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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鬼使神差的交通事故,與一個起訴寺廟律師的必然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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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8日,陰歷二月二十四,地藏齋,清明過後第三天。中午11:40分左右,下班驅車橫過單位樓下十字路口。

  多數時間我開車都很小心,速度較慢。也許是走慣了這個路口,也許是莫名其妙地走神,車剛過路中心,只聽“砰”一聲巨響,同時感覺劇烈震動,頭部一陣眩暈,瞬間失去意識!整個過程只有短短幾秒,清醒過來時,車已停在路中央,本來由南向北行駛,車頭當時卻已朝向正西!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轎車一頭撞向我車右前部,將我的車撞了個90度大轉彎!

  那是一輛本田“思域”,已斜沖到10米外的人行道上,前擋風粉碎,車頭嚴重變形,兩個安全氣囊都已爆出,車下全是撞掉的零件和水漬,地上留下兩條明顯的剎車痕跡。定了定神,下車查看受損情況,倒無大礙,被撞位置正好在右前輪,只是輪胎被撞歪,車右前部凹進一大塊。對方駕駛員也已下車查看車況,幸運的是,除了我頭部有些眩暈外,我倆身體都無損傷,更萬幸的是,那個十字路口東南側正好有所中學,而當時正是放學時間,行人密集,對方車輛高速斜沖向人行道過程中竟沒撞到一個行人和自行車!否則麻煩大了!

  接下來開始談判處理事宜,對方車主三十來歲,從穿著打扮看是個白領,和我一樣,也已經被突如其來的事故嚇得面無人色。好在我們兩個都比較明智,很快達成協議,為避免交警和保險公司方面的繁瑣程序,他主動承擔全部責任,兩車分別送各自4S店修理,由他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理賠。申請理賠必須要出具交警部門的事故處理證明,所以他已撥打122報警。

  一個交警到現場後,經確認雙方當事人已達成協議,決定私了,於是便准備開證明,不巧的是,他車上證明用完了,於是給肇事科打電話,讓他們來處理。事情就此開始向極度繁瑣和煩惱的方向發展……肇事科兩名交警到達後,其中一個領導模樣的簡單勘察一下現場,說事故太嚴重,不能私了,必須通過交警處理,之後叫來拖車將兩輛車拖往停車場!

  出過交通事故的人都知道,一旦交警介入,事情就變得極為繁瑣。本來此事可以很快解決,但交警說雖然是對方撞得我,但他行駛的是主干道,我是輔路,所以我要負主要責任!對方本來要承擔全部責任的,一聽之下不但馬上變卦,而且開始提車輛損失的問題,他的車剛買不到一年,所以要我額外賠償部分車輛貶值費!更不妙的是,之前我的車年審,一次處理了好幾起違章,我駕駛證扣得只剩2分,這次事故肯定還要扣分,駕駛證就面臨被吊銷的危險!而一旦進入處理程序,沒有十天八天車根本開不出來,還得天天到交警隊報到,會耽誤很多事!

  整個下午直到晚上睡前,心情非常惡劣!2010年放生非常精進,宣傳推廣工作效果更為顯著,救命無數,結果竟讓我遭遇橫禍?!更郁悶的是,本來可以大事化小,後來卻越鬧越大,狼狽不堪!此時和很多遇到事故、不順的師兄一樣,開始怨天尤人,懷疑放生法門,甚至對整個佛法產生動搖……盡管找了熟人,還是在三天以後才去交警隊肇事科處理事故(中間隔了周末兩天),時間已是4月12日。現在多數衙門的辦事效率人所共知,手續繁瑣,等待時間漫長,或者干脆找不到具體負責處理的人……期間無事,便坐在大廳和事故對方當事人閒聊。

  此時得知他姓G,律師,從業8年,平時很忙。關於這次事故,我固然是大歎倒霉,他也是大發牢騷,連倒苦水。據老G說,這陣他特別“霉”,先是上周一他母親查出咽喉部有一乳狀腫瘤,家人嚇得不輕,立即聯系醫院做手術,剛安排她住進醫院,周四就和我撞了車!天天開車的人一下沒了車就像人沒了腿,工作生活一團糟,因此他的郁悶程度一點不在我之下!

  談起那場事故,用他的話說,簡直是“鬼使神差”!他本身是律師,也給人代理過數起交通事故案子,血腥場面見過不少,所以開車一向謹慎,從未出過事故。那天他駕車轉過一個大路口由東向西駛來,在當時幾十秒時間內,整個神智和身體好像突然失去控制,頭腦一片空白,幾乎沒有任何減速就以70碼左右的車速一頭撞向我的車!

  直到車急停在路邊,他才從意識喪失狀態中清醒過來!他家就住在附近,發生事故的那個路口每天要走好幾遍,一向很小心,那天卻陰溝裡翻船!接著他隨口嘟囔了一句:“最近這麼倒霉?是不是因為前幾天代理了一個起訴寺廟的案子?”聞聽此言,不由一震,趕緊問他詳情?他說,他一個親戚是建築商,一直在修建本地“XX寺”,工程完工後寺院共欠下工程款40余萬元。後來施工方主動免了一部分,寺院還了部分現金,又頂了一輛車,作價10萬元,最後還剩下欠款8萬多,多次討要未果。

  寺院方認為工程質量存在問題,比如寮房漏水等等,要求免除余下欠款,雙方爭執不下,多次協商不成,於是施工方一紙訴狀將“XX”寺起訴到當地法院,要求償還欠款!起訴方代理律師就是跟我撞車的這位“冤親債主”,而開庭時間就在當天上午(4月12日)!因為忙於處理事故,G律師未能出庭,只能老老實實在交警隊跟我耗著。聽他說完,心中一片雪亮,頓時明白了這次事故的前因後果!

  這是我跟老G第二次見面,之前素不相識,他也不知道我信佛。根據他所說情況,最近其遭遇一系列麻煩的原因固然與一些前世因緣有關,但從現世來講,毫無疑問,作為代理律師起訴寺廟正是他目前霉運不斷的直接起因!有看官說了,從世間法來講,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而且起訴方手中有寺院打的欠條,證據確鑿!而作為律師代理民事糾紛更屬分內之事,無可厚非!

