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接著看下面這一段:「殺則世皆視為固然」,殺生這樁事情世間人都認為是,固然就是正常的、應該的。「以我之強,陵彼之弱。以彼之肉,充我之腹。只顧一時適口,誰信歷劫酬償?」到這裡是一段。這一段就給我們講,殺生這樁事情世間人都認為是固然,正常的,動物就是給人吃的,為什麼給人吃?我們人比它強,凌彼之弱,它沒有辦法抵抗我們,我們把它抓起來殺掉,它就應該給我吃的。以彼之肉,充我之腹,這個眾生的肉就是給我填飽肚子的。只顧一時適口,只是想到一時,為了這個三寸的舌頭,這個肉好吃。誰信歷劫酬償?誰會相信,歷劫就是生生世世,互相酬償,所謂冤冤相報,互相殺、互相吃,六道輪回就是這麼一回事。
所以《楞嚴經》講到,「人死為羊,羊死為人」,那是舉出一個例子。因為佛是出生在印度,印度那個地區跟我們中國西藏、蒙古的環境差不多。所以佛那個時候出家人托缽也沒有吃素,像現在南傳佛教國家也沒有吃素,都吃肉。但是佛陀時代吃肉,佛有神力加持,他念一個咒,那個肉就沒有命根了,不會跟那些眾生結冤仇。我們沒有念那個咒,亂吃亂殺,那就結冤仇,有命根,要互相酬償的。像我們現在印度、蒙古,包括尼泊爾、西藏這一帶,是以牛、羊為主的,所以舉出羊;譬如新疆、內蒙古,包括外蒙古也是一樣,吃牛肉、羊肉。新疆我去過,都是吃羊肉的。所以佛就舉出大家平常吃的,人死為羊,羊死為人,人吃羊肉,羊死了,羊被殺了、被吃了。羊為什麼會投胎到畜生道去當羊?因為過去生他也是殺生,他也是吃羊;他吃的那個羊,罪報受滿它到人間來了,然後就換他吃它。吃它,現在換他又欠它,這個羊它的惡報也受滿了,它又投胎到人間來;這個人惡業又造多了,他又投胎到畜生道,又去當羊。所以羊死為人,人死為羊,那就是什麼?羊跟人就互相吃來吃去,六道輪回誰也占不到便宜,事實真相是吃它半斤還它八兩。有一年我到西班牙去弘法,他們帶我去看斗牛場,那個斗牛場就是斗牛士要把牛刺死。當時我就跟同修講,斗牛士死了為牛,那條牛死了為斗牛士,就要斗來斗去,殺來殺去,這是因果,因果報應就是這樣。但是世間人他不知道,如果知道還會干嗎?不會,就是不知道他才會干。
選自 安士全書 悟道法師主講 (第一集) 2015/12/29