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原指愛敬天下之人、順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後多指盡心奉養父母,順從父母的意志。
古講孝道,不說孝順。孔孟都說要孝,但不一定要順。
孔子的弟子曾參問孔子:“冒昧的問您一下,子女順從父母,就可以說是孝嗎?”孔子回答道:“這是什麼話!這是什麼話!當父母不義,要婉轉的勸阻他們,這樣才能使他們不致陷入不義。如果一味順從,使父母陷入不義,又怎能稱為孝呢?”
中國自西周開始就有孝道,影響最廣的,是以孟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最讓人熟悉的就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翻譯成現代漢語,意思是:“不孝有三種,以不守後代之責為大。舜沒有告知父母就結婚了,這就是無後,但君子以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堯要把女兒嫁給他)。”也就是說,孟子原話裡,並不是大眾所謬傳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最不孝的,是對長輩沒有盡到後代的責任。
中國歷來是一個宗族勢力強大的宗法專制社會,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統治地位,統治者選擇了“孝”作為主流價值觀,利用情感因素控制人的思想,所以歷代君王施政都提倡“以孝治天下”,這種反映家庭親子關系的道德觀念無形中被政治化了。
西方社會的道德規范多源於《聖經》,上帝給人類頒布了十條必須謹守遵行的戒命,其中第五條就要求“當孝敬父母”。除此以外西方文化裡“孝”方面的名言警句、系統典著幾乎沒有,沒有以“孝”聞名,以“孝”為榮,他們的“孝”( filial piety)僅僅體現為敬重,而不是順從。
漢文化是非常渴望、期待得到子女回報的族群文化,在漢文化影響下,民眾對於子女贍養的期待比西方人高,他們喜歡子女在身邊,以便更好的伺候自己,養老送終,他們希望子女當大官、娶美女、衣錦還鄉、光宗耀祖,他們甚至動用法律手段強制子女定期回家看望自己,這被當成前期投入的一種回報。
在西方的家庭代際關系中,是單向撫養模式,父母只需撫育子女,子女卻不用供養父母。因為西方注重個體獨立,子女不願過多依賴父母,父母也不願過多依賴子女,他們愛好自立生活,覺得依賴子女是“可恥”的事,在西方,人們通常都不會問及別人的年齡,不像中國人那樣認為“老來是福”,更不會“倚老賣老”。
西方民眾往往把收養非親生子女當成一種善行,而在漢文化影響下,拐賣兒童或收養孩子,往往是為了給自己傳宗接代,養老送終,這點與西方差距很大。
中國的孝文化包含贍養義務,而西方的孝道並不包含贍養義務。中國老人認為去養老院就是被遺棄,這就是為什麼中國養老保障體系建立不起來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