  但切莫忘記,這起案件的被訴方是具有正規合法手續的道場“XX寺”!該寺屬於古寺重建,修寺的善款來自四方供養,稍有佛法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場訴訟的對境有多嚴厲!另外這起訴訟,期間還有很多波折,剛提起訴訟時,法院並沒受理。原因有二:

  一、寺廟作為民族宗教管理部門依法審批的“宗教活動場所”,其性質能否作為民事訴訟案件中被起訴的主體?關於這一點,我國現有法律法規還沒有明確界定,所以從程序來講,訴訟本身就存在問題。

  二、工程質量確實存在問題。比如地基不合格,部分建築漏水等(對此,開庭當天,寺廟方曾有多人到庭作證)。

  基於以上原因,這起案件法院本來不准備受理。但一來可能施工方做了些“中國特色”的工作,二來G律師從業多年,水平較高,另辟蹊徑,沒將XX寺作為訴訟主體,而是將道場負責人,主持“XX法師”作為訴訟對象,要求將其私人財產執行變賣,償還欠款。最終法院還是受理了這起案件。當時剛好有居士供養主持法師一輛新車,作為證據保全,法院已將那輛車封存!只待開庭審理……

  明白了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我立即鄭重規勸老G立即退出,不要再卷入這場官司,並警告他目前一切都可能與此有關,如果不聽勸阻,很難預料會再出現什麼事故!同時向他表明我“資深信佛居士”的身份,給他講了些佛法道理和我平時放生的經歷。老G聽完,明顯看出內心很受震動,但表面上仍是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而且不愧是律師,立即從幾方面對我的話進行了反駁。

  首先他從律師和世間法的角度陳述了很多理由,無非是我上面寫的那些內容,其實目的不過是為自己進行辯護,以表明他是在做正常工作,是無辜的,既然無辜,“佛菩薩”慈悲一切眾生,就不應該因為此事降罪與他,讓他倒霉!之後立即反戈一擊,說如果他撞車是因為起訴寺廟,遭受果報,那麼我信佛念佛,又放生印經做了那麼多善事,按理說應該諸佛保佑,一切順利,卻為何也與他遭遇同樣事故呢?!

  明白事情因果後,我之前的憤懑、抱怨、煩惱、懷疑早已一掃而空,頭腦變得異常清醒,立即為他解釋如下,當時情形簡直可以說是“辯才無礙”:

  一、他遭受果報,實施者是“因果定律”,而不是佛菩薩!諸佛菩薩永遠慈悲一切眾生,這點毫無疑問,但“種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果報應,絲毫不爽!造作惡業,必受惡報,無法更改,無人能替!即使諸佛菩薩現前,憐憫其情,欲為其救拔苦難,也同樣無能為力,因為“神通難敵業力”!所以諸佛菩薩度化眾生,令脫苦海,只能是不厭其煩,為其講經說法,令眾生自己轉變心念,斷惡向善,進而發菩提心,歷劫修行,解脫證道!若不轉變自心,定業亦不能轉,則無量苦報,長劫輪回,誰也無能為力!所以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又雲“佛不度無緣之人”!

  二、因果不只是通三世,而且貫穿整個輪回!我們造作的善業惡業有的會現世就報,有的會等到來世,有的可能要到無數劫後,因果成熟才會受報。所以,“一飲一啄,皆是前定”,這世間任何一件事情的發生都不是偶然的!比如我和他,雖然素昧平生,但以前生中肯定結過某種因緣,有過某種瓜葛,現在機緣成熟,必定在某個時間和空間發生碰撞,了卻宿債!

  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二者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互相抵消。但“業隨心轉”,隨著當事人心念轉變,業報可能提前,也可能拖後,可能加重,也可能減輕,因果之事,十分玄妙復雜,唯佛了知,證道的阿羅漢也只能觀察到八萬大劫以內的因緣,凡夫之人更不可能了解!所以我近年來雖然精進放生、吃素念佛,也許做了些功德,但之前也曾造下大量殺生、邪YIN、不孝、謗僧等等惡業,這些惡業成熟,必然受報,絕不會被後來行持的善業抵消!

  但是,正因為做了大量善行,這次本應十分嚴重的事故,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只是給我們兩人制造了很多麻煩而已!典型的“重報轉輕報,後報轉現報”,宿世糾葛,就此了結!其實很多時候,災禍、病痛並非壞事,如果這些業力在我們年老體弱時顯現,那時很可能已經無力抵擋,難以承受。更嚴重的是,如果拖到臨終時才爆發,則必定被業力牽引,墮入三塗,求出無期,那才是最危險的!

  面對惡報,凡夫俗眼往往難以看清其中真相,因而煩惱四起,怨天尤人,就像我剛撞車後的表現……其實只要精進修行,以後的命運佛菩薩自有安排,他們慈愛眾生之心遠遠勝過我們的親生父母,還會害我們嗎?!

  四、雖然定業難轉,但並非不能轉!比如《了凡四訓》中袁了凡改過自新、扭轉定命的故事。轉變命運,離苦得樂,就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無數人都期盼消災免難,擺脫困境,福報增長,事事如意,但“發心不正,果遭迂曲”,方法不對,難有效果!若欲轉命,唯一途徑就是:修學佛法,轉變自心,斷惡向善,利益眾生!

  與老G一席話談完,這哥們雖然還是嘴硬,還在辯駁,但明顯已受到影響,若有所思……最後表示不管這次事故與此事有沒有關連,他本人以後都將不再參與這件案子的訴訟……而關於此次事故,我自己的原因我也已非常明白,只是怕他理解不了,所以並未說破……

  XX寺主持法師,和我有過數面之緣,並且曾經一起放過兩次生。當時他一門心思都放在寺廟建設上,發願要把該寺建成“三星級”寺廟,並勸我組織周圍居士積極參與建廟……其實放生、印經、蓋廟、造像等等一切善行,都是荷擔如來家業,都是功德無量!正如行人有修禅宗、有修淨土、有修密法一樣,而佛子做功德、種福田的方式也因個人前世因緣、根基不同而各有偏重,都應該大力贊歎,廣為弘揚!

  個人認為正法時期,解脫堅固,見佛聞法即可得度。像法時期,塔寺堅固,建寺造像功德巨大。而末法時期,殺業彌漫,斗诤堅固,大量物命慘遭殺戮,無數冤魂空中聚集,眾生冤冤相報不止,世間必定天災人禍不斷,目前更有2012年人類大劫難等說法廣為流傳!所以若欲發大悲心,利益眾生,拔苦予樂,令成佛道,則戒殺放生、吃素念佛最為對機!

  第二佛陀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中雲:“諸余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我取網名“龍樹初發心”,不辭辛苦,撰寫文章,大力宣傳推廣戒殺放生,吃素念佛,也正是此意!放生和編印流通善書二事,在有為善法中最能直接利益眾生,功德最大,所以早已發願終生致力於以下善行:

  一、力行並宣傳推廣戒殺放生、吃素念佛,度化無量眾生往生極樂世界!

  二、編印無量“拔眾生苦系列善書”(《戒殺放生》、《大悲神咒》、《虛空放生》等),流通世間,教化眾生!

  三、通過放生會網站“拔眾生苦放生網”及“龍樹初發心”的博客,大力推動網絡宣傳。

  四、念佛送往生或中陰救度有緣眾生!

  因此,對於XX法師的提議雖然沒有當場反駁,但心中並未考慮……那次放生結束後,還有部分余款,有居士建議交給法師,做建廟之用,被我堅決否決。因為任何稍具正知正見的修行人都知道,來自十方的善款只能專款專用,放生就是放生,印經就是印經,蓋廟就是蓋廟,造像就是造像,絕對不能自作主張,挪作他用,否則必定承擔因果,後果嚴重!

