於大乘佛法;假如什麼時候我們能夠交換其二者了,則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們才算真正開始走向解脫。我們一定要看到“愛我執”對我們的傷害,以及“愛他執”對我們的利益,這是從解脫方面來說的。
從世俗的角度來說,放棄愛我與一心愛他也有很多益處。古人雲:“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假設一個人為了拯救幾十個人,而心甘情願地犧牲自己的生命,我們姑且不談來世因果方面的回報,單就這個人的名譽、社會地位,以及社會各界的印象等各個方面來說,都是其他人所遠遠不能比擬的!大家都會認為他的死是重於泰山的。反之,若是為了自己——自己的名譽、自己的地位、自己的財產,而捨棄了自己的生命,那就沒有什麼值得贊歎的,大家只會認為他是亡命徒而已,這種死就是輕於鴻毛的。
同樣都是捨棄生命,同樣都承受了死亡的痛苦,但所得的結果為什麼有那麼大的差別呢?在此方面,我們還可以舉出很多例子,大家也可以自己去搜集,並進一步好好思維。
簡言之,如果是以自私心作為出發點,即使所做的事情本身很偉大,也會變得沒有什麼意義。如果以利他心為基礎,則同樣的代價所換得的意義卻有著天壤之別。
然後,我們還可以從既非解脫也非世俗的因果角度來比較一下二者的差別。《入行論》裡講過一個例子,很多人應該知道。
在古印度的時候,有一對母女一同過河,結果不幸雙雙都被河水沖走了。當時,做母親的心想:看來這次我是逃不過這一劫了,但我死了沒關系,只要我女兒能活著就好了,祝願我的女兒能活著;同樣的,做女兒的心裡也想著:看來這次我是無法幸免於難了,但我死了沒關系,只要我的母親能活著就好了!
因為兩人相互之間都存有這種善念,結果在被河水淹死之後,依靠臨終的這一善念,二者死後都投生色界變成了天人。學過《俱捨論》的人都知道,要投生到色界天,單單依憑修行功夫,則必須要有很高強的禅定力才行,但是,因為母女倆彼此都有愛他心,所以死後不經修行,輕輕松松就投生到了色界天。
大家思維一下:如果這對母女在落水的時候,只是為了自己的生死而掙扎,根本沒有考慮對方的話,那死了以後的結局就很難把握了。假如以往造了善業,也許可以投生善趣,但若造了惡業,那肯定是要墮惡趣的。因為有了愛他心,有了慈心、悲心,所以她們的死就變得有意義了。
那為什麼不能每個人都死得那麼有意義?為什麼凡夫做不到愛他?是誰不讓我們奉獻的呢?不是外面的人,就是我們自己的“愛我執”,除了這個執著以外,再沒什麼原因了。
因為心裡有“愛我執”,使得我們無論是誕生、存在,還是死亡等等,全都變得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成為讓我們墮地獄、餓鬼等等的因。要知道,世上所有的病痛、苦難、戰爭、災害等不好的東西,沒有一個是以利他的動機而導致的,全都是由人類的共業造成的。這個共業,就是在“愛我執”的基礎上,所從事的殺、盜、YIN、妄等事情。
以上我們從解脫、世俗、因果三個方面簡單地闡述了“愛我執”與“愛他執”的區別。我們思維的時候,可以全方位、反反復復地去思維。
發現“愛我執”的過失之後,我們在修行上無論遇到任何違緣,會立即知道這些都不是來自別人的傷害,而是自己的問題,都是自己應得的報應。如果還不知悔改,一意孤行地將錯就錯,未來還會遭遇慘墮地獄等更嚴重的違緣與痛苦。日後我們一定要盡力削弱、斷除“愛我執”,使一切的病痛、困難非但無法成為障礙我們修行的違緣,反而成為激勵我們修行進步的助緣。如此一來,不論遇到再惡劣的環境,修行非但不會退轉,反而會有所進步。
丁二、思維“愛他執”的功德
於眾修大恩
“於眾修大恩”,意思是說:要觀修一切眾生對我們具有非常大的恩德。
從解脫的角度來說,獲得人身,值遇大乘佛法,有機會聞思修行等等;從世俗的角度來說,自己的長壽、健康、事業順利等等,大凡好的方面,全都來自於眾生。
以菩提心為例,如果沒有眾生,我們如何發起菩提心呢?沒有辦法。因為有了眾生,我們才有產生慈悲心的對境,才能生起想救度眾生的心,才會為了救度眾生,而誓願成佛。菩提心的兩個條件均來自於眾生。沒有眾生,就根本不可能生起菩提心。
