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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專一念佛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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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書備悉。喪中如此辦法,不但於亡人有益,實令阖家均種莫大善根。此後縱不能長素,當少吃。以不在家親殺為定章,庶少結殺業。

  汝姊欲專一念佛,本無定章,若照平常念佛之章程,則五更起禮佛(多少拜,隨己立)畢,念《彌陀經》一遍,《往生咒》(三遍,或七遍,或二十一遍)畢,即念《贊佛偈》,繞念若干聲,然後靜坐半點鐘,再出聲念若干聲。即跪念觀音、勢至、清淨大海眾菩薩,各三稱(若欲禮拜,先拜佛若干拜,九稱菩薩,即作九拜。)念《發願文》、三皈依,此為早時功課。

  吃早飯畢,靜坐一刻,再念佛時,即禮佛三拜,或多拜畢,即念《贊佛偈》,念畢,繞坐皆照前。唯念佛畢,不念發願長文,但念:“願生西方淨土中”四句即已,禮拜而退。早或二時。午飯後二時。晚課與早課同。

  夜間再念一次佛,仍照早飯後章程。念畢發願,當念蓮池《新訂發願文》,畢,念三皈依。

  此雖有起有落,然心中總將一句佛號持念不令間斷。行住坐臥,著衣吃飯,大小便利,均於心中默憶佛號。於七日中,不令起一切雜念。如子憶母,無時或忘。念時固然是念,歇氣不念時,心中仍然是念。只求心佛相應(即心外無佛,佛外無心,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中除六字洪名之外,無有一切雜念,故名相應)。切勿起即欲見佛之心。但求佛號外,無二念而已。若不明理性,急欲見佛,多招魔事,不可不慎。亦不可太勞,勞過,則次日便難清爽如法矣。

  或者每次念佛皆念《彌陀經》、《往生咒》,但早起發願,念長《發願文》,晚亦如之,余皆念四句即已。或者早起第一次念《彌陀經》、《往生咒》,以後但接續念佛不斷,至晚念《發願文》、三皈依。

  人在世間,不能超凡入聖、了生脫死者,皆由妄念所致。今於念佛時,即作已死未往生想,於念念中,所有世間一切情念悉皆置之度外,除一句佛號外,無有一念可得。何以能令如此?以我已死矣,所有一切妄念,皆用不著。能如是念,必有大益。今之小知見人,稍有一點好境界,便自滿自足,以為我得了三昩了,此種人,十有九人皆著魔發狂。以心念與佛相隔,與魔相合,故致然也。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朱仲華居士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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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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