  對此索達吉堪布曾開示說:“以著文立說等方式勸人放生,隨喜贊歎他人的放生功德,捐資或出力助成他人放生善舉,建立放生功德會或動物保護委員會等慈善機構,為放生集積順緣,其功德與自己親自放生等同。相反,善眾捐獻用於放生的錢財……因為已變成了眾生的生命,挪作它用與殺生過失等同。此外,阻止他人放生,或為其制造違緣,也等同於殺生……”(拔眾生苦放生會對外公布的放生隨喜、助印善書、道場建設三個賬號,各地師兄的隨喜善款絕對都是清清楚楚,專款專用,沒有絲毫混用!目前海內外隨喜師兄日眾,有師兄為圖省事,往往將不同用途善款打入同一賬號,我們還得再調整,非常麻煩,看到此文師兄如再隨喜,務必將善款按不同用途匯入對應賬號)

  其實這些我做得都很正確,無可挑剔,但後來的事開始向錯誤的方向發展……也許因為法緣不同,也許因為個人行事風格差異,總之出於種種原因,後期“XX寺”和本地一些居士開始出現隔閡,弄得很不愉快,關於“XX寺”開始流傳各種說法(涉嫌謗僧,不再詳述)……

  我常年接觸各色居士,當然也聽到不少,聽得多了,自然會形成某種印象,有別的居士談論時,也會隨聲附和幾句……有不了解的居士打聽“XX寺”的情況,我也往往語焉不詳,含糊其辭,言語之間很不正面,造了不少謗僧惡業……所以,我已非常明了:這次交通事故就是之前“謗僧”惡業的現報!在此向XX寺僧眾及所有出家師父表示深刻忏悔!

  我還只是謗僧,而老G則是直接起訴寺廟,其結果更可想而之!我和他之間也必定有某種前世宿緣,所以才借著這次事故,各自受報,順便酬償以前業債!事後與某師兄談起此事,據他說,我與老G之間雖然是交通事故雙方責任人,貌似敵對,但前世卻未必是惡緣,因為正因此事,才阻止了他那天作為代理律師出庭訴訟!並且就此聽聞佛法,最終決定退出這場官司……否則其後果堪憂……所以說,其實是我以自己的破財和麻煩為代價,挽救了他的身命和慧命……

  更蹊跷的是,當天開庭,審判廳竟突然停電,導致訴訟無法繼續進行!法官宣布因為意外暫停審理,擇日再審!法庭開庭期間突遇停電,這種情況從未有過,所以受理該案件的法官也感到匪夷所思!從另一方面講,正是有了這次事故才有了這篇文章,佛菩薩借此事對我提出嚴重警告,令我本人深刻反省的同時,也為所有出家在家佛子敲響了警鐘!

  時值末法,眾生業重,當今社會誹謗攻擊出家人的現象愈演愈烈……比如少林寺,網上和坊間關於少林寺和主持師父“釋永信”的新聞永遠是熱點,因為行事高調同時參與了太多商業行為,這些傳聞往往負面居多,有的甚至非常難聽……對一般寺廟和出家人某些言行的指責和批評更是時有發生、沸沸揚揚……普通大眾如此,佛教內部的情況也不容樂觀!很多在家居士對出家師父的心理預期非常之高,往往會根據自己的想象訂立種種標准……

  比如:出家人就應該生活儉樸,行事低調,甚至必須修苦行……所以一見有師父行、住、坐、臥條件較好,寺廟建得富麗堂皇,就會心生輕視,不以為然,進而出言誹謗……

  比如:出家人就應該慈悲仁愛,言語柔軟,任何時候,不管對誰都要態度謙和,有求必應,決不能態度嚴厲……所以一旦碰上脾氣不好的師父或一時不能滿足其要求就口出怨言……

  又比如:既然出家,就應該終日念佛參禅,精進修行,或起早貪黑、兢兢業業、不知疲倦做種種利益眾生之事,而不能有絲毫懈怠……所以看到有師父輕輕松松,過得比較悠閒,就會提出質疑……

  還有的居士對自己依止的師父非常尊重,供養豐厚,對其他出家人卻不太感冒,甚至普遍輕視!其實“佛、法、僧三寶”中的僧寶是泛指一切斷欲出家、續佛慧命的出家人,而不是指某一個人或某一個小團體!從更深意義上講,“皈依三寶”是指皈依自性三寶,世間萬物,皆歸自性,更不應該有你我、厚薄之分!

  關於出家功德,《釋氏要覽》說:“僧寶者,謂禁戒守真,威儀出俗,圖方外以發心,棄世間而立法,官榮無以動其意,親屬莫能累其想,弘道以報四恩,育德以資三有,高越人天,重逾金玉,稱為僧寶。”

  《賢愚經》也說:“爾時世尊贊歎出家功德因緣,其福甚多……布施之報,福有限極;出家之福,無量無邊。假使有人起七寶塔高至三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七寶塔者,貪惡愚人能壞破故;出家之法無有毀壞。是故佛說出家功德高於須彌,深於大海,廣於虛空。以是義故,放人出家,若自出家,若老若少,其福最勝。”

  所以,單就披上僧袍,斷欲出家這一點來算,那些出家師父的功德已經無量無邊,絕非凡夫俗智所能想象,更遑論其他!如果不服氣,您也出個家試試,保證不是孩子哭,就是父母鬧,總之會有千萬種違緣阻礙你!不是往昔做過無量功德,今世具有巨大福報,是絕難出家修行的!自己做不到,又有什麼資格議論別人?!趕緊閉嘴,以免造業,否則害人害己,後果嚴重!

  而關於“說僧過惡”,各種經論中也都說得非常明白,雲影法師編著的《勸大眾勿造口業》一文中,更是引經據典做了詳細論述:

  “《地藏經》中所言‘五無間罪’(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中,尤以‘破和合僧’之罪(說出家人的是非、毀謗僧眾、破壞僧團)為最重!破僧罪是由三業中的‘口業’造成的,《大毗婆沙論》卷百十五說:三惡行(身、口、意)中,何者最大罪?謂‘破僧’虛诳語!此業能取無間地獄一劫(中劫——三萬三千五百九十六萬年)壽量異熟苦果!”

  “毀滅佛塔、破壞佛像,其罪雖極為深重,但尚不及說比丘(僧眾)過惡的無間重罪。所以《戒經》卷六說:“為大護佛法故,若向白衣(在家信眾)說比丘罪惡,則前人(信眾)於佛法中無信敬心;寧破塔壞像(此極重罪),不說比丘過惡;若說過罪,則破法身。”

  造口業毀謗僧眾為什麼會破壞僧團呢?又為何會成為“無間地獄”大罪人呢?因為每一位發心出家的修行人,都是為了自利利他,弘揚佛法,而一旦遭人毀謗破壞,就會發生種種不如意事,不但無法精進修行,更從此不能發揚佛法。而造口業人,既犯破壞佛法之大罪,又會把此“破僧”惡業,傳播給世間更多的人,使一切眾生對佛法喪失信敬心,其最先毀謗僧尼者,就是傳播惡業的罪魁!由於這些人的一句口業,而遺害無量眾生,所以說出家人是非的人,會由此口業而惹成“破壞僧眾”的大罪!