另外,六波羅蜜多的每一個,也是來自於眾生。比如,布施就是把錢財、正法、無畏施予眾生,若沒有眾生,我們施給誰呢?沒有布施的對象。同樣,持戒最關鍵的意思,就是不傷害眾生,正因為有了眾生,我們才可以發誓:以後不再傷害眾生。如果沒有眾生,那我們還持什麼戒?忍辱也一樣,如果沒有眾生,修什麼忍辱,對誰修忍辱呢?精進、禅定、智慧也是一樣,目的都是為了救度眾生。
大乘修行人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成佛。佛果從何而來呢?一個來自於佛陀,沒有佛陀就沒有人教導我們成佛之道;一個則來自於眾生。如果沒有眾生,我們不會有菩提心,也不會成佛。從解脫的角度來說,佛陀和眾生兩者都對我們具有同樣的深恩厚德。
此外就是我們再三提及的,一切眾生都曾經做過我們的父母,在做我們父母的時候,對我們也是恩重於山。
如果我們能為眾生付出一點點,哪怕區區的十塊、一百塊錢,用來買東西布施給眾生,其善根都是極其偉大的。所有為了眾生而做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會變成走向解脫的直接因素;所有為了自己而做的事情,都沒有任何實在的意義。從成佛的角度來說,眾生對我們就有這樣的利益,而我們自己對自己,卻沒有什麼利益。尤其是整天不修行卻造惡業的人,除了給自己帶來罪惡的報應之外,其它什麼用處也沒有。
若能深深地體會到眾生對我們的恩德,則眾生打我們也好,罵我們也好,無論多麼無理地對待我們,都不會再成為我們修行的違緣。關於這一點,從文革期間很多上師挨批斗時候的表現就可見一斑。
當有人或非人傷害我們時,我們該如何對待這個眾生呢?那個時候我們要想:他曾經做過我的母親,在做母親的時候,對我有那麼大的恩情,現在他雖然傷害我,那是因為他被愚癡染污,已經把以前做我母親時的情景遺忘了,不知道我們曾經是母子。再加上我自己的業障使然,招致他現在來害我。雖然以往他對我有那麼大的恩情,但今天由於我的業力召喚,又令他造業。如果他知道我們曾經是母子的話,絕對不會傷害我,所以,即使他今天如此百般地虐待我,我也不應該責怪他,反而要想辦法斷除他的煩惱,帶給他解脫方面的利益,要對他修自他相換。
尤其是當我們看到可憐、痛苦的眾生時,如果能直接利益對方,一定要盡一切力量去利益這個眾生,如果實在沒有辦法直接利益他,也要在心裡發願:雖然我現在無法直接利益他,但以後我一定要把所有的修行功德回向給他,令他成佛,令他獲得解脫。
如果傷害我們的眾生是非人、鬼神等等,就要修古薩裡修法。《普賢上師言教》裡面講過一個這樣的修法:將自己的身體、血、肉等等布施給這些非人,讓它們在享用自己的身體後,不但解決了饑渴問題,而且產生了菩提心。
書中還提到:修古薩裡修法時,要真心誠意地布施自己的身體。因為我們每個人對身體的執著,都遠遠超出了對任何東西的執著,若能把自己的身體布施出去,則對積累資糧、清淨業障,都能產生很大的作用。
總而言之,我們要了知一切過失均來自於“愛我執”,所有利樂均來自於“愛他執”。從今以後,我們要把“愛我執”作為恨入骨髓的仇敵;而把所有眾生當成恩深似海的親人,並對他們修慈心、悲心等等。
嘎當派大德朗日塘巴曾教誨後人說:“我曾閱覽過的所有甚深教法,都是將一切過失歸咎於自己,一切功德歸功於眾生。這一切的關鍵,就是除了‘虧損失敗我取受,勝利利益奉獻他’之外,再沒有其它的法。”
以上是觀察眾生的利益。若能認真修持這個法,則將來遇到來自人或非人的種種違緣時,就能做到對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或非人不僅沒有嗔恨心,而且能對他們發起慈悲心。若能這樣,則他們非但沒有成為我們的違緣,反而成了我們修行的順緣。反之,如果我們沒有對治,在不明就裡的情況下,輕易對這些眾生生起嗔恨,那這個嗔恨心就已經成為修習大乘菩提道最大的違緣了。
轉惡緣為道用最有力的方法,就是以菩提心來轉煩惱為道用。
——節錄自慈誠羅珠堪布《修心七要》略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