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是人的認識,因此談認識必須從人談起。我們都是人,生活在人群中,離不開人,一提起人大概誰都不陌生。但如果提出“什麼叫做人”?在答復這個問題的時候,大多數人首先想到的是從形體外貌上與別的生物截然不同的自然的人。但從形體外貌上不同於別的生物的這種人,只能說他是人的形體,是構成人的物質基礎。這種物質的人體,在人死後,通過藥物和特殊保護措施可以長期保存下去,但人死後的物質形體只能叫做屍體,不能叫做人。
那麼,人是指有感覺,能活動的這種生命狀態嗎?也不是,有感覺、能活動的這種生命狀態是人和其他動物,包括微細生命共有的屬性,不是人獨有的特性。因此,這種有感覺、能活動的生命狀態不能作為區分人和非人的標准。
那麼人與其他動物不同的特點和特殊標志究竟是什麼呢?也就是說,作為人的特殊規定性究竟是什麼呢?稍微一思考就知道,人不是單獨的物質體,也不是純精神體,人是物質肉體和精神識體的組合體。量學中將人劃入不相應法類,即非色、非識的有為法類。也就是說人既不是單純的物質,也不是純粹的精神,是兼有物質和精神兩種屬性的第三類存在。
人的物質肉體和精神識體之間處於互相對立、相互依存、互不分離的對立統一狀態,人死後只是粗分的物質和粗分的意識的分離,但細分色體和識體永不分離,作為不間斷的生命種子續流,流轉不息。
《人論》的作者,現代哲學家卡西爾對“人”的觀點也與因明的說法相同,說“人是存在與非存在的奇怪混合物,他的位置在這對立的兩極之間”。
雖然人是物質和精神的對立統一體,但人之所以成為高級生命,人的本質規定性,絕不是物質的肉體,而是感知智能、精神特質。人類的智能和精神特質是人類有別於動物的最主要的標志,所以揭示人的本質內涵的哲學定義也離不開這個問題。
因明學界最流行的人的定義是“會說話、具有認識能力的生命”。人的認識能力,就是指人的思維功能,這是人類的最主要的特點。
語言是思維的工具和符號,理性思維活動離不開語言詞匯,思維觀念的表達也離不開語言。因此,因明中稱思想為內部思維符號,稱語言為外部表述符號。
古希臘人把人的定義規定為“理性動物”,現代西方哲學家表述人的定義為“符號動物”,與上述觀點基本上沒有什麼不同,至於人類的認識特點與思維和語言的關系等問題,後面將專題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