  關於此點,《本事經》中也有說明:佛陀對諸比丘說:“僧若破壞,一切大眾互興诤論,遞相呵責,遞相凌蔑,遞相罵辱……遞相怨嫌,遞相惱觸……遞相棄捨。當於爾時,一切世間,未敬信者,轉不敬信;已敬信者,還不敬信。”

  釋迦牟尼佛晚年,提婆達多比丘廣造“破僧”惡業,不僅威脅釋尊的安全,而且幾乎動搖了佛教的法幢,可以說是最嚴重的事件!提婆達多後因“破和合僧”等罪,墮無間地獄;其黨羽俱迦利比丘,也因毀謗僧眾,而墮八寒大地獄中,舌被犁耕數萬段!

  關於“說僧過惡”,一直存在很多不同看法和辯論,很多人認為:如果見到出家人的過惡而不說,豈非會令更多的三寶弟子上當受騙?這難道是佛弟子應該做的嗎?所以應該毫不留情地去揭露!其實這次事故發生之前,我也是持相同的看法,經常狂妄地認為自己就是正義的一方,對自己認為表現不如法的師父可以隨意批評,對指引居士辨別出家人的真偽好壞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現在才知道這些想法是多麼幼稚可笑,又多麼危險!而比起經典中說僧過惡的“地獄慘報”,這次事故僅僅破點財又是多麼明顯的“重罪轉輕”(事故發生不久,突然莫名其妙發了一筆外財,正好將事故損失補上,看來佛菩薩真的只是在警告我而已)!多數人“說僧過惡”,無非出於以下原因:

  一、不信佛法。

  二、貢高我慢。

  三、嗔心使然。

  密宗大德米拉日巴尊者說:“最大的魔是傲慢,最大的敵人是誹謗。”又說“孤陋寡聞卻貢高傲慢的人……用分別心贊美自己而責罵他人,這種人就像是毀滅佛法的鐵錘。”大德蔣揚洛珠他耶也說:“若自心不清淨,連對佛陀也會看見過失;連對父母也要生氣,所見所聞都會變成仇敵一樣。執著貪嗔就會不斷生氣、怨恨,那一輩子只能看到這也不好,那也不順。接觸任何人都不合,居住於任何地方都不會安寧。”

  所以《一切功德莊嚴王經》中已將此種人劃到“魔”的范疇,經雲:“有四種魔,雲何為四?一者、貪著財物。二者、親近惡友。三者、障礙法師。四者、於法師說陳其罪過(宣說出家人是非,此人便是惡魔)。是等眾生由此業故當受貧窮,不見善友,遠離尊師,作邪見想,說無因果,墮於地獄,受諸劇苦。”

  “說僧過惡”除敗壞佛法外,對個人修行也會造成極大的違緣!海城大悲寺主持妙祥法師曾對此做過深入開示:“說僧過惡……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有的人還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他是從世間法來看的,並不理解佛的真義。所以這個問題很容易導致犯過失……說僧過惡是很容易墮落的。我們大家的修行,很容易犯口業……有時候心裡稍稍不平,或者就算出自善意,也造業的。

  這所謂的善意是什麼意思呢?是我們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嗔恨心,事實上你說出來本身就帶有嗔恨心了,只不過是微細的,你不知道,所以你覺得沒有起心動念,或者你沒有說什麼,但是這句話你只要想說出口,在你微細的種子裡已經起變化了……就已經是在造業了,何況再從口裡出來。你想能不造業麼?這個已經是我們起心動念了,我們以為是正常的,實際上墮落已經開始了。這個微細的變化只有菩薩、羅漢才能看到,我們很難看到這些東西……我們看不到不等於沒有,所以起了一念的錯覺,一念的惡心,我們都會馬上天地灰暗……

  惡語最傷人,一個傷他人,一個傷自己,特別是對方的事情。比如說有人犯了一個過失,我們去說,至於對方有沒有受損失暫時放在一邊,僅僅你想說的這一念就像人把斧子往空中扔,這斧子能砸到虛空嗎?能把虛空破掉嗎?破不掉。而且最終這個斧子還得落下來,從哪裡扔的還得落到哪裡去,還得砸你。又像人仰天吐口水,你吐出去的口水它不會被粘在天上,還得落下來,這是自作自受的。你想想,多厲害的事情啊!

  不光是佛法不允許這樣做,就是世間法也不許這樣做,世間教人隱惡揚善,少說別人的過失。說別人的隱私,等到說完他,我們的心已變壞了。比如說有的人行為不軌,道德不好,有時候看到了,就得裝著看不著似的。你要有起心動念也不行,它也污染你的那個心,不由自主地你就墮落到他的情趣裡去了,你要是起心動念在那裡分別好壞,弄不好你就墮落那裡去了……何況我們看完了以後起分別,再說好說壞,我們的心就已經開始變化了。不是外境變化了,是我們的心變化了,是我們修行當中最大的一個忌諱。

  不是大家願意說,而是由於大家沒有勤學正法,不知道這一關。過去古人絕對不讓揭發人家的隱私,或是揭發別人的過失,都要隱惡揚善。扶正不一定要破邪,你只要稱贊好的方面,那個邪氣就站不住了。你有時候又想扶正又想說出不足的地方,反而造成另一種麻煩。因為我們還是凡夫,弄不好就被說話時的嗔恨心所左右,所以說僧眾的過惡是非常大的……”

  菩薩戒中有一條戒律,叫做“不說四眾過”。四眾是指: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謂“不說四眾過”是指“不可以跟別人說四眾之過”。智能吉祥法師對為何“不說四眾過”也有過詳盡解釋:

  “一、因為四眾都是修行人,隨時都在修正自己。如果我們跟別人說某某人如何沒有修行,那是自己造口業,因為可能您未說完人家已修正而增進了,所以不要跟別人說四眾之過。

  二、因為四眾都是修行人,就算有些人不懂得修正自己,是凡夫,是敗類,但是他為了得到人家的供養,也還會教導眾生不要做壞事以及給眾生佛經、善書等等,也算是人天的福田。如果我們跟別人說了他們的過失,就斷了人家種福田的因緣,所以不要跟別人說四眾之過。

  三、又因為四眾之中,有時是佛菩薩示現過失,以教眾生不宜如此做,否則會有如此如此的惡報的。所以我們不要對別人說他們的過失,以免造成以凡夫眼不識菩薩的方便善巧,而造成謗佛菩薩了。

  四、又因為四眾之中都是修行人,縱然真的有人犯戒,也只是沒有修好,而不是壞人。比起外面那些為非做歹的人說,已是大善人了。所以我們不可以用高標准來苛求,所以不要在別人前說四眾過。

  五、又縱然四眾之中有人修行使不上力,不能修得很好,或時有犯戒,我們反而要護他們的法,想有效的辦法來幫助他們突破困境,又如何能跟別人說他們的過失?如果他們聽到了,則會令他們失去信心,會想:‘大家都知道我沒有修行,我還修行做什麼呢?’故不說眾過。

  六、請想想自己,當我們做錯時,希望人家到處說我們的過失嗎?要有同理心。”

  《普門品》中說:“善男子,若有國土眾生,應以佛身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即現佛身而為說法……應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現居士身而為說法……應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得度者,即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而為說法……應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現童男、童女身而為說法;應以天、龍、夜叉、乾闼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現之而為說法……以種種形游諸國土,度脫眾生。”

  比如前文所說的少林寺,曾有人從各個方面拿少林寺和海城大悲寺作比較,指摘其種種不如法之處……其實佛法是活潑潑的,表法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大悲寺無疑絕對是末法時期為數甚少、相當純淨的佛門聖地,其超世苦行和高峻門風為億萬正信佛子所敬仰!但不可否認的是,少林寺同樣也憑借其傳奇色彩和高調作風將中國佛教文化傳揚到了世界各地!

  諸佛菩薩化身百千萬億,甚至會示現為屠夫、妓女或旁生、惡鬼等等形象,降跡世間度化眾生,其言行事跡絕非凡夫所能了知……是故《四十二章經》有雲:“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慎勿與色會,色會即禍生;得阿羅漢已,乃可信汝意。”

  對此,宣化上人在《佛說四十二章經淺釋》中是這樣解釋的:“‘慎勿信汝意’:不要聽你自己意念的話,不要信你自己所想的東西……‘汝意不可信’:你那個心意是靠不住的,不可以相信的。‘慎勿與色會’:你切記謹慎一點,不要著到一切色相上。‘色會即禍生’:你若是和色相合而為一,就會有禍患生出來了。‘得阿羅漢已’,你若得到阿羅漢了,證果了,斷見思煩惱了,‘乃可信汝意’:那時候,才可以稍微信你自己的意念一點,還不可以多信!”

  上人又說:“我們信佛的人,切記不要犯這種的罪過……說僧人不好。你不說可是不說,就是有其他人說四眾過,也不要去插嘴,也不要去跟著講,就像是沒聽見似的。為什麼?你如果又去跟著說,也就犯了說四眾過的罪,所以最好是把嘴閉上,緘口不言。

  再者,我們凡夫的見解,有的時候會錯誤的,聖人的境界,不是我們凡夫所能知道的。所謂初地的菩薩,就不知二地菩薩的境界;十地菩薩,就不知道等覺菩薩的境界;初果阿羅漢,也就不知道二果阿羅漢的境界。在還沒有得到真正智慧的時候,不要說四眾過。

  他明明就是有過,也不要講他,為什麼?你知道他有過,你自己往好的做,這就對了。不要好像照像機,盡給人家照像,自己是個什麼樣子,也沒有照一照……警惕!你看到的未必是真的,所以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眼睛而犯下口業!”

  以上例舉了幾位高僧大德關於“說僧過惡”的開示,雖然略顯重復,但此事對修行人來講關系重大,絕對不可不慎!退一步講,古諺也有雲“說人是非者,必是是非人”。印光大師相傳為大勢至菩薩再來,他老人家對此也早已有過定論:“無論在家出家,必須上敬下和……靜坐常思己過,閒談不論人非。行住坐臥,穿衣吃飯,從朝至暮,從暮至朝,一句佛號,不令間斷……只管自家,不管人家,只看好樣子,不看壞樣子,看一切人都是菩薩,唯我一人實是凡夫。果能依我所說修行,決定可生西方極樂世界。”

  所以,以自己親身經歷告誡所有佛子:善護口業,切勿謗僧!否則護法會很生氣,後果會很嚴重!

  還是回過頭來說那場事故,經過種種繁瑣手續,漫長等待,兩輛車交了勘驗費、拆檢費、鑒定費、拖車費、停車費等等各種費用共計五千多元(這筆錢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全部由我買單,以補償對方新車的貶值費用)……一周之後才將車提出送到各自4S店修理。因為交通事故太多,我這邊4S店待修的車竟達30輛之多,沒辦法,只能等……

  大約一個月後,車才完全修好,我車修理費一萬多,對方四萬多,個人先按責任比率墊付,之後再到保險公司理賠。我投保的是太平洋保險,剛出事故時,工作人員出現場很不及時,期間聯系車輛定損等事宜態度也非常不好,但理賠卻很及時,半個月後理賠金就打到我賬戶上,而且所有修理費全額賠付。老G投保的平安保險就差了點,一個月後賠償款還沒到位,後來又讓我開車過去拍照等等補了很多手續,反正賠得沒那麼痛快!

  經歷這次事故之後,我患上了典型的“車禍後遺症”,兩個月內幾乎不敢開車,即使開速度也很慢,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坐別人的車更是如此,速度稍快,右腳就忍不住習慣性作出踩剎車的動作,一趟下來,右腿都會感覺很累!同時開始留意馬路上的各種車禍,以前沒在意,現在嚇一跳!因為我發現幾乎每天開車出門都會碰上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是每天!有時甚至一天碰上兩起……

  有天過一個十字路口,快到中心時,眼瞅著一輛黑色轎車無視紅燈,從我右邊疾沖過來,司機可能剛下高速,感覺還沒調整過來……趕緊一加油門沖過去,剛過路口,就聽到後面“砰”一聲巨響,那哥們已經撞上緊隨我後面的一輛車,估計撞得不輕……就差一個車位的距離,否則被撞的就是我!

  另一次,開車經過一段單向車道,因為是單向行駛,該路段的車速度都很快。正走著,一位騎電動車的婦女突然毫無預兆地從人行道切入機動車道,連頭都沒回一下!剛從我左面超車過去的一輛出租車向她直沖而去,那一瞬間,我心跳急劇加速,下意識地猛踩剎車,以為那個婦女很難幸免了!萬幸的是,出租司機處理緊急情況很老道,一個急剎,就在離電動車幾厘米的地方急停下來!我超過去時回頭看了一眼,司機已經嚇得臉色煞白,而那個女子只是側頭瞥了他一眼,停都沒停就橫穿馬路而去,渾然不知自己剛才已在死亡邊緣打了個來回……

  開始留意這些以後,再看到大街上各色“無知無畏”、漠視交通法規的司機和行人真是既擔憂,又“痛恨”!尤其那些開飛車、玩漂移的機動車司機,真恨不得把他們拖下來扇幾耳光,再告訴他我自己的經歷!大聲對他們說:“你自己不要命不要緊,但你知道這種瘋狂行徑會害死多少無辜路人,毀滅多少幸福家庭嗎?!”

  公安部統計結果顯示,2012年中國機動車保有量將突破2億輛,機動車駕駛人數量也將接近2億人,呈快速增長趨勢。車多路少,國人的交通安全意識普遍又很淡薄,僅2009年,全國就發生各類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9.1億元!這還只是保守數字,實際情況要嚴重得多!

  據統計,中國汽車總量占世界汽車總量的百分之二,而車禍死亡人數卻達到全世界車禍死亡人數的百分之二十!觸目驚心!

  其實開車近十年,很多時候,我自己也有過開飛車、酒駕等等危險行為,直到發生這次事故……這是我經歷過的最嚴重的一次交通事故!

  在保險公司辦理賠手續時,工作人員問我開車幾年了?我說快十年了,她說那你還算幸運!根據她們長期從事事故理賠的經驗,一般司機在上路幾年內,出的事故都是小磕小碰,沒有大礙,但駕齡十年就是個坎!很多司機開車超過十年以後,往往會出現一次大的交通事故!如果能平安度過,以後再出車禍的幾率又大為降低……不幸的是,很多人從此已經再也沒有開車的機會……因此保險公司的那位主管對我說:“你算是幸運的了!”

  腦海中不由浮現出十年駕駛生涯中曾經歷過的一幕幕險境……說來奇怪,每次遭遇交通事故幾乎都是在放生之後……某次放完生,開一輛藍鳥去外地辦事,在一路口等紅燈時,突然感覺車身震了一下,下來一看,一輛雅閣從後面追尾了,雖然撞得不重,但後保險槓已整個凹進去,肯定得換件整形了……開雅閣的是位大姐,四十多歲,明顯是個新手,這種情況肯定是她的全部責任,但我並沒責怪她,也沒提任何額外賠償,只要求去4S店將車修好就行了。

  那位大姐掏手機開始打電話,一會功夫,來了幾個修理工模樣的人,拿出工具將雅閣原來的車牌拆下,換上另外一副,原來那輛車掛的是假牌(可能因為駕駛員技術太爛,怕被拍照)!如果是別人肯定會抓住這一點不放,要求更多賠償,但我並沒多說什麼。

  之後又陸陸續續來了幾撥人,都是她的親戚朋友,其中幾個五大三粗,光頭刺身,一看就不是善類。他們一到現場都氣勢洶洶,無理攪三分,想找茬鬧事,反倒是那位大姐因為之前我態度很好,讓她很覺過意不去,將他們全部勸阻。經過協商,最終按我的要求將車送到4S店,由她墊付修理費,一場風波就此消弭。後來得知,她是一私營企業老總的夫人,她老公在當地勢力很大,而且與黑道有牽連,如果撞車之後我得理不饒人,責罵那位大姐,後來其大批親戚朋友趕到現場時,情況如何演變就很難預料了……

  另一次也是路口等紅燈,因為是上坡,前面一輛桑塔納2000可能忘了拉手剎,車往後溜撞到我車上,前保險槓雖沒變形,但車漆蹭去了一大片!這次我連賠償都沒提,揮揮手就讓對方司機上車走了,那哥們可能從來沒碰上這種事,忙不迭地說謝謝,一變綠燈就猛加油門一溜煙跑了,好像怕我會改變主意似的……後來我自己找地兒補上漆了事……

  再一次掛擦,對方是一輛機動三輪,開車的是一位中年婦女,車已很破舊,她身上穿的衣服也是又髒又破,一看便知是來城市討生活的農村婦女,也許是賣水果的,也許做短工的……城市中有很多這樣的機動三輪車呼嘯而過,既可拉貨又可載人,是很多小商小販的親密伙伴,甚至就是他們的全部家當……這些農民兄弟就是憑借這樣簡單的交通工具,起早貪黑,風裡來雨裡去,做點小生意,養活一家老小……

  行文至此,不禁淚往上湧,雙眼模糊……憂國憂民之情充塞胸臆,不能自抑……當今社會,國人貧富差距之大已是人所共知,富豪權貴犬馬聲色,動辄一擲千金,毫不皺眉,他們聚斂財富的方式卻往往不擇手段、不可告人,甚至沾著眼淚和血腥……渾不知這片蒼茫大地上還有多少人住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學甚至吃不上飯……終日營營苟苟,過著貧窮卑微的生活……至誠祈願諸佛慈憫,佑我中華,所有同胞生活富足、平安喜樂、永離諸苦,究竟解脫!

  那位婦女在一條狹窄街道中與我會車,我已經停車,但她可能駕車還不太熟練,一下子慌神,剎不住車,三輪車一頭沖過來,擦著我的左側車門硬生生劃過去,劃了很長一道,車門一片狼藉!她停下車後,過來一看,嚇得眼淚都要流出來了,不知道劃得這麼嚴重,我會要她賠多少錢?!然後拿出手機給她老公打電話,說跟人撞車了,要他趕緊過來,只聽電話那邊聲音很高,似乎在大聲訓斥她,她說著說著,已經開始帶著哭腔……

  生平最不忍見就是這種場景,立即對她說:“別讓你老公來了,你不用給我一分錢,現在就可以走!”她開始不敢相信,以為自己聽錯了,我又重復了一遍,這才半信半疑,一邊說謝謝,一邊騎上三輪車,很快走了……怕她車速太快再出意外,沖著她背影大聲喊了句“以後開慢點”,也不知她聽到了沒有……

  歲月匆匆,時光飛逝,每天都會遇見無數陌生的面孔,交錯無數疾駛的車輛,卻很難忘記那位與我擦車而過的農村女……忘不了她臉上被歲月壓迫、生活催逼早早出現的皺紋……忘不了她眼中的惶恐無奈和隱隱淚光……她現在過得好嗎?衣衫是否還是那樣破舊?行色是否還是那樣匆匆?……

  善有善報,因果不爽,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後來又遭遇的兩次事故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2006年某天在小區門口倒車,那時我開的是一輛別克,上車時還特意看了一圈周圍,空無一人,所以倒車時根本沒看後視鏡,而且速度很快。接著聽見後面“砰”一下,之後就是人的尖叫聲,心猛地一沉,知道撞人了。趕緊剎車,下來一看,一個年輕女子已被撞倒在地,旁邊一位老太太可能是她媽,正一邊大聲叫她名字,一邊給她揉腿,心想這下糟了,恐怕要惹大麻煩!

  趕緊上去慰問,查看傷情。當時那位姑娘已經站不起來,看上去很痛苦,不停呻吟著,老太太見我過來,氣不打一處來,開始大聲訓斥我。咱自覺理虧,只有低頭挨訓,不敢吭聲……沒成想,過了幾分鐘,那姑娘竟然自己站起來了,稍微活動一下,對她媽說:“沒事了,咱們走吧。”這下輪到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太太卻死活不同意,堅持要到醫院做全面檢查,說就算沒撞出毛病,也得在家歇幾天,這誤工費、營養費等等肯定得由我來承擔。

  那位姑娘真是個好同志,反過頭來勸他媽說:“看司機也不是壞人,他又不是故意的,我真的沒事,算了吧。”黏糊了半天,老太太終於松口,又問了我手機號,說有問題再找我,這才放我一馬。當時正好有事,也沒怎麼向那位姑娘道謝就匆匆離去,後來卻再也沒見過她……她心腸如此之好,想必以後定會多子多孫,多福多壽吧……

  2009年9月,本地城區多條公路整修,一片狼藉。那段時間比較空閒,連續放生9天,到第十天,有點累也有些厭倦了,就沒再放。也許是冤親債主早就在一旁環伺,因為我一直在放生,有護法護持,所以不得其便,但我一停下來,就開始實施報復。下午下班途中,因為修路,很多車輛都已不按規定路線行使。到一路口,一騎電動車的女子竟在機動車道中間從我車左首超了過去,本想按喇叭警示,又怕嚇她一跳,就沒鳴笛。

  之後我右轉,當時確實走神了,車已轉右,眼卻還看著前方,剛一轉彎,突然車頓了一下,感覺車輪下面壓了東西,接著聽到尖叫聲。暗叫不妙,心想可能壓著人了!下車之後,只見剛才超車的女子已坐在地上,電動車就壓在我的車輪下!她瞪著我說了句:“你剛才差點把我撞死!”

  一看還能說話,先松口氣,趕緊賠著笑臉說:“咱倆都沒那麼倒霉!撞死你,我也沒什麼好結果!”接著上前扶起她,萬幸的是,雖然車從後方正面將其撞倒,但她人並無大礙,只是右手掌著地時手腕受傷,腿蹭破一塊皮,一只高跟鞋裂了口,電動車的損傷也不太嚴重……給她扶起電動車,推到路邊,見我態度誠懇,女子也沒多說什麼,只是打電話叫他老公趕來,一會一戴眼鏡的伙計開面包車趕過來。

  通常這種情況最少也得去醫院做個全面檢查,花個三千五千很正常,遇到不講理的,三萬五萬也是它(有次我一朋友騎摩托車走自行車道,車速較快,一位大爺在兩米開外嚇得自己摔倒了,車根本沒碰上他,就這樣,最後朋友愣是賠了他家人8000塊。人家說,嚇著也不行,照樣得賠!)!

  那哥們先看老婆的傷勢,見沒大問題,然後問我單位、姓名?我沒有隱瞞,如實說了,見我這樣,他也收起敵意,並沒獅子大開口,說咱們一起去電動車行,你把車修好,再賠雙皮鞋錢就行了!幾經磋商,最終500元“成交”,我還想再少給點,那哥們說“行了,看你很實在,這就是最少了!前幾天一摩托車把我老婆掛倒了,比這次輕得多,那家伙不講理,我對他也沒客氣,最後讓他花了3000多才算完!”我一聽,立馬閉嘴,趕緊走人,只是心裡倍兒想對他說一句:“大哥,以後能讓您老婆出門小心點嗎?”

  除了發生事故,被交警罰款竟也往往是在放生之後。第一次放狗,將狗送交收養人之後,連夜往回趕,正好碰上交警夜查。當時開單位車,行駛證沒年審,結果車被扣走,只好打的回家。另一次放完青蛙,大概下午四點左右,過路口時因為走了公共汽車道,被交警攔住,當場罰款,那個郁悶!因為這種情況從沒遇到過,本地交警對占用公共汽車道的情況很少處罰,尤其當時並非交通高峰期!旁邊師兄都說,這是放生消業,重報轉輕了,好事,應該高興。想想也是,要不為什麼都趕在放完生後才發生呢?最後一笑了之……

  很多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後,雙方司機急怒之下,常常會互相埋怨爭吵,甚至對罵厮打,將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演變成治安案件……其實完全沒必要!這種事誰也不想碰上,再說還有保險公司,相互讓一步,會省下很多麻煩!

  從佛法角度講,車禍事故雙方一般都有前世宿怨,互為冤家對頭,今世才會發生碰撞,否則天下車輛千千萬萬,為什麼單單你們發生親密接觸呢?其實這就是佛經中所言八苦之一的“怨憎會”苦,此時更應相互忍讓,多為對方考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借此因緣了卻前世宿債,如此反而壞事變好事,惡緣轉善緣,否則定會仇上加仇,怨中增怨,冤冤相報,無有止期矣!

  最近一次遇險是在車修好之後一個月,某天進山放生,返回時已是夜裡11點多。我老婆開車,一輛拉石塊的“自卸王”發瘋似的趕上來(很多這種大貨車因為沒有手續,往往深夜上路,高速行駛,逃避檢查,非常危險),大貨車超車時,車身甩了一下,車上一塊大石頭猛地滾了下來!我對象手疾眼快,往左一打把,與石塊擦身而過!當時情況極其危險,如果不是她反應迅速,石塊打到前擋風玻璃上,很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到時連喊冤的地方都沒有!

  當時嚇出一身冷汗,受驚之余,不禁又有幾分狐疑,難道前一次的事故還不夠消業嗎?還得補嚇哥們一次?其實因為精進放生,救命無數,開車近十年,諸如此類的情況碰到過多次,每次都化險為夷……包括這次事故,也只是破了點財,其他並無大礙。

  所以,以我多年開車經驗,在此奉勸所有司機:如有條件,一定盡力戒殺,多多放生,在當前中國交通環境如此惡劣的情況下,這才是最有效的保障,比什麼保險都管用!

  即使沒條件放生,平時也要斷除惡緣,隨手多行善事……平時路上遇到急難情況,比如車禍了、別人有急事等等,盡量幫忙,載人一段……路上碰到石塊等障礙物,停下車把它清理到路邊,舉手之勞,卻很可能就此避免一場重大車禍,功德無量(《還珠格格》中香妃扮演者劉丹遭遇車禍,紅顏早逝,就是因為在高速公路行駛時躲避路上障礙物而發生事故,所以路面障礙物從來都是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這些事碰不上,平時開車也盡量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行使,少按喇叭等等等等,都是點滴善心……

  長行善事,多積陰德,自能感得龍天護法護佑,即使命中注定有難,也會“吉人自有天相”,一切吉祥!《戒殺放生》一書中曾引用易學大師邵偉華的一位求測者向他匯報的真事!

  前年這位山東商人,經過邵老師的精湛預測和開導,感悟深刻,許下了做一千件善事的心願。後來大量印刷流通《三世因果經》,贈送他人。之後又一步一步,踏踏實實地行善積德——這兩年家庭美滿、事業興旺!有一次,他的一位司機路過某村莊,看到屠宰場正在宰牛,有十幾頭已經很老的牛被捆著,屠夫正在宰殺其中一頭,所有的牛都在刷刷地流著眼淚,嗷嗷叫著!

  司機不忍,立即打電話給老板,講著眼前發生的令人心涼之事。老板當即拍板,叫司機先穩住屠夫,詢問牛的價格。很快,老板趕到現場,奇跡出現了,只見十幾頭牛全部抬起頭,不斷地提起前蹄,搖擺身體,似乎知道它們的救星來了!最終老板以每頭三千元的價格從屠夫手裡買下這些老牛,又以每頭三千元的價格付款給每頭牛原來的主人,關照他們必須好好善待老牛,即使讓它們老死,也不能再殺!

  後來,當地發生一起重大車禍,傷亡慘重,這位商人也是當事人之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按當時情況,他應該必死無疑,結果卻大難不死,只擦破點皮!大家都說這是典型的放生善報啊!

  網上還有另一師兄親歷的放生免車禍的故事。該師兄常年誦經,修持日深,身心清淨,以開智慧。2005年底,她在定中突然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將於2006年4月被車攔腰撞上,死於車禍!於是趕緊把這可怕的情況告訴朋友,看出她沒有開玩笑的意思,朋友很驚慌地問該怎麼辦?這位師兄就勸她放生解災。

  次日中午,她們一起到菜市場買了4條有卵的鯉魚(不足20元錢,凡是已有胎卵的母體,一個被殺就會牽連無數,而放生一個同樣也能以最少的錢救最多的生命),然後到江邊無人處,舉行放生儀式,把它們一一放入江中,最後將放生功德回向給:某某,願她災難煩惱消除,平平安安,幸福快樂美滿等等。下午又去買了4條有卵的鯉魚如法放生,而且這次讓那位朋友自己親手放,放完後她驚奇地問為何那些鯉魚都不走還轉過頭來看著她們?

  那位師兄解釋說那些魚兒眼看就要被清蒸、油煎、熬湯,現在卻逃得一命,當然要表示謝意了!第二天,她們又去買了4條有卵鯉魚放生,這次就更奇怪了,她們離開時心中竟同時感覺到:放入江中的魚對她們發出了一股很強烈的依依不捨之情,兩人幾乎異口同聲說出了這種感覺!

  2006年4月12日中午,該師兄接到那位朋友的電話,電話中她很驚慌地說出車禍了,在某某地方把一位老人碰倒了!到達現場後發現那位老人右小腿淤血紅腫,但氣色正常,估計傷得不重。這位師兄問老人需不需要通知他的孩子過來?老人卻說:“別別,我那幾個孩子都很難纏,別理他們。”只要求去醫院檢查一下就行。到醫院後,拍X光照片花19.8元,醫藥費30多元,老人午飯5元,香煙5元,只花去60多元!而且那位老人當場表示以後再不會找她們,讓她們放心!那位朋友有福,老人一點沒有為難她!那件事就此結束!

  本來是“攔腰撞上,死於車禍”的可怕災難,卻轉成了撞傷別人而且是輕傷,而且沒多少麻煩就處理完畢!多麼明顯的“重罪輕報”,足見救護他命實際上就是在救護己命啊!

  以上是兩則放生免車禍的例子,行善如此,作惡的結果則恰恰相反……不由想起兩則黑社會大哥遭遇交通事故後的悲慘結果!這是兩則真實事例,當事人都是我朋友的朋友,都曾見過面甚至吃過飯,現在卻早已陰陽兩隔,正所謂“國土危脆,人生無常”!為尊重逝者故,詳情不再敘述,只說一下事情大概。

  事件一:好友的朋友,兄弟二人,都長得身高馬大,從小都性情豪爽,脾氣暴躁,喜歡用拳頭說話,後來都卷入黑道事物,造了不少惡業。哥哥混得較好,漸漸成為大哥級的人物,開了一家工廠,通過各種手段,生意做得不錯。弟弟混得稍差,屬於沖在前面打打殺殺的那種。據說某次他曾經暗算過一個仇家,從後面把人家一棍子打成植物人,一直躺在床上,到現在案子都沒破!

  兄弟倆既有錢又有人,方圓幾十裡之內幾乎無人敢惹,但人不敢惹天敢惹!而且是新帳舊賬一起算,一次性了結!某年兄弟兩個開車回家,車上共有四人,他兩個坐正副駕駛,另外兩個女子坐後排,其中一個是另一“大哥”的小蜜,一個是不太相干的人。在一路口等紅燈時,一輛拉混凝土攪拌罐的大貨車因為速度太快,遇紅燈時緊急剎車,發生側翻,正好壓在他們乘坐的轎車上!

  後果可想而之,轎車被徹底壓扁,弟兄兩個還有那位小蜜被壓成肉泥,慘不忍睹!只有那位不相干的女子僥幸撿回一命,但左腿也被壓斷!兩人都留下年輕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父母家人痛不欲生,情形十分淒慘。出殡時,各地的“大哥、小弟”來了不少,足有幾百人,很風光,但這些又有什麼用呢?那位看官說了:“這是巧合”,那麼再看另一事例。

  事件二:同樣是某“大哥”,開煤礦的,在積聚財富過程中同樣采取了不少見不得光的手段。某年外地有人欠了他幾百萬的債務,久拖不還,他一怒之下,帶幾個人持槍趕去,一番威脅之後,將所有欠款全部要回,之後連夜開車,走高速路回家。他們開一輛“路虎”,深夜高速行駛中,竟鬼使神差撞上前面一輛大貨車!車上所有人全部斃命,連車帶人撞得粉碎!據後來處理事故的交警說,“路虎”當時的車速絕對達到了200碼以上!車上的現金在事故現場灑了一地,引起哄搶,最後也不知究竟便宜了誰?!

  令人毛骨悚然的因果報應!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終究會突然顯現,完全不可預測,不可阻擋,也絕對無法用“巧合”來形容!“出來混總要還的”,人算不如天算,人不報天會報,盡早收手吧,千萬別等到那一天!

  就在我撞車的路口,幾天之後,另一同事開車下班又發生事故!幸喜沒有人員傷亡……凡是事故多發地段或路口,多有冤魂厲鬼在此流連,徘徊不去,或在伺機害人發洩怨氣,或在等著找替身……許多重大車禍都是來源於此,當然主因還是當事人前生今世業力招感,但怨鬼在旁邊指引使力也是很重要的助緣!

  車禍之後很長時間,每天功課中回向部分又加了“一切善行功德回向給全世界車禍、墜機等災難減少消除,所有眾生均能免除以上劫難痛苦……”等內容。同時發願,如果條件許可,將盡力幫助“XX寺”償還余下欠款,以化解這場糾紛,消除事件中各方可能造作的業力……

  某日深夜,獨自駕車來到那個路口,在一棵樹下念誦忏悔文、發願文、三皈依文、大悲咒48遍,回向給在場一切鬼道眾生,願他們怨氣平復,業障消除,離苦得樂,往生淨土……時過午夜,車輛行人已很稀少,夜深人靜,周圍只飄蕩著誦咒之聲……“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我若向火湯,火湯自枯竭,我若向地獄,地獄自消滅,我若向餓鬼,餓鬼自飽滿,我若向修羅,惡心自調服,我若向畜生,自得大智慧”……

  黑暗之中偶爾傳來幾聲呢哝,不知是小蟲的鳴叫,還是鬼魂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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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